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
以可移动方式依次套设于支撑杆(4)的压盘(1)、取样器放置盘(2)以及样本放置台(3),
所述支撑杆(4)上沿长度方向设有外螺纹,
所述压盘(1)能够由具有设定重量的盘体限定,
所述取样器放置盘(2)上设有能够放置取样器的放置孔(5),
所述样本放置台(3)上设有能够放置样本的坑槽(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盘(1)的中心位置设有带有内螺纹的能够与所述支撑杆(4)的外螺纹进行螺纹旋合的孔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盘(1)能够转动,并在转动时能够沿着所述支撑杆(4)的长度方向与所述支撑杆(4)上的外螺纹旋合,实现所述压盘(1)在所述支撑杆(4)上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器放置盘(2)的中心位置设有带有内螺纹的能够与所述支撑杆(4)上的外螺纹进行螺纹旋合的孔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器放置盘(2)能够转动,并在转动时能够沿着支撑杆(4)的长度方向与支撑杆(4)上的外螺纹旋合,实现取样器放置盘(2)在所述支撑杆(4)上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盘(1)在所述支撑杆(4)上的位置高于所述取样器放置盘(2)在所述支撑杆(4)上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孔(5)能够使得取样器插置于其中,同时所述放置孔(5)右侧紧挨放置孔(5)处写有用以标识取样器的编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坑槽(6)能够使得样本放置其中,所述坑槽(6)与所述放置孔(5)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同时所述坑槽(6)右侧紧挨坑槽(6)处写有用以标识样本的与所述放置孔(5)右侧紧挨放置孔(5)处用以标识取样器的编号一一对应的编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盘(1)的面积不小于所述取样器放置盘(2)的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科样本取样处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样本放置台(3)的面积不小于所述压盘(1)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