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2252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与发送端建立视频连接,接收发送端用户发送的电子资源发送信息,所述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发送的虚拟物品的目标标识以及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信息;

获取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采用与所述操作信息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对所述发送终端的操作所属操作类型;和/或,

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在所述发送终端屏幕进行操作的第一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类型包括摇一摇、点击、滑动以及长按中的任意一种,一种操作类型对应一种显示方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操作类型;

所述采用与所述操作信息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位置确定在接收终端屏幕对应的第二位置;

在所述第二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第二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包括:

以预设次数在所述第二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6.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与接收端建立视频连接,获取发送端用户发送至接收端用户的虚拟物品的目标标识;

获取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信息;

将所述目标标识和所述操作信息封装为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并将所述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发送至接收终端,以触发所述接收终端采用与所述操作信息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为所述发送端用户对所述发送终端屏幕的操作;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发送端用户进行操作的第一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所属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8.一种显示控制装置,用于接收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与发送端建立视频连接,接收发送端用户发送的电子资源发送信息,所述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发送的虚拟物品的目标标识以及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信息;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显示模块,用于采用与所述操作信息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对所述发送终端的操作所属操作类型;和/或,

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发送端用户在所述发送终端屏幕进行操作的第一位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类型包括摇一摇、点击、滑动以及长按中的任意一种,一种操作类型对应一种显示方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操作信息包括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操作类型;所述显示模块包括:

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位置确定在接收终端屏幕对应的第二位置;

显示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具体用于以预设次数在所述第二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虚拟物品。

13.一种显示控制装置,用于发送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与接收端建立视频连接,,获取发送端用户发送至接收端用户的虚拟物品的目标标识;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信息;

封装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标识和所述操作信息封装为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并将所述电子资源发送信息发送至接收终端,以触发所述接收终端采用与所述操作信息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发送端用户对发送终端的操作为所述发送端用户对所述发送终端屏幕的操作;所述终端还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发送端用户进行操作的位置采用与所述操作所属操作类型对应的显示方式显示所述目标标识所标识的目标虚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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