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8012340发布日期:2019-06-26 00:18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涉及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相关技术中,往往涉及到多个团体之间的合作场景,使得多个团体的团体成员可以协同完成相关事件的处理。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在参与合作的多个团体之间对合作数据进行共享,相关技术中往往通过即时通讯、邮箱等渠道进行数据传输,不仅存在安全性低、难以管控的问题,而且共享效率十分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

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

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

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

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

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

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

审批单元,使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协同单元,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使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六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

创建单元,使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

确定单元,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

共享单元,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七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

请求单元,使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

共享单元,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八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

参与单元,使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

共享单元,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协同系统的架构示意图。

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

图4a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

图4b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

图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现跨企业协同的交互过程的示意图。

图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创建申请界面的示意图。

图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

图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

图9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参与申请界面的示意图。

图10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

图1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添加受信任合作方的审批界面的示意图。

图1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

图1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

图14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1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

图1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

图1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

图1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并不一定按照本说明书示出和描述的顺序来执行相应方法的步骤。在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其方法所包括的步骤可以比本说明书所描述的更多或更少。此外,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单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可能被分解为多个步骤进行描述;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多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能被合并为单个步骤进行描述。

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协同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系统可以包括服务器11、网络12、对应于各个团体的若干电子设备,比如团体1的手机131、pc132,团体2的手机141、pc142、团体3的手机151、pc152等。

服务器11可以为包含一独立主机的物理服务器,或者该服务器11可以为主机集群承载的虚拟服务器。在运行过程中,服务器11可以运行某一应用的服务器侧的程序,以实现该应用的相关业务功能,比如当该服务器11运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程序时,可以实现为该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

手机131~151、pc132~152只是团体对应的成员可以使用的部分类型的电子设备。实际上,显然还可以使用诸如下述类型的电子设备:平板设备、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pdas,personaldigitalassistants)、可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等,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并不对此进行限制。在运行过程中,该电子设备可以运行某一应用的客户端侧的程序,以实现该应用的相关业务功能,比如当该电子设备运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程序时,可以实现为该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

需要指出的是: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的应用程序可以被预先安装在电子设备上,使得该客户端可以在该电子设备上被启动并运行;当然,当采用诸如html5技术的在线“客户端”时,无需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相应的应用程序,即可获得并运行该客户端。

而对于手机131~151、pc132~152与服务器11之间进行交互的网络12,可以包括多种类型的有线或无线网络。在一实施例中,该网络12可以包括公共交换电话网络(publicswitchedtelephonenetwork,pstn)和因特网。

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比如图1所示的手机131~151、pc132~15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02,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在一实施例中,该任一团体可以发起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即该任一团体作为该合作项目的发起方、其他团体作为参与方,那么可以通过启动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确定是否允许创建该合作项目;例如,当审批通过时,该合作项目可以顺利创建,使得该任一团体与该其他团体可以基于该合作项目实现跨团体协同,而当审批未通过时,则该合作项目将不允许被创建、从而无法实现跨团体协同。

其中,可由该任一团体自行创建合作项目,那么针对该合作项目的数据管理、处理控制等,均在该任一团体处实现,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仅作为该任一团体与其他团体之间的数据通道;或者,可由该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发起项目创建请求,并由该服务端创建合作项目、对该合作项目进行数据管理和处理控制等。

在一实施例中,可由其他团体发起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即该其他团体作为该合作项目的发起方、该任一团体作为参与方,那么可以通过启动针对该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确定是否允许该任一团体参与该合作项目;例如,当审批通过时,该任一团体可以顺利参与该合作项目、实现跨团体协同,而当审批未通过时,则该任一团体不允许参与该合作项目、从而无法实现跨团体协同。

其中,对于其他团体发起的合作项目,该合作项目的创建过程与上述实施例相似,可以由该其他团体自行创建合作项目,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仅作为数据通道,或者可由该其他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发起项目创建请求,并由该服务端创建合作项目、对该合作项目进行数据管理和处理控制等。

步骤204,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当该任一团体为合作项目的发起方时,该任一团体可以获取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以提供至所述其他团体。比如,验证信息可以包括邀请码(若干字符构成的字符串)、条码(如一维条形码、二维码等)等任意形式,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其中,该任一团体可以通过任意方式将验证信息提供至其他团体,比如通过即时通讯应用、邮件、短信、电话等进行发送,甚至口头告知等,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然后,当所述其他团体通过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时,比如该其他团体可以发送包含该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从而在该验证信息通过验证后,确认该其他团体参与至该合作项目,从而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实现跨团体协同。其中,当合作项目由该任一团体创建和维护时,其他团体将上述的项目参与请求发送至该任一团体,并由该任一团体进行验证;当合作项目由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创建和维护时,其他团体将上述的项目参与请求发送至该服务端,并由该服务端进行验证。

在一实施例中,当该任一团体为合作项目的参与方、所述其他团体为发起方时,该其他团体可以获取对应于该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并告知该任一团体。然后,该任一团体可以通过通过该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以实现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的跨团体协同;例如,当合作项目由该其他团体创建和维护时,该任一团体将上述的项目参与请求发送至该其他团体,并由该其他团体进行验证;当合作项目由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创建和维护时,该任一团体将上述的项目参与请求发送至该服务端,并由该服务端进行验证。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预先对其他团体进行信任度评估或审批,将诸如长期合作、信任度高的团体预配置为受信任团体,那么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可以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直接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有助于提升协同效率。

在一实施例中,假定上述的任一团体为团体aa,而其他团体包括团体bb、团体cc等,那么这些团体之间在共享合作数据时,可以具有多种情况。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在所有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比如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和团体cc,团体bb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cc,团体cc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bb,从而在所有参与跨团体协同的团体中的任意两个团体之间均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在另一种情况下,参与跨团体协同的每一团体可以将至少一个其他团体设置为共享对象,比如团体aa将团体bb设置为共享对象,那么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不共享至团体cc;当然,团体cc仍然可以将团体aa设置为共享对象,从而由团体cc单向地将合作数据共享至团体aa。

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该方法应用于服务器(比如图1所示的服务器11),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02,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创建相应的合作项目。

在另一实施例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自行创建合作项目,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创建合作项目,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在创建合作项目时,可以指定与该合作项目相关联的团体;其中,当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可由该任一团体对相关联的团体进行指定。例如,可以将允许参与至该合作项目的团体限制为指定的这些团体,而其他团体则无法参与至该合作项目。再例如,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向指定的这些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以使得这些团体可以通过对该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后参与至该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在创建合作项目时,可以不指定与该合作项目相关联的团体,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参与至该合作项目的团体。例如,当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根据该任一团体指示的目标团体,向该目标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再例如,当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向该任一团体提供对应于该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该任一团体可以将该验证信息发送至其他团体。

步骤304,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

在一实施例中,当所述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确定所述任一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例如,当团体aa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项目创建请求,使得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了相应的合作项目时,可以默认为该团体aa参与至该合作项目中。

在一实施例中,当向所述任一团体指示的目标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得到确认应答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确定所述目标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例如,假定团体aa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项目创建请求,使得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了相应的合作项目,该团体aa可以向跨团体协同平台指示至少一个目标团体,比如当该团体aa指示团体bb和团体cc为目标团体时,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向该团体bb、团体cc等目标团体发送针对该合作项目的项目参与邀请;其中,当团体bb对该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时,可以确定该团体bb参与至该合作项目中,当团体cc对该项目参与邀请进行拒绝应答或忽略时,可以确定该团体cc未参与该合作项目。在一种情况下,团体aa可以在合作项目创建之前指示目标团体,使得该合作项目限制于团体aa及其指示的目标团体之间、不允许其他团体参与至该合作项目;在另一种情况下,团体aa可以在合作项目创建之后指示目标团体;在又一种情况下,团体aa即便在合作项目创建之前指示了目标团体,仍然可以在合作项目创建之后对该目标团体进行更新,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当收到的至少一个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请求中包含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其中,所述验证信息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可见。例如,当合作项目由团体aa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团体aa可以被首先确认为该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而验证信息可以对团体aa可见,使得团体aa可以向希望合作的诸如团体bb等目标团体发送该验证信息,而该团体bb可以基于该验证信息参与至上述的合作项目。在一种情况下,验证信息可以仅对发起项目创建请求的项目合作方可见,比如仅对上述的团体aa开放,使得即便团体bb参与至上述的合作项目后成为项目合作方,仍然可能无法查看到该验证信息。在另一种情况下,验证信息可以对所有的项目合作方可见,比如团体bb参与至上述的合作项目后成为项目合作方,即可查看到该验证信息,从而进一步将该验证信息发送至其他团体。

在一实施例中,验证信息可以包括邀请码(若干字符构成的字符串)、条码(如一维条形码、二维码等)等任意形式,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通过创建合作项目,并将参与该合作项目的团体作为项目合作方以共享合作数据,使得每个项目合作方均可以通过参与或退出该合作项目的方式,随时开始或结束对合作数据的共享行为,实现了各个项目合作方对该合作项目的异步参与或异步退出,无需在所有项目合作方之间全部达成一致后同步开始或同步结束该共享行为,便于在多个团体之间快速实现协同,并且即便部分项目合作方尚未加入或退出合作项目,也不影响其他项目合作方之间的局部协同,有助于提升协同效率。

步骤306,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将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合作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合作方。例如,当团体aa、团体bb和团体cc为同一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时,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和团体cc,团体bb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cc,团体cc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bb,从而在所有项目合作方中的任意两个项目合作方之间均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获取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的共享对象设置请求;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将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共享对象设置请求指示的项目合作方,并避免向其他项目合作方共享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例如,当团体aa、团体bb和团体cc为同一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时,团体aa可以基于共享对象设置请求而选取希望实施共享的项目合作方,比如当团体aa选取的共享对象为团体bb,那么团体aa的共享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而不会共享至团体cc;类似地,每个项目合作方均可以对自身的合作数据的共享对象进行设置。

在一实施例中,当部分项目合作方退出所述合作项目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在剩余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而不会造成共享终止。其中,当跨团体协同平台采用的共享策略为将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合作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合作方时,该“所有项目合作方”可以更新为上述的“剩余的项目合作方”,并继续实施该共享策略;当跨团体协同平台基于共享对象设置请求确定每一项目合作方对应的共享对象时,可以终止将已退出的该部分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剩余的项目合作方,并终止将剩余的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已退出的该部分项目合作方。

在一实施例中,当任一项目合作方设定的共享对象全部退出合作项目,且该任一项目合作方并不属于其他项目合作方的共享对象时,可以将该任一项目合作方从该合作项目中踢出,以避免其占用合作项目的资源。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将所述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存储于所述合作项目对应的共享空间,所述共享空间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开放权限。其中,合作项目对应的共享空间可以位于该跨团体协同平台上,也可以位于该跨团体协同平台之外的存储空间,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基于该实施例,同一合作项目的所有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将统一存储于该合作项目对应的共享空间,便于各个项目合作方对该共享空间内的合作数据进行共享调用,有助于提升共享效率。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将每一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记录于相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分别对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之间实现对合作数据的自动同步。基于该实施例,每一项目合作方可以利用自身对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来记录合作数据,该合作方共享空间可以更加符合于相应项目合作方的实际情况,比如网络状况、存储空间大小等;例如,合作方共享空间可以为项目合作方的本地存储空间,那么即便网络状态不太稳定的情况下,项目合作方也可以确保将合作数据存储于该本地存储空间,并在网络状态恢复稳定后由跨团体协同平台对各个合作方共享空间进行合作数据的自动同步。

其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对各个合作方共享空间之间实施对合作数据的自动同步时,可以采用周期性(或触发性)的全量数据同步或增量数据同步,还可以在任一合作方共享空间内的任意合作数据被编辑或出现新增合作数据时,无延迟地将编辑后的合作数据或新增合作数据同步至其他合作方共享空间。当然,还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的数据同步方案,本公开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记录至少一个项目合作方分配的对自身的内部系统中合作数据的访问权限,所述访问权限在相应的项目合作方退出所述合作项目时失效;当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对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的访问请求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通过记录的对所述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内部系统的访问权限,协助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对所述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内部系统中的合作数据进行访问。基于该实施例,项目合作方可以将合作数据记录于自身的内部系统中,便于该项目合作方的内部团体成员对相关的合作数据进行调取使用;同时,通过将访问权限记录于跨团体协同平台,而并非分配至项目合作方,有助于限制项目合作方对该访问权限的滥用,确保对内部系统的访问操作在跨团体协同平台的管理下实现。例如,当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对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的访问请求时,跨团体协同平台通过记录的对该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内部系统的访问权限,可以分别建立跨团体协同平台与该任一项目合作方、跨团体协同平台与该另一项目合作方之间的访问通道,使得该任一项目合作方可以经由跨团体协同平台对该另一项目合作方实现安全访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访问权限对相应内部系统的访问范围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特定访问路径、特定权限的数据、特定类型的数据、特定时间段产生的数据、特定部门的员工产生的数据等,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图4a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如图4a所示,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比如图1所示的手机131~151、pc132~15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402a,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

步骤404a,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指示与所述合作项目相关的目标团体,以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其中,当所述项目参与邀请得到所述目标团体的确认应答时,所述目标团体被确认为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启动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指示所述目标团体,以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预先对其他团体进行信任度评估或审批,将诸如长期合作、信任度高的团体预配置为受信任团体,那么当所述目标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可以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指示所述目标团体,以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从而提升该目标团体参与至合作项目的效率。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获取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还被记录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然后,所述任一团体向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以使所述目标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时,被确认为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其中,验证信息可以包括邀请码(若干字符构成的字符串)、条码(如一维条形码、二维码等)等任意形式,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可以启动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在一实施例中,当所述目标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

在一实施例中,假定上述的任一团体为团体aa,而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其他团体包括团体bb、团体cc等,那么这些团体之间在共享合作数据时,可以具有多种情况。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在所有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比如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和团体cc,团体bb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cc,团体cc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bb,从而在所有项目合作方中的任意两个项目合作方之间均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在另一种情况下,参与至合作项目的每一团体可以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共享对象设置请求,将参与该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团体设置为共享对象,比如团体aa将团体bb设置为共享对象,那么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不共享至团体cc;当然,团体cc仍然可以将团体aa设置为共享对象,从而由团体cc单向地将合作数据共享至团体aa。

图4b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如图4b所示,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比如图1所示的手机131~151、pc132~15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402b,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合作项目可以通过诸如上述图3所示的实施例而创建;在其他实施例中,合作项目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创建,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收到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后,可以对所述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以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其中,跨团体协同平台可以在请求创建该合作项目的团体或者已参与至该合作项目的团体的指示下,向该任一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收到项目参与邀请后,可以启动针对参与该合作项目的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对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在一实施例中,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对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收到已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的其他团体发送的验证信息后,可以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以在所述验证信息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时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发送所述验证信息的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在一实施例中,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

步骤404b,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假定上述的任一团体为团体aa,而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其他团体包括团体bb、团体cc等,那么这些团体之间在共享合作数据时,可以具有多种情况。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在所有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比如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和团体cc,团体bb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cc,团体cc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aa和团体bb,从而在所有项目合作方中的任意两个项目合作方之间均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在另一种情况下,参与至合作项目的每一团体可以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共享对象设置请求,将参与该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团体设置为共享对象,比如团体aa将团体bb设置为共享对象,那么团体aa的合作数据可以共享至团体bb、不共享至团体cc;当然,团体cc仍然可以将团体aa设置为共享对象,从而由团体cc单向地将合作数据共享至团体aa。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在描述“团体”实施操作时,应当理解为通过归属于相应团体的用户账号实施相应的操作,比如发起项目创建请求、发起项目参与请求、发送验证信息、做出确认应答、指示目标团体等合作管理操作,再比如实施项目合作、生成合作数据等协同作业操作等,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为了便于理解,以企业场景下的跨企业协同研发为例,对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当然,本说明书中的“团体”除了企业之外,还可以包括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多种类型,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假定在企业aa、企业bb与企业cc之间需要实现协同研发,企业aa、企业bb、企业cc的企业成员使用的电子设备上运行有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企业aa的企业成员在相应的客户端上登录自身的用户账号、将其配置为对应于企业aa的协同端1,企业bb的企业成员在相应的客户端上登录自身的用户账号、将其配置为对应于企业bb的协同端2,企业cc的企业成员在相应的客户端上登录自身的用户账号、将其配置为对应于企业cc的协同端3。

其中,以企业aa为例;企业aa中可以存在若干企业成员,这些企业成员使用的电子设备上分别运行有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虽然这些企业成员在客户端上登录的用户账号不同,但是由于这些企业成员均归属于企业aa,因而相应的客户端均可以理解成被配置为上述的协同端1,即“协同端1”可以理解为企业aa的所有企业成员登录的客户端的集合,而并非企业aa内某一个企业成员的用户账号对应的客户端。类似地,企业bb的协同端2、企业cc的协同端3也可以理解为类似的“集合”,此处不再赘述。

图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现跨企业协同的交互过程的示意图。通过在上述的协同端1~3以及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之间实施如图5所示的交互过程,可以实现企业aa、企业bb与企业cc之间的协同研发,该交互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501,协同端1提交项目创建申请。

在一实施例中,假定由企业aa发起对合作项目的创建操作,由该企业aa内部提交项目创建申请,以申请创建相应的合作项目。例如图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创建申请界面的示意图;假定由企业aa的成员小白发起申请,协同端1可以提供如图6所示的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当小白选取标签602时,可以进入该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以创建合作项目,而当小白选取标签604时,可以进入相应的项目参与申请界面、以参与其他企业创建的合作项目。

在一实施例中,在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内,小白需要填写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比如项目名称、项目描述、共享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合作方企业等。其中,“共享内容”表示企业aa可以在该合作项目中共享至合作方企业的合作数据的类型,比如图6中勾选了“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成员信息”、“工作项相关的数据和配置”等,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仅勾选部分类型的合作数据,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同时,在其他实施例中,除了上述类型的合作数据之外,还可以存在其他类型的合作数据,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表示企业aa内部与该合作项目相关的成员,使得相关成员在登录协同端1之后,可以参与至该合作项目、与合作方企业共享合作数据,而企业aa的其他成员则无法实现该操作。“合作方企业”可以包括在跨团体协同平台上注册的任意企业,比如小白可以通过输入企业名称、企业id等方式,将相应的企业添加为合作方企业。

在一实施例中,基于如图6所示的实施例,假定所需创建的合作项目为“x项目”,该合作项目用于“合作研发面向用户需求的新产品…”,企业aa的项目负责人为小白、项目成员为白白和小黑,合作方企业为企业bb、企业cc,且允许将企业aa产生的“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成员信息”、“工作项相关的数据和配置”等合作数据共享至合作方企业。在确认无误后,小白可以通过触发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内的“提交申请”选项,提交针对“x项目”的项目创建申请。

步骤502,确定项目创建申请是否通过审批;当审批通过时,由协同端1向服务端发送项目创建请求。

在一实施例中,协同端1可以针对“x项目”的项目创建申请启用内部的审批操作。例如图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在如图7所示的审批界面中,包括位于上方的“审批流程”和下方的“审批内容”,从“审批流程”可以看出,对项目创建申请的审批人员包括小白的主管和二级主管,审批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审批内容”后,对该项目创建申请实施审批操作,而小白和审批人员均可以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基于“审批流程”查看针对上述的项目创建申请的审批进度,其中:小白提交申请后,由主管审核;当主管审核通过后,由二级主管审核;当二级主管审核通过后,确认审批通过。

需要指出的是:步骤502的审批过程并非必须。在一些场景下,可以完全省略该审批过程。在另一些场景下,可以改进该审批过程,比如当设定的合作方企业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合作方时,可以省去审批过程或者直接通过审批、而不需要主管和二级主管手动实施审批,从而有助于合作项目的快速创建。其中,对于“受信任合作方”的配置,将在下文中予以详述。

此外,虽然在上述实施例中,由小白对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进行填写,且小白为企业aa针对该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是这显然并非必要;实际上,对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进行填写的成员与项目负责人之间并无必然关系,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步骤503,服务端根据协同端1发送的项目创建请求,创建相应的合作项目。

步骤504,服务端为创建的合作项目生成唯一对应的邀请码,而协同端1可以获取该邀请码。

步骤505,协同端1将邀请码发送至企业bb对应的协同端2、企业cc对应的协同端3。

在一实施例中,可以基于“邀请码”的形式,使企业bb、企业cc添加至企业aa创建的合作项目,而避免无关企业的加入,有助于提升跨企业合作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性。例如图7所示,在上述的审批通过后,协同端1可以通过与服务端之间的交互操作,获取邀请码并展示于审批界面700中,比如该邀请码可以为如图7所示的字符串“b11fce”。

在一实施例中,协同端1可以提供针对邀请码的发送功能,以将审批界面700所示的邀请码快捷地发送至协同端2、协同端3。在其他实施例中,企业aa的小白等成员可以通过其他任意途径,将邀请码发送至企业bb、企业cc的成员,比如即时通讯应用、邮件、短信、电话等,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在创建了上述的合作项目-x项目后,企业aa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等登录协同端1后,可以查看该x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图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假定小白在登录协同端1后,可以查看到如图8所示的项目管理界面800,以查看x项目的相关信息。项目管理界面800可以提供标签802~806,分别对应于作为本方的企业aa、作为合作方的企业bb和企业cc;其中,假定小白选取了企业bb对应的标签804,而企业bb尚未参与至该合作项目,可以展示为如图8所示的“合作方人员尚未加入该项目”。

其中,企业bb和企业cc并不一定都会参与企业aa创建的合作项目,比如仅企业bb参与该合作项目、企业cc不参与该合作项目,那么企业aa仍然可以与企业bb完成合作研发过程中的数据共享,并不会由于企业cc不参与该合作项目而受到影响。类似地,即便企业bb、企业cc尚未参与至该合作项目的情况下,企业aa也可以率先参与至该合作项目中,并产生相应的合作数据,并不会由于企业bb、企业cc尚未参与而受到影响。可见,各个项目参与方对于合作项目的参与为异步实现,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或影响,并不需要所有项目参与方均予以确认后才能够创建或参与至合作项目中,可以简化操作、提升效率。

步骤506,协同端2、协同端3分别提交项目参与申请。

在一实施例中,图9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参与申请界面的示意图;如图9所示,在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中可以包括标签902-904,当检测到标签902被触发时,可以进入相应的项目创建申请界面、以创建合作项目,这可以参考如图6所示的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当检测到标签904被触发时,可以进入该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以参与其他企业创建的合作项目。

下面以企业bb的成员在协同端2上开启上述的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从而参与至企业aa创建的合作项目-x项目为例,对参与合作项目进行描述;而企业cc的成员在协同端3上参与该合作项目的过程,与企业bb的上述过程类似。如图9所示,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可以提供用于填写邀请码的输入框,通过在该输入框内填写诸如协同端1提供的“b11fce”,可以在该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上示出合作项目-x项目的相关信息,比如项目名称、项目描述、共享内容、合作方企业-企业aa等。同时,企业bb的成员可以对“本方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等进行配置,比如设定项目负责人为小美、项目成员为老王和阿黄等。在确认无误后,通过触发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内的“提交申请”选项,提交针对“x项目”的项目参与申请。

步骤507,确定项目参与申请是否通过审批;当审批通过时,转入步骤508。

在一实施例中,协同端2可以针对“x项目”的项目参与申请启用内部的审批操作。例如图10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在如图10所示的审批界面中,包括位于上方的“审批流程”和下方的“审批内容”,从“审批流程”可以看出,对项目参与申请的审批人员包括小美(假定由小美基于图9所示的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提交了项目参与申请)的主管和二级主管,审批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审批内容”后,对该项目参与申请实施审批操作,而小美和审批人员均可以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基于“审批流程”查看针对上述的项目参与申请的审批进度,其中:小美提交申请后,由主管审核;当主管审核通过后,由二级主管审核;当二级主管审核通过后,确认审批通过。

需要指出的是:步骤507的审批过程并非必须。在一些场景下,可以完全省略该审批过程。在另一些场景下,可以改进该审批过程,比如当设定的合作方企业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合作方时,可以省去审批过程或者直接通过审批、而不需要主管和二级主管手动实施审批,从而有助于合作项目的快速参与。其中,对于“受信任合作方”的配置,与上文中步骤502提及的“受信任合作方”类似,可以理解为:对于合作项目的创建或参与进行审批,主要是考虑到合作方企业是否可信任、是否存在合作风险等问题,因而对于一般的合作方企业而言,一次审批操作的结果仅能够适用于一次创建或参与相应的合作项目(即该合作方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而对于一些长期合作、明显可信的企业,可以在单次审批时将其配置为“受信任合作方”或添加至“受信任合作方名单”,并将该审批操作的结果适用于多次创建或参与相应的合作项目的过程中,或者将该审批操作的结果适用于某一时间段(比如1年)内发生的所有创建或参与相应的合作项目的过程中,从而避免了每次创建或参与相应的合作项目时均需要实施审批操作。

例如,图1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添加受信任合作方的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当检测到针对如图9所示的项目参与申请界面900中的“点此申请”选项的触发操作时,可以发起将该企业aa配置为企业bb的“受信任合作方”的审批操作,并在诸如图11所示的审批界面1100中查看到相应的审批进度。类似地,在如图6所示的项目创建申请界面600中,也可以针对添加的合作方企业展示出“点此申请”或类似的选项,从而将相应的合作方企业快速添加为受信任合作方。

步骤508,协同端2、协同端3参与合作项目后,与协同端1之间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

在一实施例中,图1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假定小白在登录协同端1后,可以查看到如图12所示的项目管理界面1200,以查看x项目的相关信息。项目管理界面1200可以提供标签1202~1206,分别对应于作为本方的企业aa、作为合作方的企业bb和企业cc;其中,假定小白选取了企业bb对应的标签1204,而企业bb已参与至该合作项目,可以展示为如图12所示的信息,比如项目负责人为小美、项目成员为老王和阿黄、共享内容为“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成员信息”和“工作项相关的数据和配置”等。

在一实施例中,项目管理界面1200可以包括如图12所示的访问选项1208,协同端1的小白、白白、小黑等企业成员可以通过触发该访问选项1208,对企业bb产生的合作数据进行快速的共享访问。类似地,通过触发标签1206,协同端1的小白、白白、小黑等企业成员可以查看到对应于企业cc的访问选项,从而对企业cc产生的合作数据进行快速的共享访问。

类似地,协同端2的小美、老王、阿黄等企业成员,或者协同端3的企业成员,可以通过触发标签1202查看到企业aa的访问选项,并对企业aa产生的合作数据进行快速的共享访问。

而对于企业bb与企业cc之间,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在一种情况下,仅允许合作项目的“本方”与“合作方”之间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而不允许“合作方”之间实现共享,那么企业aa与企业bb之间、企业aa与企业cc之间可以对合作数据进行共享,但是企业bb与企业cc之间并不允许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在另一种情况下,合作项目的所有参与方之间均可以相互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使得企业aa与企业bb之间、企业aa与企业cc之间、企业bb与企业cc之间均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

对于各个协同端所产生的合作数据,可以存在多种存储与访问的实现方案,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在一实施例中,每一协同端可以存在对应的存储空间,比如协同端1对应于存储空间1、用于存储企业aa的企业成员产生的合作数据,协同端2对应于存储空间2、用于存储企业bb的企业成员产生的合作数据,协同端3对应于存储空间3、用于存储企业cc的企业成员产生的合作数据,本说明书并不限制上述存储空间的位置,比如该存储空间可以为云端空间或本地空间,可以为公共空间或企业内部的系统空间。在参与到合作项目-x项目时,每一项目参与方将自身存储空间的访问权限赋予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比如企业aa将存储空间1的访问权限、企业bb将存储空间2的访问权限、企业存储将存储空间3的访问权限分别赋予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那么,当小白触发如图12所示的访问选项1208时,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在验证该小白属于协同端1后,可以利用企业bb赋予的针对存储空间2的访问权限,在协同端1上实现对该存储空间2的访问,从而既可以实现对合作数据的共享,又能够确保存储空间的数据安全性。

其中,除了对各个协同端对应的存储空间进行访问之外,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可以主动对各个协同端对应的存储空间之间进行数据同步,那么各个项目参与方只需要对自身的存储空间进行访问,即可查看到所有项目参与方产生的合作数据,可以进一步简化操作。

在一实施例中,合作项目可以存在对应的统一存储空间,所有协同端均对应于该统一存储空间,并将产生的合作数据存储于该统一存储空间内。例如,图1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在如图13所示的项目管理界面1300中,可以包括对应于所有项目参与方的访问选项1302,企业aa、企业bb和企业cc均可以基于该访问选项1302对合作项目-x项目对应的统一存储空间进行访问。其中,当仅允许合作项目的“本方”与“合作方”之间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而不允许“合作方”之间实现共享时,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可以根据对访问选项1302实施触发操作的触发者的身份信息,限制该触发者在统一存储空间内访问到的合作数据。例如,当触发者属于企业aa时,可以访问企业aa自身、企业bb和企业cc产生的合作数据,当触发者属于企业bb时,可以访问企业bb自身和企业aa产生的合作数据、无法访问企业cc产生的合作数据,当触发者属于企业cc时,可以访问企业cc自身和企业aa产生的合作数据、无法访问企业bb产生的合作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合作项目的参与方可以随时退出,比如企业cc退出后,企业aa仍然可以与企业bb实现合作数据的共享。以企业cc为例,在企业cc退出合作项目后,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可以维持企业aa和企业bb对企业cc的合作数据的访问权限;当然,企业cc也可以对合作数据的访问权限进行设置,以使得企业cc退出合作项目后,企业aa与企业bb将无法继续访问该企业cc产生的合作数据。

图14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示意结构图。请参考图14,在硬件层面,该设备包括处理器1402、内部总线1404、网络接口1406、内存1408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1410,当然还可能包括其他业务所需要的硬件。处理器1402从非易失性存储器1410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1408中然后运行,在逻辑层面上形成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当然,除了软件实现方式之外,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并不排除其他实现方式,比如逻辑器件抑或软硬件结合的方式等等,也就是说以下处理流程的执行主体并不限定于各个逻辑单元,也可以是硬件或逻辑器件。

请参考图15,在软件实施方式中,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可以包括:

审批单元1501,使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协同单元1502,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使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可选的,所述审批单元1501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发起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时,启动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可选的,所述协同单元1502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获取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以提供至所述其他团体;

当所述其他团体通过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

可选的,所述审批单元1501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参与所述其他团体发起的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时,启动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

可选的,所述协同单元1502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获取所述其他团体提供的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

所述任一团体通过该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以实现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的跨团体协同。

可选的,

所述合作项目由作为发起方的所述任一团体或所述其他团体创建;

或者,所述合作项目由作为发起方的所述任一团体或所述其他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后,由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

可选的,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协同单元1502使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

请参考图16,在软件实施方式中,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可以包括:

创建单元1601,使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

确定单元1602,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

共享单元1603,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可选的,所述确定单元1602通过下述方式中至少之一,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已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

当所述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任一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

当向所述任一团体指示的目标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得到确认应答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目标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

当收到的至少一个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请求中包含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其中,所述验证信息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可见。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合作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合作方。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获取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的共享对象设置请求;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共享对象设置请求指示的项目合作方,并避免向其他项目合作方共享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当部分项目合作方退出所述合作项目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剩余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所述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存储于所述合作项目对应的共享空间,所述共享空间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开放权限。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每一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记录于相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分别对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之间实现对合作数据的自动同步。

可选的,所述共享单元1603具体用于:

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记录至少一个项目合作方分配的对自身的内部系统中合作数据的访问权限,所述访问权限在相应的项目合作方退出所述合作项目时失效;

当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对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的访问请求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通过记录的对所述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内部系统的访问权限,协助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对所述另一项目合作方的内部系统中的合作数据进行访问。

可选的,所述访问权限对相应内部系统的访问范围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特定访问路径、特定权限的数据、特定类型的数据、特定时间段产生的数据、特定部门的员工产生的数据。

请参考图17,在软件实施方式中,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可以包括:

请求单元1701,使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

共享单元1702,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可选的,还包括:

指示单元1703,使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指示与所述合作项目相关的目标团体,以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项目参与邀请;

其中,当所述项目参与邀请得到所述目标团体的确认应答时,所述目标团体被确认为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

可选的,还包括:

获取单元1704,使所述任一团体获取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所述验证信息还被记录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

发送单元1705,使所述任一团体向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以使所述目标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时,被确认为参与所述合作项目。

可选的,所述发送单元1705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启动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目标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

或者,当所述目标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向所述目标团体发送所述验证信息。

请参考图18,在软件实施方式中,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可以包括:

参与单元1801,使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

共享单元1802,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

可选的,所述参与单元1801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收到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

所述任一团体对所述项目参与邀请进行确认应答,以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

可选的,所述参与单元1801具体用于:

所述任一团体获取已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的其他团体发送的验证信息;

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以在所述验证信息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时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

可选的,所述参与单元1801通过下述方式使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

所述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发送所述验证信息的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并当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

或者,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向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发送包含所述验证信息的项目参与请求。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机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盘存储、量子存储器、基于石墨烯的存储介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在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凡在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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