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
背景技术:
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用于汽车前端冷却模块(包括冷凝器、中冷器、散热器和油冷器)产品振动验证试验时,样件与试验台之间的安装连接,现有产品振动试验时,样件与试验台之间的安装支架,主要采用铝合金型材组合搭建的结构,铝合金型材组合搭建的振动框架,采用不同尺寸型材,根据样件尺寸、实车固定点、安装支架与振动台面连接固定的结构形状进行设计制作。这类支架一般要用到多至二、三十根不同尺寸的型材,型材之间用螺栓旋紧方式进行连接固定,一副支架往往需要用到几十甚至上百个螺栓。
螺栓连接不可避免会有间隙,在振动试验过程中,非一体式的螺栓连接支架本身会产生共振放大,支架的共振不但起始频率低(低于30Hz),而且从低频到高频往往会有多个共振点,支架在共振点处放大倍数从几倍到最大十几倍都会有。由于低频振动位移大,用这样的支架进行试验时,在共振点处会对产品造成振动放大的损伤,有时甚至造成破坏性后果。这样不但试验的准确性受影响造成过试验,产品也会受到误损伤,影响产品的正确设计验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其采用了振动框架整体焊接加少量支架安装的固定方式,大大提高了支架的整体强度,共振频率也远高于螺栓连接的支架,从原来的低于30Hz提高到100Hz之上。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包括底板,及焊接固定在底板左右两侧的主支撑架,及固定在两侧主支撑架上的横梁,及固定在横梁上端两侧的铝板,及一端焊接固定在横梁端部、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底板上的斜撑粱,及分别与底板、主支撑架和横梁焊接固定连接的支撑框架,及固定在底板上端的下安装支架,及固定在铝板上端的上安装支架,及均匀分布在底板上端面以及铝板上端面的螺牙镶套。
进一步的,所述下安装支架设置有四个、且均匀分布在底板四周,所述下安装支架与螺牙镶套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斜撑粱与主支撑架之间还焊接有固定杆。
进一步的,所述铝板的厚度为20mm。
进一步的,所述螺牙镶套为不锈钢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由于采用了支架主体焊接为主的结构,不但大大提升了支架整体强度,提高了支架本身的共振频率,基本做到100Hz内无共振,降低了支架设计不合理对产品试验的误放大,同时针对不同的产品,只需修改上下安装支架,就能方便地安装不同尺寸的样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参阅图1至图3所示,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包括底板6,及焊接固定在底板6左右两侧的主支撑架2,及固定在两侧主支撑架2上的横梁1,及固定在横梁1上端两侧的铝板10,及一端焊接固定在横梁1端部、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底板6上的斜撑粱8,及分别与底板6、主支撑架2和横梁1焊接固定连接的支撑框架4,及固定在底板6上端的下安装支架5,及固定在铝板10上端的上安装支架3,及均匀分布在底板6上端面以及铝板10上端面的螺牙镶套7。
下安装支架5设置有四个、且均匀分布在底板6四周,所述下安装支架5与螺牙镶套7螺纹连接。
横梁1两侧的端部各焊接固定有一根斜撑粱8,所述斜撑粱8与主支撑架2之间还焊接有固定杆9。
铝板10的厚度为20mm。
螺牙镶套7为不锈钢材质。
在本实施例中,本专利改掉了原支架底座用横粱1的框架设计,采用加厚材质整块底板6设计,底板6与台面之间在各个方向与台面都做了全面连接。面连接的底面固定代替框架固定,使各个支架由原来的横梁受力转换成整个底面受力,改原来线连接为整个台面连接,试验误差更小。
为降低上安装支架3的左右晃动,本专利采用底板6与横梁1之间直接焊接斜撑粱8的方式,代替原支架采用框架上固定三角板。一体化、大角度支撑大大减少了上横梁晃动。
为了更加稳固,采用支撑框架4结构,由三根不同长度的连接杆相互交错焊接固定而成,提高整体强度结构。
为便于不同产品的安装试验,本专利在上横梁1焊接了一块厚度20mm的铝板10,上面间隔一定尺寸镶嵌了不锈钢螺牙镶套7,同样在底板6上也做了螺牙镶套设计,通过修改上下固定块的设计,就能方便地安装不同宽度和高度的产品。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一种冷却模块振动支架,由于采用了支架主体焊接为主的结构,不但大大提升了支架整体强度,提高了支架本身的共振频率,基本做到100Hz内无共振,降低了支架设计不合理对产品试验的误放大,同时针对不同的产品,只需修改上下安装支架,就能方便地安装不同尺寸的样件。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