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护套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前后支撑的,设有磁吸搭扣固定的平板电脑保护套。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时代的发展,触控技术的日渐成熟,应用程序的大量开发及使用,让平板电脑在操作上更加方便,由于此类平板电脑效能的提升,更加讲求体积小、重量轻,方便于使用者的携带。因此,用来保护平板电脑的保护套也因应而生。人们在使用平板电脑的时候,由于手持不够方便,通常需要在保护套上设置一个支撑结构,通过保护套把平板电脑支撑起来,而传统的保护套支撑方式通常比较单一,人们在使用过程中不方便,而且因为没有将保护套与平板电脑完全的包围与固定住,常会在不小心滑落的过程中,平板电脑屏幕直接接触硬物而损伤屏幕。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平板电脑保护套,可以实现保护套前支撑和后支撑两种不同的支撑效果,满足用户的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前后支撑的磁吸搭扣平板电脑保护套,由保护套本体和底壳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套本体是由上、下两层皮质层压合而成,上、下两层皮质层之间填充有硬质板,硬质板相间铺设,将保护套本体分为第一、三、五、七、九共五个硬质板区域和第二、四、六、八共四个软质板区域,软质板区域为上下两层皮质层直接压合;第一硬质板内镶嵌有A磁块和B磁块,第七硬质板内镶嵌有C磁块和D磁块,第九硬质板内镶嵌有E磁块和F磁块;所述第九硬质板区域的表面与底壳相粘接。
所述A磁块、C磁块、E磁块设置在同一水平位置,B磁块、D磁块、F磁块设置在同一水平位置。
前支撑:将底壳没有黏贴于第九硬质板区域表面的一端向上翻,随着第八软质板区翻折,第九硬质板区和第七硬质板区形成约90度角,随着第六软质板区翻折,第七硬质板区和第五硬质板区形成约45度夹角,底壳的下端与第三硬质板表面相接触形成三角形支撑结构,通过调整夹角可以实现调整底壳的仰角从而调整平板电脑使用的仰角。
后支撑:在前支撑的基础上,将第五硬质板区作为支撑底面,第三硬质板区翻转至底壳背面,同时第一硬质板区翻转,其上面的A磁块、B磁块分别与第七硬质板区上的C磁块、D磁块相吸,从而实现三角形支撑结构更为稳固,此种支撑方式不能调整角度,但稳定性较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本技术方案的实施,实现平板电脑保护套前支撑可以灵活调整角度,后支撑平板电脑使用时放置更为稳固,将底壳翻转,底壳覆盖于第三、五硬质板区和第四软质板区上,然后翻转第一硬质板区,实现第一硬质板区的A磁块、B磁块分别与第九硬质板区上的E磁块、F磁块相吸,此为平板电脑收纳状态,更简洁、平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套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套本体和底壳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前支撑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后支撑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收纳状态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请参照附图,一种可前后支撑的磁吸搭扣平板电脑保护套,由保护套本体和底壳16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套本体是由上、下两层皮质层压合而成,上、下两层皮质层之间填充有硬质板,硬质板相间铺设,将保护套本体分为第一硬质板1、第三硬质板3、第五硬质板5、第七硬质板7、第九硬质板9共五个硬质板区域和第二软质板2、第四软质板4、第六软质板6、第八软质板8共四个软质板区域,软质板区域为上下两层皮质层直接压合;第一硬质板1内镶嵌有A磁块10和B磁块11,第七硬质板7内镶嵌有C磁块12和D磁块13,第九硬质板9内镶嵌有E磁块14和F磁块15;所述第九硬质板9区域的表面与底壳16相粘接。
所述A磁块10、C磁块12、E磁块14设置在同一水平位置,B磁块11、D磁块13、F磁块15设置在同一水平位置。
前支撑:将底壳16没有黏贴于第九硬质板9区域表面的一端向上翻,随着第八软质板8区翻折,第九硬质板9区和第七硬质板7区形成约90度角,随着第六软质板6区翻折,第七硬质板7区和第五硬质板5区形成约45度夹角,底壳16的下端与第三硬质板3表面相接触形成三角形支撑结构,通过调整夹角可以实现调整底壳16的仰角从而调整平板电脑使用的仰角。
后支撑:在前支撑的基础上,将第五硬质板5区作为支撑底面,第三硬质板3区翻转至底壳16背面,同时第一硬质板1区翻转,其上面的A磁块10、B磁块11分别与第七硬质板7区上的C磁块12、D磁块13相吸,从而实现三角形支撑结构更为稳固,此种支撑方式不能调整角度,但稳定性较强。
收纳状态:将底壳16翻转,底壳16覆盖于第三硬质板3、第五硬质板5区和第四软质板4区上,然后翻转第一硬质板1区,实现第一硬质板1区的A磁块10、B磁块11分别与第九硬质板9区上的E磁块14、F磁块15相吸。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而对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