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招投标管理的自助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立式机箱(1)、触摸屏(2)、摄像头(3)、证件感应器(4)、USB接口(5)和中控装置,所述触摸屏(2)嵌在机箱(1)正表面的上部,在所述触摸屏(2)上方的机箱(1)上安装有摄像头(3),在所述触摸屏(2)下方的机箱(1)上分别设置有USB接口(5)和证件感应器(4);
所述中控装置包括人脸图像识别器、证件识别器、处理器、存储器、本地通讯电路和网络通讯电路;所述摄像头(3)的信号端通过人脸图像识别器连接至处理器,所述证件感应器(4)的信号端通过证件识别器连接至处理器,所述USB接口(5)通过本地通讯电路与处理器进行数据交互;在所述处理器上还连接有存储器;所述处理器通过网络通讯电路与招投标管理服务器通讯连接进行数据交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招投标管理的自助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证据感应器处设置有卡槽(6),所述证据感应器置于卡槽(6)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招投标管理的自助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证据感应器为IC卡读写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招投标管理的自助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证件识别器为证据数据识别芯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招投标管理的自助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图像识别器为人脸图像识别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