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法庭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三个显示终端、连接第一显示终端的主控制器、连接主控制器的无线收发器以及主LED灯组、连接主控制器的麦克风和扬声器,连接第二显示终端的第一从控制器以及第一从LED灯组,连接第三显示终端的第二从控制器以及第二从LED灯组,主控制器连接第一从控制器和第二从控制器,所述三个显示终端分别设置于推拉轨道上,且第一显示终端连接编码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庭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主控制器包括电源供电端和信号切换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庭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拉轨道具体为相对平行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