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4774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邮件箱,具体是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



背景技术:

邮件是指经传递方式处理的物件,目前快递行业的邮件外包装为纸箱形式,仅具备物体盛放及运输功能,普遍缺乏云智能控制系统的数据化管理,安全性和便利性都存在很大问题:1、普通邮箱不能解决信息安全问题,而且每次寄件都要重复填单,并且容易出现错误;2、邮件中途出现问题和险情无法远程报警、开箱等保证邮件安全;3、邮件在收件过程中收件人不在家,如果没有云智能管理,就无法远程认证邮件安全的问题,在错收、少件、损坏方面容易起分歧,有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和便利性不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包括远程移动发送端、密邮物流箱、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远程移动接收端和云控制系统,所述密邮物流箱上设有指纹密码锁,所述指纹密码锁包括指纹识别器、指纹密码控制器、电源和无线收发装置,所述指纹密码控制器分别与指纹识别器、电源和无线收发装置电连接,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和远程移动接收端均与云控制系统通过无线连接,所述云控制系统包括计价云支付、信息云读取、物流云监控、密码云控制、信息云录入和收寄云操作,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和远程移动接收端均与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通过云控制系统连接,所述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和密邮物流箱通过物流云监控控制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和远程移动接收端均与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通过无线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和远程移动接收端通过密邮物流箱上无线收发装置无线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云控制系统能够大幅提升邮件的智能化水平,同时增强物流快递服务行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有效的将邮件安全、信息管理、远程安全控制进行智能化管控,真正实现物流快递行业的智能化,大幅降低安全隐患的发生,能给消费者更优质可靠的服务,更安全周到的保护。

附图说明

图1为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中信息反馈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带有云智能控制系统的安全邮件箱,包括远程移动发送端1、密邮物流箱2、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远程移动接收端7和云控制系统,所述密邮物流箱2上设有指纹密码锁5,所述指纹密码锁5包括指纹识别器、指纹密码控制器、电源和无线收发装置,所述指纹密码控制器分别于指纹识别器、电源和无线收发装置电连接,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1和远程移动接收端7与云控制系统均通过无线连接,所述云控制系统包括计价云支付6、信息云读取7、物流云监控8、密码云控制9、信息云录入10和收寄云操作11,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1和远程移动接收端7与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均通过无线连接,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1、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和远程移动接收端7通过密邮物流箱2上无线收发装置无线连接,所述远程移动发送端1和远程移动接收端7与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彼此之间均通过云控制系统连接,所述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和密邮物流箱2通过物流云监控8控制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远程移动发送端1、密邮物流箱2、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远程移动接收端7建立起智能云控制系统。远程移动发送端1和远程移动接收端7通过WIFI、3G/4G无线网络、有线终端等网络方式登录云控制系统,并与密邮物流箱2建立联系,发出远程指令;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识别登录用户后,与该用户进行绑定的密邮物流箱2进行远程激活,并发出相关指令(如远程开箱和实时定位);密邮物流箱2通过无线接收器(如GPS或无线上网卡)接收到相关指令,通过智能控制芯片(如连接指纹锁、GPS和其他功能性控制件)执行相关操作,并通过无线发射器将执行结果通过网络返回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再由服务器数据管理中心3反馈至远程移动接收端7。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