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超声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
背景技术:
超声波在传播过程中在不同物质界面上会发生反射,并且超声波具有指向性好、传播能量大、穿透力强、灵敏度高等特性,可以通过超声波在工件中反射的特点来确定缺陷的位置和大小,因而超声波被广泛应用于检测和探伤。超声波探伤是无损检测领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应用。在建筑、铁路交通、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等领域,超声波无损检测在检查工件状态和缺陷方面,特别是在检测焊缝缺陷的方面,有着巨大的便利性等优势,实际应用也极为广泛。焊接是用于金属材料间连接和各部件间连接的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是焊接过程中容易出现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气孔等缺陷,这些缺陷对焊接的质量和服役寿命有着重大的影响,也在安全方面有着重大隐患。
目前,在对焊接钢进行多点检测时需要对焊接钢进行旋转移动,手动操作较为费劲,导致焊接钢检测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包括检测平台和外圈,所述检测平台上固定放置有焊接钢,所述检测平台底部固定安装有横杆,所述横杆上设置有转轮,所述转轮上方设置有外圈,所述外圈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外圈内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上固定连接有检测板,所述检测板上安装有超声波检测圈和超声波检测头,所述外圈右侧安装有齿纹圈,所述齿纹圈右侧与检测平台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上固定安装有齿轮。
优选的,所述横杆上转轮设置有两组,转轮绕横杆转动,且转轮与外圈上卡槽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在外圈上对称设置,固定板相对内侧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
优选的,所述齿纹圈固定安装在外圈右侧,电机上齿轮与齿纹圈啮合。
优选的,所述电动伸缩杆最大伸出长度小于外圈内半径长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通过外圈的设计,使得超声波检测圈及超声波检测头可绕焊接钢旋转,进行全方位的检测;通过转轮及卡槽的设计,使得外圈可在转轮上转动;通过电动伸缩杆的设计,使得检测板的间距可通过电动伸缩杆调整,适用于不同尺寸的焊接钢检测;该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具有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高等优点,可以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圈结构示意图。
图中:1焊接钢、2检测平台、3卡槽、4外圈、5超声波探测圈、6检测板、7电动伸缩杆、8横杆、9转轮、10固定板、11超声波检测头、12齿纹圈、13齿轮、14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包括检测平台2和外圈4,所述检测平台2上固定放置有焊接钢1,所述检测平台2底部固定安装有横杆8,所述横杆8上设置有转轮9,所述转轮9上方设置有外圈4,所述外圈4上设置有卡槽3,所述外圈4内侧固定安装有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上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7,所述电动伸缩杆7上固定连接有检测板6,所述检测板6上安装有超声波检测圈5和超声波检测头11,所述外圈4右侧安装有齿纹圈12,所述齿纹圈12右侧与检测平台2固定安装有电机14,所述电机14上固定安装有齿轮13。
进一步的,所述横杆8上转轮9设置有两组,转轮9绕横杆8转动,且转轮9与外圈4上卡槽3相适配。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10在外圈4上对称设置,固定板10相对内侧固定安装有电动伸缩杆7。
进一步的,所述齿纹圈12固定安装在外圈4右侧,电机14上齿轮13与齿纹圈12啮合。
进一步的,所述电动伸缩杆7最大伸出长度小于外圈4内半径长度。
具体的,该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在使用时,将焊接钢1固定在检测平台2上,焊接钢1穿过外圈4,焊接点处于超声波检测圈5与超声波检测头11之间,之后通过电动伸缩杆7调整超声波检测圈5与超声波检测头11之间的距离,驱动电机14,通过齿纹圈12带动外圈4在转轮9上转动,使得超声波检测圈5和超声波检测头11绕焊接钢1旋转,进行全方位的超声波检测,该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设备,具有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高等优点,可以普遍推广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