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属于信息采集领域。
背景技术:
识别又称为归类和定性,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类和定性,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的过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320397187.4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移动POS终端,涉及非现金交易技术领域。所述POS终端包括显示器、键盘、用于读取银行卡信息的银行卡读卡器、用于读取身份证信息的身份证读取器、用于处理数据的主控模块、用于数据通信的通讯模块,与银行记录的持卡人信息相校对,验证刷卡人是否持卡人,提高银行卡、信用卡消费的安全性。现有的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程序繁琐,设备没有设计多架机和多方位进行检测,无法做到检测时快速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以解决现有的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程序繁琐,设备没有设计多架机和多方位进行检测,无法做到检测时快速方便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其结构包括区域踩踏板、物品放置箱、固定框架杆、探测装置,所述区域踩踏板上方设有物品放置箱,所述固定框架杆两端固定连接在区域踩踏板上方,所述固定框架杆外侧连接有探测装置,所述探测装置包括一位探测装置、二位探测装置、三位探测装置,所述一位探测装置、二位探测装置、三位探测装置分别包括 单体探测装置、固定器、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两端内侧分别连接在单体探测装置后侧,所述固定器连接在固定板内侧,所述单体探测装置包括探测头和智能控制数据器,所述智能控制数据器连接有探测头。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器通过固定框架杆连接在固定板内侧。
进一步地,所述一位探测装置设有一位右探测器和一位左探测器。
进一步地,所述二位探测装置包括二位左探测器和二位右探测器。
进一步地,所述三位探测装置包括三位左探测器和三位右探测器。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探测装置包括一位探测装置、二位探测装置、三位探测装置,一位探测装置、二位探测装置、三位探测装置分别包括单体探测装置、固定器、固定板,固定板两端内侧分别连接有单体探测装置后侧,固定器连接有固定板内侧,单体探测装置包括探测头和智能控制数据器,智能控制数据器连接有探测头,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程序简洁,设备设计了多架机和多方位进行检测,做到了检测时快速方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探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区域踩踏板-1、物品放置箱-2、固定框架杆-3、探测装置-4、括一位探测装置-5、二位探测装置-6、三位探测装置-7、单体探测装置-8、固定器-9、固定板-10、探测头-11、智能控制数据器-12、一位右探测器-51、一位左探测器-52、二位左探测器-61、二位右探测器-62、三位左探测器-71、三位右探测器-7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区域踩踏板1、物品放置箱2、固定框架杆3、探测装置4,所述区域踩踏板1上方设有物品放置箱2,所述固定框架杆3两端固定连接在区域踩踏板1上方,所述固定框架杆3外侧连接有探测装置4,所述探测装置4包括一位探测装置5、二位探测装置6、三位探测装置7,所述一位探测装置5、二位探测装置6、三位探测装置7分别包括单体探测装置8、固定器9、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两端内侧分别连接在单体探测装置8后侧,所述固定器9连接在固定板10内侧,所述单体探测装置8包括探测头11和智能控制数据器12,所述智能控制数据器12连接有探测头11,所述固定器9通过固定框架杆3连接在固定板10内侧,所述一位探测装置5设有一位右探测器51和一位左探测器52,所述二位探测装置6包括二位左探测器61和二位右探测器62,所述三位探测装置7包括三位左探测器71和三位右探测器7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程序简洁,设备设计了多架机和多方位进行检测,做到了检测时快速方便。
在进行使用时,将身份读取及核验功能的物流信息采集设备连接网络端,然后所需身份读取及核验物流只需经过信息采集设备就可实现信息采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 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