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849891发布日期:2021-10-09 01:34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的制作方法
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
【技术领域】
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


背景技术:

2.预埋槽道一般由一条c形槽钢和至少两个布置在槽钢背面的锚钉组成,主要设置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用于承载锚固点以及固定结构件。目前,预埋槽道已广泛使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及城市管廊工程中。随着预埋槽道的大量普及,其产品质量把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槽道的载荷试验。按照现行标准规定,预埋槽道载荷试验需通过专用卡具将槽道固定或安装在试验机上进行。但是,现行标准中未给出该专用卡具的具体规定,影响了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标准化以及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目前,预埋槽道的载荷试验主要采取就地取材的方式,即就地选择合适的卡具及辅材,将槽道固定或安装在试验机上。这种方式存在以下缺点:一是就地取材随机性大,不能确保卡具的固定效果达到要求;二是卡具形式多样,缺乏统一性,试验结果重复性及可对比性差;三是就地取材的卡具功能单一,缺乏能适用各种载荷试验的通用卡具。
4.因此,亟需设计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统一载荷试验方法,提高试验结果的重复性及可对比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用其进行预埋槽道的固定,可实现试验样品的快速安装与试验,效率大大提高,还能够满足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受力及变形要求和预埋槽道的各种载荷试验要求。
6.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
7.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所述卡具包括第一夹块、第二夹块、螺栓以及第一螺母,所述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上分别设置有一一对应的通孔,各所述螺栓依次穿过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上的对应通孔,并通过第一螺母进行锁定;
8.一预埋槽道,包括c型槽钢、t型螺栓以及锚钉,所述c型槽钢的正面开口处中部卡设有t型螺栓,所述c型槽钢的背面固定有锚钉,所述锚钉夹设在所述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之间。
9.进一步地,所述锚钉的个数为一个或者两个。
10.进一步地,用于槽道拉伸载荷试验时,还包括承载梁、支撑件、第一测力仪、液压穿心千斤顶、垫片、连接杆、连接套筒以及第二螺母,所述承载梁的中部设置有孔洞,且通过支撑件架设在所述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上方;所述第一测力仪、液压穿心千斤顶以及垫片从下到上依次放置在所述承载梁上方,所述连接杆从上到下依次穿设过所述垫片、液压穿心千斤顶、第一测力仪以及承载梁,所述连接杆位于承载梁下方的一端通过连接套筒与t型螺栓相连接,所述连接杆的上端通过第二螺母锁附在垫片上方。
11.进一步地,用于槽道剪切载荷试验时,还包括第一垫块、水平垫块、竖向垫块、千斤
顶以及第二测力仪;所述卡具以及所述卡具上夹持的预埋槽道均水平放置,所述卡具的下方垫设有第一垫块,所述卡具和第一垫块相互远离的一侧分别抵靠在实验平台的上压板和下压板上;所述第二测力仪、千斤顶、水平垫块以及竖向垫块依次从下到上叠放在所述t型螺栓下方的所述下压板上,且所述竖向垫块的上方抵靠在所述t型螺栓的下方。
12.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13.1、试验时无需现场设计预埋槽道的固定方式,直接采用本发明专用卡具进行预埋槽道的固定,实现试验样品的快速安装与试验,效率大大提高,由原来的试验准备时间至少半天直接缩短为30分钟以内。
14.2、本发明专用卡具可一型多用,同时实现预埋槽道的双锚柱拉伸载荷试验、单锚柱拉伸载荷试验、剪切载荷试验及标准紧固力矩试验等,按照现行标准规定,满足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受力及变形要求。
15.3、本发明专用卡具结构简单,由一对夹块和两套螺栓连接组成,夹块为普通钢质;夹块中开设圆形的通孔,螺栓可以快速穿孔并完成试件的组装,操作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16.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17.图1为本发明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的立体示意图。
18.图2为本发明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的仰视图。
19.图3为本发明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应用于槽道拉伸载荷试验的安装效果图。
20.图4为本发明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应用于槽道剪切载荷试验的安装效果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附图1

4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售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22.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3.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4.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预埋槽道载荷试验的专用卡具,所述卡具1包括第一夹块11、第二夹块12、螺栓13以及第一螺母14,所述第一夹块11和第二夹块12上分别设置有一一对应的通孔,各所述螺栓13依次穿过第一夹块11和第二夹块12上的对应通孔,并通过第一螺母14进行锁定;
25.一预埋槽道2,包括c型槽钢21、t型螺栓22以及锚钉23,所述c型槽钢21的正面开口处中部卡设有t型螺栓22,所述c型槽钢21的背面固定有锚钉23,所述锚钉23夹设在所述第一夹块11和第二夹块12之间。
26.所述锚钉23的个数为一个或者两个。
27.在具体实施中,优选的一实施例:用于槽道拉伸载荷试验时,还包括承载梁31、支撑件32、第一测力仪33、液压穿心千斤顶34、垫片35、连接杆36、连接套筒37以及第二螺母38,所述承载梁31的中部设置有孔洞,且通过支撑件32架设在所述第一夹块11和第二夹块12上方;所述第一测力仪33、液压穿心千斤顶34以及垫片35从下到上依次放置在所述承载梁31上方,所述连接杆36从上到下依次穿设过所述垫片35、液压穿心千斤顶34、第一测力仪33以及承载梁31,所述连接杆36位于承载梁31下方的一端通过连接套筒37与t型螺栓22相连接,所述连接杆36的上端通过第二螺母38锁附在垫片35上方。
28.在具体实施中,优选的一实施例:用于槽道剪切载荷试验时,还包括第一垫块41、水平垫块42、竖向垫块43、千斤顶44以及第二测力仪45;所述卡具1以及所述卡具1上夹持的预埋槽道2均水平放置,所述卡具1的下方垫设有第一垫块41,所述卡具1和第一垫块41相互远离的一侧分别抵靠在实验平台的上压板46和下压板47上;所述第二测力仪45、千斤顶44、水平垫块42以及竖向垫块43依次从下到上叠放在所述t型螺栓22下方的所述下压板47上,且所述竖向垫块43的上方抵靠在所述t型螺栓22的下方。
29.本发明的试验操作如下:
30.预埋槽道的载荷试验包括槽道拉伸载荷(双锚柱、单锚柱)、槽道剪切载荷、标准紧固力矩等试验。按图1和图2利用卡具1将预埋槽道2试件安装好,并用螺栓和螺母进行锁紧固定,形成一个卡具夹紧的试件。
31.当进行槽道拉伸载荷试验时,将试件立放,t型螺栓22朝竖直方向,按图3所示放置支撑件32和承载梁31(中间带孔洞),然后安装第一测力仪33和液压穿心千斤顶34,将所述连接杆36从上到下依次穿设过所述垫片35、液压穿心千斤顶34、第一测力仪33以及承载梁31,并通过连接套筒37与t型螺栓22相连接,然后通过液压穿心千斤34顶施力进行槽道双锚柱拉伸载荷试验,槽道单锚柱拉伸载荷试验时将双锚柱槽道试件换成单锚柱槽道试件,沿锚钉23与t型螺栓22轴线方向对槽道进行均匀加载直至规定的力值;
32.当进行槽道剪切载荷试验时,试件平放,t型螺栓22朝水平方向,按下图4所示先在卡具1下方放置第一垫块41再通过实验平台的上压板46和下压板47施加压力将试件与第一垫块41压牢,然后在t型螺栓22下方的下压板47上从下到上依次安装第二测力仪45、千斤顶44、水平垫块42以及竖向垫块43,通过千斤顶44施力进行槽道剪切载荷试验;
33.进行槽道t型螺栓的标准紧固力矩试验时,要将试件立放即t型螺栓朝竖直方向,用卡扣将试件固定在试验平台上,再用扭力扳手对t型螺栓进行紧固力矩试验。
34.本发明的优点如下:
35.1、试验时无需现场设计预埋槽道的固定方式,直接采用本发明专用卡具进行预埋
槽道的固定,实现试验样品的快速安装与试验,效率大大提高,由原来的试验准备时间至少半天直接缩短为30分钟以内。
36.2、本发明专用卡具可一型多用,同时实现预埋槽道的双锚柱拉伸载荷试验、单锚柱拉伸载荷试验、剪切载荷试验及标准紧固力矩试验等,按照现行标准规定,满足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受力及变形要求。
37.3、本发明专用卡具结构简单,由一对夹块和两套螺栓连接组成,夹块为普通钢质;夹块中开设圆形的通孔,螺栓可以快速穿孔并完成试件的组装,操作方便、快捷。
38.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发明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发明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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