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7811阅读:105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石油化工领域,主要涉及一种石油化工企业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



背景技术:

液态烃介质是指在15℃时,蒸汽压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不包括液化天然气。液态烃的火灾危险性为甲A类,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泄露极易发生爆炸。

为解决液态烃球罐底部泄露而引发火灾事故的问题,故对液态烃球罐设置事故注水设施。事故注水系统的设置以安全、快速有效、可操作性强为原则。本实用新型的意义对于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起到关键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实现远程操控、安全可靠的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其包括球罐6、水泵7和注水管道4,其中该球罐6配设有两台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8,球罐6的物料进口管线和物料出口管线上均设有管线根部阀5和紧急切断阀3,注水管道4在管线根部阀5和紧急切断阀3之间的连接点处与物料进口管线连接;其中所述水泵7的进口管线上设有紧急开启阀10,出口管线上设有紧急开启阀9;所述注水管道4与水泵7出水管线连接,且其上沿介质流向依次设有紧急开启阀1和止回阀2;所述水泵7旁边设置有紧急操作柱11,分别与紧急开启阀10、水泵7、紧急开启阀9和开启紧急开启阀1相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其中所述的紧急切断阀3为气动式。

前述的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其中所述的紧急开启阀10、紧急开启阀9和紧急开启阀1均为气动式。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可达到相当的技术进步性及实用性,并具有产业上的广泛利用价值,其至少具有下列优点: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在液态烃球罐发生泄漏时,操作人员可以远程操控,而不用进入泄漏区域进行注水操作,保证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当液态烃球罐未发生泄漏时,注水线上设置的紧急开启阀1和止回阀2能够有效保证工艺介质不倒流进入注水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的结构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紧急开启阀

2:止回阀

3:紧急切断阀

4:注水管道

5:管线根部阀

6:球罐

7:水泵

8: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

9:紧急开启阀

10:紧急开启阀

11:紧急操作住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其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请参阅图1,其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该系统包括球罐6、水泵7、注水管道4、紧急开启阀1和止回阀2,其中所述球罐6配套设有两台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8,且该球罐6底部的物料进口管线和物料出口管线上,由球罐底部向下依次设有管线根部阀5和紧急切断阀3;所述注水管道4通过管线根部阀5和紧急切断阀3之间的连接点与物料进口管线连接。

所述水泵7为注水管道4提供动力,保证注水压力足够且稳定。其中该水泵7进口管线和出口管线上设有紧急开启阀10和紧急开启阀9。所述注水管道4与水泵7的出口管线相接,且该注水管道4上沿介质流向依次设有紧急开启阀1和止回阀2。

所述水泵7旁边还设有紧急操作柱11,其分别与紧急开启阀10、水泵7、紧急开启阀9和紧急开启阀1相接。

较佳的,所述紧急切断阀3为气动式,但并不限定于此。

较佳的,所述紧急开启阀10为气动式,但并不限定于此。

较佳的,所述紧急开启阀9为气动式,但并不限定于此。

较佳的,所述紧急开启阀1为气动式,但并不限定于此。

上述球罐6上按照规范设置的其他设施,本实用新型不再叙述。

当液态烃球罐发生泄漏时,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8双报警,紧急切断阀3关闭,在紧急操作柱上依次开启紧急开启阀10、启动水泵7、开启紧急开启阀9和开启紧急开启阀1。这时球罐已切断与外界工艺介质的进出,只进行注水操作。

本实用新型一种液态烃球罐事故注水系统在液态烃球罐发生泄漏时,操作人员可以远程操控,而不用进入泄漏区域进行注水操作,保证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当液态烃球罐未发生泄漏时,注水线上设置的紧急开启阀1和止回阀2能够有效保证工艺介质不倒流进入注水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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