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的控制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5448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应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多开应用集合,其中,所述多开应用集合包括主应用和所述主应用的分身应用;

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接受用户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的操作;

根据所述用户的操作,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所述主应用安装在所述主用户下,所述分身应用安装在从用户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多开应用集合包括:

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安装多开应用集合中的主应用,同时在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或者,

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安装多开应用集合中的主应用,以及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在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在所述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包括:

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确定当前终端是否存在未安装所述分身应用的从用户;

若存在,则在所述未安装所述分身应用的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若不存在,则建立新的从用户,并在所述新的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接受用户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的操作包括:

在所述主用户下接收用户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指令,并在主用户下显示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显示界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在主用户下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以在主用户下通过所述接入口接受用户对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的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主用户下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包括:通过主用户下的悬浮窗、弹框、任务管理器、应用列表、分享链接、通知中心或者新建分身应用图标的方式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用户的操作,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相应处理包括:

若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对所述主应用的操作指令,则根据所述主应用的应用标识操作所述主应用;和/或,

若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对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指令,则根据所述分身应用的应用标识操作所述分身应用。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包括:启动、运行、退出、删除、权限管理或数据管理。

9.一种应用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开应用集合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多开应用集合,其中,所述多开应用集合包括主应用和所述主应用的分身应用;

用户操作接受模块,用于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接受用户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的操作;

用户操作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用户的操作,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所述主应用安装在所述主用户下,所述分身应用安装在从用户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开应用集合获取模块具体用于:

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安装多开应用集合中的主应用,同时在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或者,

在当前终端的主用户下安装多开应用集合中的主应用,以及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在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开应用集合获取模块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在所述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具体为:

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所述多开应用集合中的分身应用的创建指令时,确定当前终端是否存在未安装所述分身应用的从用户;

若存在,则在所述未安装所述分身应用的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若不存在,则建立新的从用户,并在所述新的从用户下安装所述分身应用。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操作接受模块具体用于:

在所述主用户下接收用户对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指令,并在主用户下显示所述主应用和/或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显示界面。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分身应用接入口生成模块,用于在主用户下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以在主用户下通过所述接入口接受用户对所述分身应用进行的操作。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身应用接入口生成模块在主用户下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具体为:通过主用户下的悬浮窗、弹框、任务管理器、应用列表、分享链接、通知中心或者新建分身应用图标的方式生成分身应用的接入口。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操作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若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对所述主应用的操作指令,则根据所述主应用的应用标识操作所述主应用;和/或,

若在所述主用户下检测到对所述分身应用的操作指令,则根据所述分身应用的应用标识操作所述分身应用。

16.根据权利要求9-15任一项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包括:启动、运行、退出、删除、权限管理或数据管理。

1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集成了如权利要求9-16任一项所述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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