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实体创建失败消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之后,还包括:
返回目标主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消息队列中的目标附属实体的创建事件标识为未消费事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附属实体还包括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和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则返回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至所述消息队列;
若监听到所述上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成功消息,则创建下游目标附属实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监听到所述下游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下游目标附属实体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所述消息队列。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的次数大于预设阈值,则返回错误信息。
8.一种实体对象的创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实体对象创建请求,并根据所述实体对象创建请求确定目标主实体和目标附属实体;
第一创建模块,用于创建所述目标主实体,并在创建完成后返回目标主实体信息;
第二创建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主实体创建完成,则创建所述目标附属实体;
监听模块,用于若监听到所述目标附属实体创建失败,则返回消息消费失败状态至消息队列。
9.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实体对象的创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