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面;
透镜,所述透镜朝向所述显示屏的表面为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用于将所述显示面显示的图像反射至用户眼内;
其中,所述显示面凸向所述透镜;所述第一表面凹向所述显示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和所述第一表面分别为光滑的曲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为柱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为圆柱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的截面为平滑的弧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位置高于所述透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曲面显示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曲面幕布,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曲面幕布配合的投影机。
9.一种穿戴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装置和固定部,所述显示装置为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设置于所述固定部,且通过所述固定部维持与用户眼睛的预设位置关系;
其中,所述显示屏位于第一位置上方,所述透镜位于所述第一位置前方,所述第一位置为所述显示装置通过所述固定部与用户眼睛维持所述预设位置关系时,所述用户眼睛所在的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穿戴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中所述显示屏为一个,所述透镜为两个,且两所述透镜分别位于两个所述第一位置前方,两个所述第一位置分别为在所述显示装置通过所述固定部与用户维持所述预设位置关系时,所述用户两只眼睛分别所在的位置;或者
所述显示装置中所述显示屏和所述透镜分别为一个,所述第一位置为所述显示装置通过所述固定部与用户眼睛维持所述预设位置关系时,所述用户一只眼睛所在的位置;其中,所述显示装置为一组,或者所述显示装置为两组,并且两组所述显示装置对应的所述第一位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