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31715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燃烧试验机,具体是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属于玩具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玩具已成为大多数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伴随着儿童的成长,所以对玩具品质的要求要有较高标准,因此对玩具质量的检测变得十分重要,然而目前的检测设备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传统的玩具燃烧试验机占用空间大,不可随意移动,无法显示燃烧速度、剩余燃烧时间以及气罐的使用情况,给检测试验造成了很多不便,且不具有识别功能,需人工记录检测物件的种类,传统试验机无法做到自动点火,当点火时间达到设定值时不能自动移开,检测试验结束时不能够及时的提醒,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燃烧试验机具有自由设定燃烧时间,燃烧速度、剩余时间、气管剩余气量均可视的功能,且可以智能判断并读取检测物品的种类,记录检测时间和检测种类,解决了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包括控制箱以及设置在所述控制箱侧面的散热孔,所述散热孔一侧设置语音播报器;所述语音播报器一侧设置启动开关,且所述启动开关一侧设置接口;所述接口一侧设置时间设置按钮,且所述时间设置按钮顶端设置显示屏;所述控制箱顶侧设置支架,且所述支架顶端设置夹具;所述夹具一侧设置燃烧火嘴,且所述燃烧火嘴一侧设置导气管;所述控制箱内部设有微型气罐,且所述微型气罐一侧设置信息处理板;所述信息处理板一侧设置感应读取器。

进一步的,所述微型气罐通过所述导气管与所述燃烧火嘴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信息处理板设置于所述感应读取器与所述语音播报器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时间设置按钮设有四个,且依次设置于所述显示屏的底端。

进一步的,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控制箱的正表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玩具燃烧试验机方便灵敏,可靠性高,功能齐全,整体体积小,占用空间小,可随意移动,且可外接大气罐使用,燃烧试验机能够实时显示燃烧速度、剩余燃烧时间以及气罐的使用情况,观察记录方便,使用稳定可靠,且具有识别功能,能够准确识别并播报检测物件的种类,可以做到自动点火,当点火时间达到设定值时自动移开,在检测试验结束时能够通过语音播报及时提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整体内部示意图。

图中:1、燃烧火嘴,2、导气管,3、显示屏,4、时间设置按钮,5、接口,6、夹具,7、支架,8、启动开关,9、语音播报器,10、控制箱,11、散热孔,12、微型气罐,13、信息处理板,14、感应读取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一种玩具燃烧试验机,包括控制箱10以及设置在所述控制箱10侧面的散热孔11,所述散热孔11一侧设置语音播报器9;所述语音播报器9一侧设置启动开关8,且所述启动开关8一侧设置接口5;所述接口5一侧设置时间设置按钮4,且所述时间设置按钮4顶端设置显示屏3;所述控制箱10顶侧设置支架7,且所述支架7顶端设置夹具6;所述夹具6一侧设置燃烧火嘴1,且所述燃烧火嘴1一侧设置导气管2;所述控制箱10内部设有微型气罐12,且所述微型气罐12一侧设置信息处理板13;所述信息处理板13一侧设置感应读取器14。

作为本发明的优化技术方案:所述微型气罐12通过所述导气管2与所述燃烧火嘴1连接;所述信息处理板13设置于所述感应读取器14与所述语音播报器9之间;所述时间设置按钮4设有四个,且依次设置于所述显示屏3的底端所述显示屏3设置于所述控制箱10的正表面。

本发明在使用时,通过启动开关8、时间设置按钮4设置燃烧时间使燃烧试验机处于工作状态,通过显示屏3显示出燃烧速度、剩余燃烧时间以及气罐的使用情况,经夹具6将感应信息传送给感应读取器14,然后经信息处理板13处理后通过语音播报器9播报出来,信息处理板13通过微型气罐、导气管控制燃烧火嘴1自动点火,当点火时间达到设定值时自动移开。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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