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岩土工程试验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自动给排水土固结装置。
背景技术:2.为进一步揭示软土的固结特性,必须开展大量的软土固结试验,传统的软土固结试验技术,多是采用尺寸较小的土工固结仪,采用手动加压和注水方式,待固结试验结束后,将固结容器中存留的水进行人工倾倒,或用吸管将其吸干,处理起来费时费力。
3.因此设计一种自动给排水土固结装置,显得十分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给排水土固结装置,可以实现在进行土固结试验时自动注水,当固结试验检测到孔隙压力达到标准值时,自动排水。
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动给排水土固结装置,包括加压装置,固结容器,注水装置以及控制装置,所述固结容器上安装有加压装置,所述加压装置通过第一压力传感器连接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通过第二传感器连接固结容器;所述注水装置通过注水管路连接固结容器。
6.在一种实施案例中,所述注水装置包括注水管路,储水容器,进水管路和进水泵,所述注水管路连接储水容器底端并设有第一阀门,所述进水管路连接储水器上端并设有第三阀门,所述储水容器中所存储的水通过所述进水泵泵入。
7.在一种实施案例中,所述储水容器的容量是所述固结容器排除样品外体积的3~5倍,优选5倍。
8.在一种实施案例中,所述控制装置包含第二压力传感器,第一阀门控制按钮、第二阀门控制按钮和第三阀门控制按钮,以及显示面板;
9.其中,所述第二压力传感器用于检测土的压缩变形量;
10.所述第一阀门控制按钮连接第一阀门,用于控制第一阀门的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二阀门控制按钮连接第二阀门,用于控制第二阀门的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三阀门控制按钮连接第三阀门,用于控制第三阀门的打开或关闭。
11.在一种实施案例中,所述固结容器包括加压盖板、透水板、护环、环刀和水槽,所述护环内装有环刀,所述护环上设有所述透水板,所述透水板设有盖板,所述护环装在所述水槽内。
12.在一种实施案例中,所述加压装置包括传力杆、传力杆旋紧装置和第一压力传感器;所述传力杆与所述第一压力传感器相接,所述传力杆旋紧装置螺纹连接所述传力杆,用于调节传力杆所施加到所述固结容器上的压力。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4.通过简单的装置改进,增设了注水装置和控制装置,在进行土固结试验时,不再需要人工注水和排水,既省时又省力;而且通过控制装置能够观测土的压缩变形量,当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压缩时间在24小时内,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不大于0.01mm(包含等于0.01mm)时,确定结束土固结试验,进行自动排水;或者当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一直大于0.01mm,当压缩时间达到24小时,自动结束土固结试验,进行自动排水。
附图说明
15.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方式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给排水固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动给排水固结装置中控制装置4的结构示意图。
18.附图标记:
19.1-加压装置,2-固结容器,3-注水装置,4-控制装置,101-传力杆,102-传力杆旋紧装置,103-第一压力传感器,201-环刀,202-护环,203-加压盖板,204-透水板,205-水槽,206-第二阀门,207-收集盒,301-储水容器,302-注水管路,303-第一阀门,304-进水管路,305-进水泵,306-第三阀门,401-第二压力传感器,402-第一阀门控制按钮,403-第二阀门控制按钮,404-第三阀门控制按钮,405-显示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
22.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3.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24.本实用新型中,关于控制装置的控制模式是通过传感器控制的常规控制模式。
25.参见图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自动给排水土固结装置,包括加压装置1,固结容器2,注水装置3以及控制装置4,所述固结容器2上安装有加压装置1,所述加压装置通过第一压力传感器103连接控制装置4,所述控制装置4通过第二传感器401连接固结容器;所述注水装置3通过注水管路302连接固结容器2;
26.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固结容器2包括加压盖板203、透水板204、护环202、环刀201和水槽205,将内装有试样的环刀装入护环内,然后在试样上面放薄滤纸(附图中未示出)、透水板204和加压盖板203,最后放入水槽内;
2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注水装置3包括注水管路302,储水容器301,进水管路304和进水泵305,所述注水管路302连接储水容器301底端并设有第一阀门303,所述进水管路304连接储水器上端并设有第三阀门306,储水容器301中所存储的水通过进水泵305泵入。
28.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4包含有显示面板405,第一阀门控制按钮402、第二阀门控制按钮403和第三阀门控制按钮404,所述第一阀门控制按钮402用于控制第一阀门303的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二阀门控制按钮403用于控制第二阀门206的打开或关闭,所述第三阀门控制按钮404用于控制第三阀门306的打开或关闭。
29.所述加压装置1包括传力杆101、传力杆旋紧装置102和第一压力传感器103,当加压装置1向所述加压盖板203施加压力时,所述传力杆101与所述加压盖板203直接接触,调节传力杆旋紧装置102,分别多次施加多级压力,当第一压力传感器103将压力值反馈到控制装置4,显示面板405显示压力值,当压力值达到第一级压力值时,按压一次第一阀门控制按钮402,打开注水装置的第一阀门303,开始注水,当水槽205内注满水时,按压两次第一阀门控制按钮402关闭第一阀门,停止注水;在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储水容器301的容积约是固结容器装样后所能装下水的体积的5倍以上,例如,固结容器装样后所能装下水的体积一般是一个已知的标准值,如a,那么储水容器301的体积可以是5a。储水容器采用这种设计方法,使储水容器大小适中,美观,并且在按压一次第三阀门控制按钮404时,不会因泵入的水过少而来不及按压两次第三阀门控制按钮来关闭第三阀门306;或者因泵入的水过多,使大量的水存储在储水容器301中,长时间不用,造成水资源浪费。
30.在本实施例中,经过数天的固结试验后,在通过加压装置1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第二压力传感器401用于检测图的压缩变形量并反馈至显示面板405中,当其检测到土的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不大于0.01mm时,表示土固结试验已经达到试验要求,结束土固结试验,将土固结容器中的土样取出,按压一次第二阀门控制按钮403打开第二阀门206,将水槽内的水排出至收集盒207内。
31.或者另一种情况,当加压装置1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第二压力传感器401检测到土的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一直大于0.01mm,当压缩时间达到24小时,自动结束土固结试验,将土固结容器中的土样取出,按压一次第二阀门控制按钮403打开第二阀门206,将水槽内的水排出至收集盒207内。
32.由以上实施例可以看出,通过普通固结试验装置的改进,增设了注水装置和控制装置,在进行土固结试验时,不再需要人工注水和排水,既省时又省力;而且通过控制装置能够观测土的压缩变形量,当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压缩时间在24小时内,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不大于0.01mm(包含等于0.01mm)时,确定结束土固结试验,进行自动排水;或者当施加最后一级压力后,压缩变形量每小时变化一直大于0.01mm时,当压缩时间达到24小时,自动结束土固结试验,进行自动排水。
33.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相连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
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4.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35.以上仅以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介绍,但是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应能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及应用范围上进行改变,故而,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该理解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