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2581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在直流负载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各项参数进行检测。现有检测方法为人工将待测直流负载产品的电源线连接至配套的电源上,一般为5V、12V、24V或48V电源,无法直观读取相关数据,检测过程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的提出,而研究设计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包括壳体、直流负载连接件、电源连接件、开关和用于检测和显示待测直流负载产品参数的数显多功能表,所述电源连接件通过开关与直流负载连接件相连,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和电源连接件均固定在壳体上,所述数显多功能表嵌入壳体内部,所述数显多功能表的显示屏朝向壳体的外侧,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电源连接件、开关和用于检测和数显多功能表之间的连接线均设置于壳体的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和电源连接件均为音频线夹,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安装音频线夹的安装孔。

进一步地,所述检测装置包括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流负载连接件。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为PVC壳体,具体可以由PVC线槽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为船型开关、拨动开关、按钮开关或轻触开关。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直流负载检测装置能提高发光标识的检测效率,直观读取待测产品的相关数据,省却人工计算步骤,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壳体的主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直流负载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电源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直流负载检测装置,包括壳体1、直流负载连接件2、电源连接件4、开关5和用于检测和显示待测直流负载产品参数的数显多功能表3,所述电源连接件4通过开关5与直流负载连接件2相连,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2包括用于连接发光标识的直流负载连接部21,所述电源连接件4包括用于连接电源的电源连接部41,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2和电源连接件4均固定在壳体1上,所述数显多功能表3嵌入所述壳体1内,数显多功能表3的显示屏、直流负载连接部21和电源连接部41均朝向壳体的外侧,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电源连接件、开关和用于检测和数显多功能表之间的连接线均在壳体1的内部。数显多功能表3的嵌入方式具体为在壳体1上设置与数显多功能表3形状配合的镂空框体13,然后将数显多功能表3的显示屏朝外进行安装。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2与数显多功能表3并联。待测直流负载产品具体可以为广告发光标识和指示性发光标识。

所述直流负载连接件2和电源连接件4均为音频线夹,直流负载连接部21和电源连接部41为音频线夹的夹口。音频线夹为音箱用音频线夹,则直流负载连接部21和电源连接部41均为音频线夹的夹口结构,也就是说,安装时,音频线夹的夹口朝向壳体1的外侧,通常音频线夹包括红色和黑色两种夹口,用于区分两根导线的连接,一个音频线夹可以包括一对夹口,也可以包括多对夹口。所述壳体上设有用于安装音频线夹的第一安装孔11,还设有使音频线夹背面的接线头伸入壳体1内部的第二安装孔12,使音频线夹稳固地固定在壳体1上的同时,又使与音频线夹相连的导线都在壳体内部。所述检测装置包括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流负载连接件2,可设置多个直流负载连接件2,同时对多个负载进行检测,提高检测效率,例如一套发光标识包括多个直流负载,则同时可以对整套产品进行检测。直流负载连接件2的数量根据需要进行设定。

所述壳体1为PVC壳体,具体可以由PVC线槽制成。具体为在PVC线槽正面雕刻镂空或直接压模做出合适的安装孔和镂空框体,用于安装相关零件,也可以生产配套的壳体进行组装,开关可以为现有各种类型的开关,包括但不限于船型开关、拨动开关、按钮开关、轻触开关等。

数显多功能表具体可以采用现有数显多功能表,例如台湾创鸿仪表生产的型号为DSW-6的仪表、宁波培正电子生产的型号为PZEM-031的仪表,数显多功能表的最大承载(通过电流)根据检测需求进行选择;直流负载连接件具体可采用采用音箱用音频线夹,又叫音箱12p弹簧座或音箱测试夹子,具体可以为深圳欣华佳电子生产的型号为WP12-3的线夹,电源连接件也为音频线夹,采用单组音频线夹即可;船型开关为常规的船型开关,具体可以为深圳迪迪电子科技生产的型号为KCD4-201的开关。以上组成部分并不局限于列举出的厂商和型号,能实现相同功能即可。

测试时,将电源通过待测直流负载产品配套的电源适配器连接至电源连接件4,将待测直流负载产品的两根导线分别接入直流负载连接件2的一对夹口中,并且夹紧,打开开关5,读取数显多功能表3的数据。操作简单,检测效率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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