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位置度检具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2897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专利属于检具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位置度检具机构。



背景技术:

检具是用来丈量和评估零件尺寸质量的一种专用检测设备,是工业生产企业单位用在控制商品个尺寸(比如孔径、空间尺寸等)的简捷工具,提高出产效率和控制质量,适用于大批量出产的商品,如汽车零部件,以替代专业测量工具,如光滑塞规、螺纹塞规、外径卡规等。

在零部件生产现场,经过检具完成对于零件的在线检测,为此须将零部件准确的装置在检具上,然后经过目测,或丈量表,或卡尺对零部件型面、周边进行检查,也可以借助查验销或目测对零件上不同性质的孔及零件与零件之间的联接位置进行目检,从而保证在试出产及起步出产时完成零件质量状态的快速判别。在这个情况下,经过目检或者丈量我们能够判别:零件轮廓周边大小和形状区域以及相对位置与经过CAD/CAM直接加工的检具理论值之间的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专利提供一种便携式位置度检具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不同长度工件检测难以固定的问题。

本发明专利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本发明专利提供一种便携式位置度检具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底座固定部、工作台、校位装置、检测固定装置、升降座、工件搁板、机箱、活动模升降装置、升降杆、活动模固定部、活动模、滑动栓、检测辅助板、紧固件、转板、架板、固定模A、固定模B、钢丝A、钢丝B、弹板,所述工作台、校位装置、升降座在所述底座的上面,所述校位装置、升降座在所述工作台的旁边,所述工件搁板在所述升降座的上面,所述检测固定装置在所述校位装置、工件搁板之间,所述机箱在所述工作台的里面,所述活动模升降装置、检测辅助板在所述工作台的上面,所述活动模升降装置连接所述机箱,所述检测辅助板在所述活动模升 降装置的旁边,所述升降杆在所述活动模升降装置的里面,所述活动模固定部在所述升降杆的顶部,所述活动模在所述活动模固定部上,所述活动模贯穿所述滑动栓,所述转板、架板在所述检测辅助板的旁边,所述紧固件贯穿所述检测辅助板,所述紧固件连接所述转板,所述架板连接所述转板,所述固定模B在所述架板的底部,所述固定模A在所述转板的底部,所述钢丝A、钢丝B、弹板的一端连接所述固定模B,所述钢丝A、钢丝B、弹板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固定模A,所述钢丝A、钢丝B在所述弹板的下面,所述钢丝B在所述活动模的上面,所述钢丝A贯穿所述滑动栓。

所述底座固定部在所述底座的底部。

所述架板在所述工件搁板的上面。

所述固定模B在所述工件搁板的上面。

本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为:

1本便携式位置度检具机构,设置弹板、活动模,配合工件搁板同时使用,可针对不同长度的工件检测进行固定。

2钢丝可在滑动栓内上下活动,方便活动模的上下游走。

3转板、架板可做度量使用,同时可固定工件。

4活动模升降装置可有效对活动模定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专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专利做进一步描述:

图中:1-底座,2-底座固定部,3-工作台,4-校位装置,5-检测固定装置,6-升降座,7-工件搁板,8-机箱,9-活动模升降装置,10-升降杆,11-活动模固定部,12-活动模,13-滑动栓,14-检测辅助板,15-紧固件,16-转板,17-架板,18-固定模A,19-固定模B,20-钢丝A,21-钢丝B,22-弹板。

实施例:

本实施例包括底座1、底座固定部2、工作台3、校位装置4、检测固定装置5、升降座6、工件搁板7、机箱8、活动模升降装置9、升降杆10、活动模固定部11、活动模12、滑动栓13、检测辅助板14、紧固件15、转板16、架板17、固定模A18、固定模B19、钢丝A20、钢丝B21、弹板22,工作台3、校位装置4、升降座6在底座1的上面,校位装置4、升降座6在工作台3的旁边,工件搁板7在升降座6的上面,检测固定装置5在校位装置4、工件搁板7之间,机箱8在工作台3的里面,活动模升降装置9、检测辅助板14在工作台3的上面,活动模升降装置9连接机箱8,检测辅助板14在活动模升降装置9的旁边,升降杆10在活动模升降装置9的里面,活动模固定部11在升降杆10的顶部,活动模12在活动模固定部11上,活动模12贯穿滑动栓13,转板16、架板17在检测辅助板14的旁边,紧固件15贯穿检测辅助板14,紧固件15连接转板16,架板17连接转板16,固定模B19在架板17的底部,固定模A18在转板16的底部,钢丝A20、钢丝B21、弹板22的一端连接固定模B19,钢丝A20、钢丝B21、弹板22的另一端连接固定模A18,钢丝A20、钢丝B21在弹板22的下面,钢丝B21在活动模12的上面,钢丝A20贯穿滑动栓13。

底座固定部2在底座1的底部。

架板17在工件搁板7的上面。

固定模B19在工件搁板7的上面。

利用本发明专利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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