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气瓶是储存页岩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各类新能源气体的专业产品,它是一种特种设备,产品本身是钢材制成拥有一定的抗压能力。气瓶内部有液化气时压力很大,稍有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爆炸,如液化石油气在20 摄氏度压力为0.8 兆帕,40 摄氏度的压力可以达到1.59 兆帕。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 兆帕。若液化石油气体积不变,温度每升高1 摄氏度压力就增加0.04 兆帕,所以每只气瓶只能灌85%,也就是14.5 千克。在空瓶时也不要用温水加热气瓶,否则会引起物理爆炸。因此,气瓶必须选用有相关生产制造资质的厂家来生产或使用合格产品。虽然目前大多数城市中都已经开始使用了天然气管道,但是因为管网覆盖面积不够广泛,很多地方依然在使用着气瓶。
对于化工或者实验室所用到的多种其他气体的存储,也大都采用气瓶的形式,如实验室中真空镀膜系统、磁控溅射系统等,需要多种气体,多种气瓶同时与实验仪器连接供气,目前多采用人工手动方式控制气体,工艺耗时耗力并且难以精确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以上技术问题,提出一种智能气瓶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省时省力,自动化程度高、控制精准无误。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其包括总控中心、气瓶、智能气瓶控制阀、耗气设备,所述气瓶的出气口处与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对应连接,所述多个气瓶与多个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一一对应连接组成智能气瓶阵列,所述多个气瓶独立放置,多个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均与所述总控中心电性连接,多个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的出气口均与所述耗气设备联通。
优选地,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包括阀杆和驱动阀杆转动的电机。
优选地,所述智能气瓶控制阀还包括齿轮组、磁场转盘、线性霍尔器件和主控电路,所述阀杆通过齿轮组带动磁场转盘转动,所述磁场转盘的边缘均匀分布有四个磁铁,所述磁场转盘的下方设置有线性霍尔器件,所述线性霍尔器件的输入输出端口与所述主控电路电连接,所述主控电路与电机电连接。
优选地,当阀杆带动磁场转盘转动时,线性霍尔器件输出与阀门开度大小成近似线性关系的电压信号,主控电路采集所述电压信号并转化为阀门开度值,当阀门开度值与设定值一致时,主控电路关闭电机的电源。
优选地,所述总控中心包括人机交互界面和控制按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省时省力,自动化程度高、控制精准无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1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其包括总控中心、气瓶、智能气瓶控制阀、耗气设备,气瓶的出气口处与智能气瓶控制阀对应连接,多个气瓶与多个智能气瓶控制阀一一对应连接组成智能气瓶阵列,多个气瓶独立放置,多个智能气瓶控制阀均与总控中心电性连接,多个智能气瓶控制阀的出气口均与耗气设备联通。
优选地,智能气瓶控制阀包括阀杆和驱动阀杆转动的电机。智能气瓶控制阀还包括齿轮组、磁场转盘、线性霍尔器件和主控电路,阀杆通过齿轮组带动磁场转盘转动,磁场转盘的边缘均匀分布有四个磁铁,磁场转盘的下方设置有线性霍尔器件,线性霍尔器件的输入输出端口与主控电路电连接,主控电路与电机电连接。优选地,当阀杆带动磁场转盘转动时,线性霍尔器件输出与阀门开度大小成近似线性关系的电压信号,主控电路采集电压信号并转化为阀门开度值,当阀门开度值与设定值一致时,主控电路关闭电机的电源。
优选地,总控中心包括人机交互界面和控制按键。人机交互界面例如可以是液晶显示、触控显示,控制按键可以是机械按键,也可以是触控按键等。
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的控制方法,其包括步骤:
a.根据需要准备若干种类气瓶并分别与智能气瓶控制阀一一对应连接后,出口连接至耗气设备;
b. 总控中心设定各个智能气瓶控制阀的时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通气流量控制、通气顺序、通气压力控制;
c.耗气设备开机运行,总控中心控制各个智能气瓶控制阀,根据实际设定通气,多个智能气瓶控制阀根据需要一定时间内独立供气或者同时供气;
d. 供气完毕后,总控中心控制各个智能气瓶控制阀依次关闭或同时关闭;
e.总控中心进行信息反馈并显示。
优选地,总控中心还包括监控系统,根据反馈参数判定是否异常,是否进行停机检查。监控系统例如包括环境气体浓度监控、湿度监控、温度监控、耗气设备内部压力监控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智能气瓶阵列控制系统,省时省力,自动化程度高、控制精准无误。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