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9118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地质采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



背景技术:

在石油开发过程中,需要对地质进行取样采集分析,在这个过程中不仅直接影响到能否迅速摘清本井地下地层、构造及含油、气情况,而且还关系到对整个构造的地质情况的认识,含油、气远景的评价和油田开发方案的设计等重要问题。因此,地质采集工作在整个油、气同勘探与开发过程中是一个重要节。传统的使用地质采集工具体积较大而且使用起来非常笨重,在取样过程中需要进行多个地点进行取样分析而且野外地形复杂,为此传统的设备不能满足新状态下对石油地质取样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结构简单、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

为解决此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方案: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包括把手、支撑杆、主体、振动杆、圆筒、钻头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包括支撑杆A和支撑杆B,所述把手通过支撑杆A和支撑杆B与主体连接;所述主体包括蓄电池和振动电机两部分,所述蓄电池的上端设置有充电孔;所述振动电机包括振动电机A和振动电机B;所述振动杆包括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所述上振动杆包括上振动杆A和上振动杆B,所述下振动杆包括下振动杆A和下振动杆B,所述圆筒包括圆筒A和圆筒B,所述钻头包括钻头A和钻头B;所述振动电机A和上振动杆A相互连接,所述上振动杆A通过圆筒A与下振动杆A连接,所述下振动杆A与钻头A连接;所述振动电机B和上振动杆B相互连接,所述上振动杆B通过圆筒B与下振动杆B连接,所述下振动杆B与钻头B连接。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圆筒内设置有内螺纹丝。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把手上设置有开关,开关通过导线分别于蓄电池和振动电机相互连接。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螺纹结构。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由于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螺纹结构,所以通过螺纹把上振动杆与振动电机连接,然后通过圆筒与下振动杆和钻头连接,安装起来非常方便,在对地质进行取样时即可手持把手,按动开关,即可启动振动电机,振动电机在振动作用下,使得钻头往地下进行钻探深入,便于采集地质样本,本装置采用了两个钻探装置,便于在有限的时间内开采到更多的样本,而且也利于对样本之间进行分析,以便定位出更准确的石油储存与存量深度等信息;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具有效率高、节约空间、安装方便等特点,具有广阔的经济价值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各种结构部件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而且掌握使用的技术,取材方便,在市场上可容易地购得。

参考图1—图2公开的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 一种便携式石油地质取样器,包括把手1、支撑杆、主体、振动杆、圆筒、钻头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包括支撑杆A13和支撑杆B14,所述把手1通过支撑杆A13和支撑杆B14与主体连接;所述主体包括蓄电池2和振动电机两部分,所述蓄电池2的上端设置有充电孔16;所述振动电机包括振动电机A12和振动电机B3;所述振动杆包括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所述上振动杆包括上振动杆A11和上振动杆B4,所述下振动杆包括下振动杆A9和下振动杆B6,所述圆筒包括圆筒A10和圆筒B5,所述钻头包括钻头A8和钻头B7;所述振动电机A12和上振动杆A11相互连接,所述上振动杆A11通过圆筒A10与下振动杆A9连接,所述下振动杆A9与钻头A8连接;所述振动电机B3和上振动杆B4相互连接,所述上振动杆B4通过圆筒B5与下振动杆B6连接,所述下振动杆B6与钻头B7连接。

所述圆筒内设置有内螺纹丝。

所述把手1上设置有开关15,开关15通过导线分别于蓄电池2和振动电机相互连接。

所述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螺纹结构。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由于上振动杆和下振动杆的两端分别设置有螺纹结构,所以通过螺纹把上振动杆与振动电机连接,然后通过圆筒与下振动杆和钻头连接,安装起来非常方便,在对地质进行取样时即可手持把手,按动开关,即可启动振动电机,振动电机在振动作用下,使得钻头往地下进行钻探深入,便于采集地质样本,本装置采用了两个钻探装置,便于在有限的时间内开采到更多的样本,而且也利于对样本之间进行分析,以便定位出更准确的石油储存与存量深度等信息;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具有效率高、节约空间、安装方便等特点,具有广阔的经济价值等特点。

以上所记载,仅为利用本创作技术内容的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项技艺者运用本创作所做的修饰、变化,皆属本创作主张的专利范围,而不限于实施例所揭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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