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触控笔,可分离地连接于一触控本体,该触控本体至少包括一第一吸附元件,其特征在于,该触控笔包括:
一笔身,界定一第一容置空间连通于该笔身的外部;
一第一磁性元件,可移动地对应该第一吸附元件的位置设置于该笔身的该第一容置空间内,该第一磁性元件能够受该第一吸附元件的磁性吸附而从一初始位置位移至一工作位置,该初始位置是该第一磁性元件位于该笔身的该第一容置空间内的位置,该工作位置是该第一磁性元件部分凸出于该笔身的位置;以及
一回复元件,设置于该笔身的该第一容置空间内,并对应该第一磁性元件设置,该回复元件用以提供一回复力以使该第一磁性元件能够从该工作位置回复到该初始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磁性元件呈t型,且该第一容置空间对外连通的部分对应该第一磁性元件凸出该笔身的形状而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该回复元件是磁性回复元件或弹性回复元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缓冲元件,设置于该笔身的该第一容置空间内,并位于该第一磁性元件与该第一容置空间远离对外连通的部分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本体还包括一第二吸附元件,该触控笔还包括:
一第二磁性元件,设置于该笔身,并与该第二吸附元件对应设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该触控本体还包括一充电座,该笔身还界定一第二容置空间及包括一充电元件,该充电元件设置于该笔身的该第二容置空间内,与该充电座对应设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触控笔,其特征在于,该充电元件包括至少一接头,该至少一接头从该第二容置空间外露至该笔身外,与该充电座电性连接。
8.一种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触控笔;以及
一触控本体,该触控笔可分离地连接于该触控本体,该触控本体包括:
一壳体;及
该第一吸附元件,设置于该壳体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界定一第一开口,该第一开口与该第一吸附元件对应设置。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笔还包括一第二磁性元件,设置于该笔身,该触控本体还包括一第二吸附元件,设置于该壳体,该第二磁性元件与该第二吸附元件对应设置。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笔的该笔身还界定一第二容置空间及包括一充电元件,该充电元件设置于该笔身的该第二容置空间内,该触控本体还包括一充电座,该充电元件与该充电座对应设置。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界定一第二开口,该第二开口与该充电座对应设置。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触控笔的该充电元件包括至少一接头,该至少一接头从该第二容置空间外露至该笔身外,与该充电座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