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4742595发布日期:2021-04-20 22:11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工程造价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工程项目的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它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其中,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3.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可见,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为此,公开号为cn111582915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工程预算和结算对比系统》,其包括预算输入单元、结算输入单元、预算数据储存单元、结算数据储存单元、计算单元、数据对比单元与输入记录单元。同时,还公开了以下步骤:将当月的工程预算输入进预算输入单元;工程预算数据进入计算单元计算后储存进预算数据储存单元;再将当月工程结算数据输入结算输入单元。
4.上述现有方案中的工程预算和结算对比系统能够方便的将工程结算金额(数据)与概算金额对比,进而能够判断工程费用结决算的金额是否超概算(即超过概算金额)。然而,申请人在实际研究中发现,工程项目在工程费用结决算这一节点之前,还要经历新开工阶段、再建阶段、续建阶段、竣工阶段等施工阶段,而这些施工阶段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但是,现有方案仅管控了工程费用结决算节点的金额,而并未对施工阶段的合同金额进行管控,那么一旦工程费用结决算节点的金额超概算,就很难弥补了,因此现有方案对于工程结决算的超概管控效果不好。另外,当一个工程项目超概算后,一些企业为了避免继续超概算就需会选择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进而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因此,申请人想到设计一种能够对结决算之前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超概算预警的超概算预警方法,以提升对工程项目结决算的超概管控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能够对结决算前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超概算预警的超概算预警方法及系统,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项目结决算的超概管控效果,并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
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其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
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然后在各个项目节点发生时将其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进行比较,并在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超过对应节点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
7.优选的,具体包括如下步骤:s1: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对应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然后根据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对应生成各个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以及结决算阶段的结算预警值;s2:在项目节点发生时获取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然后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大于对应节点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s3:在结决算阶段获取对应的合同金额,然后将结决算阶段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结算预警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大于对应结算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
8.优选的,步骤s1中,还根据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生成对应各个项目节点的节点风险值;步骤s2中,在项目节点发生时,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风险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小于对应节点风险值时发出相应的风险预警信号。
9.优选的,步骤s1中,当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的节点预警值时,根据该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和节点预警值对后一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进行调整。
10.优选的,步骤s3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s31:在结算阶段的送审信息通过后,获取结算阶段的合同一审金额和合同二审金额;s32:将合同一审金额与对应结算预警值作比较,若合同一审金额大于结算预警值,则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否则,进入下一步骤;s33:将合同二审金额与对应结算预警值作比较,若合同二审金额大于结算预警值,则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否则,进入下一步骤;s34:进入决算阶段。
11.优选的,结算预警值为工程项目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九十。
12.优选的,步骤s1中,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对应划分为新开工节点、再建节点、续建节点和竣工节点。
13.优选的,新开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四十,新开工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七十,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竣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八十,竣工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六十。
14.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系统,其基于上述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实施,具体包括:项目阶段分割单元,用于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项目节点监测单元,用于在项目节点发生时获取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以及该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中央管理单元,用于将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输入至预先建立的超概预警模型内并获取超概预警模型输出的超概预警结果;
所述超概预警模型根据概算金额生成对应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然后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作比较,当合同金额大于对应节点预警值时,输出相应的超概金额并发出超概算预警信号作为超概预警结果。
15.优选的,所述超概预警模型根据项目各维度参数和历史项目信息建立;所述项目各维度参数包括项目节点、项目节点起止时间、项目人员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和项目概算金额;所述超概预警模型根据蒙特卡罗分析法计算对应的节点预警值。
16.本发明中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及系统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中,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并对各个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进行了管控,能够避免工程项目在施工超过预算,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工程项目在结决算阶段出现超概算的问题,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并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其次,本发明根据概算金额,以及历史数据或经验值提前计算生成了节点预警值和结算预警值,使得对于各个项目节点和结决算阶段的费用管控效果更好,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附图说明
17.为了使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图1为实施例一中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的逻辑框图;图2为实施例一中步骤s3的逻辑框图;图3为实施例三中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系统的工作流程图;图4为实施例三中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系统的逻辑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中公开了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
19.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方法,其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然后在各个项目节点发生时将其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进行比较,并在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超过对应节点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结合图1所示,具体包括如下步骤:s1: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对应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然后根据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对应生成各个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以及结决算阶段的结算预警值;s2:在项目节点发生时获取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然后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大于对应节点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s3:在结决算阶段获取对应的合同金额,然后将结决算阶段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结算预警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大于对应结算预警值时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
20.本发明中,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并对
各个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进行了管控,能够避免工程项目在施工超过预算,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工程项目在结决算阶段出现超概算的问题,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并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其次,本发明根据概算金额,以及历史数据或经验值提前计算生成了节点预警值和结算预警值,使得对于各个项目节点和结决算阶段的费用管控效果更好,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21.具体实施过程中,步骤s1中,还根据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生成对应各个项目节点的节点风险值;步骤s2中,在项目节点发生时,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风险值作比较,并在合同金额小于对应节点风险值时发出相应的风险预警信号。
22.在实际管控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为了避免超概算,会采购一些规格与预设规则不符的便宜建材,使得工程项目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所以,本发明中还设置了节点风险值,并能够在合同金额小于对应节点风险值时发出相应的风险预警信号,即能够在合同金额与预算金额明显不符时发出风险预警,以提醒相关人员核查,从而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
23.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图2所示,步骤s3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s31:在结算阶段的送审信息通过后,获取结算阶段的合同一审金额和合同二审金额;结算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九十;s32:将合同一审金额与对应结算预警值作比较,若合同一审金额大于结算预警值,则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否则,进入下一步骤;s33:将合同二审金额与对应结算预警值作比较,若合同二审金额大于结算预警值,则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否则,进入下一步骤;s34:进入决算阶段。
24.在结决算阶段,本发明首先核查结算的送审信息,并在送审信息通过后进行结算阶段的金额管控,并能够发出相应的超概算预警信号,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其次,本发明对结算阶段的合同金额进行了两次不同的风险管控,这有利于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25.具体实施过程中,步骤s1中,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对应划分为新开工节点、再建节点、续建节点和竣工节点。
26.本发明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对应划分各个项目节点,使得划分得到的项目节点能够与工程实际施工流程相适应,从而有利于提升对各个项目节点的管控效果,并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27.具体实施过程中,新开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四十,新开工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七十,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竣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八十,竣工节点的节点风险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六十。
28.本发明中,通过对各个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和节点风险值的设置,使得对于各个项目节点和结决算阶段的费用管控效果更好,并能够在合同金额与预算金额明显不符时发出风险预警,以提醒相关人员核查材料和费用信息,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并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
29.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公开了节点预警值的更新方法。
30.本实施例的步骤s1中,当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的节点预警值时,根据该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及对应的节点预警值对后一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进行调整。
31.本发明中,能够根据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节点预警值的差值对后一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进行调整,使得该工程项目最终的结决算金额能够与概算金额更契合,从而能够更好的对各个项目节点进行费用管控,有利于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32.例如,预先设置的新开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四十;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七十;竣工节点的节点预警值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当新开工节点的合同金额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时,其与节点预警值的差值为百分之十五,所以本实施例将新开工节点的下一项目节点,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预警值调整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而当新开工节点的合同金额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八时,其与节点预警值的差值为百分之二,所以本实施例将新开工节点的下一项目节点,再建节点和续建节点的节点预警值调整为概算金额的百分之六十九。
33.具体的,当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节点预警值的差值大于百分之十时,对应上调后一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当前一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节点预警值的差值小于百分之五时,对应下调后一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具体的调整数值,根据历史数据或对应的工程项目而定。这样,使得该工程项目最终的结决算金额能够与概算金额更契合。
34.实施例三: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了一种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系统。
35.结合图3和图4所示,一种工程项目的结决算管控超概算预警系统,具体包括:项目阶段分割单元,用于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项目节点监测单元,用于在项目节点发生时获取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以及该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中央管理单元,用于将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输入至预先建立的超概预警模型内并获取超概预警模型输出的超概预警结果;超概预警模型根据概算金额生成对应项目节点的节点预警值,然后将该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与对应的节点预警值作比较,当合同金额大于对应节点预警值时,输出相应的超概金额并发出超概算预警信号作为超概预警结果。本实施例中,超概预警模型根据项目各维度参数和历史项目信息建立;项目各维度参数包括项目节点、项目节点起止时间、项目人员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和项目概算金额;超概预警模型根据蒙特卡罗分析法计算对应的节点预警值。
36.本发明中,通过项目阶段分割单元将工程项目结决算阶段之前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项目节点,并结合项目节点监测单元和中央管理单元对各个项目节点的合同金额进行了管控,能够避免工程项目在施工超过预算,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工程项目在结决算阶段出现超概算的问题,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并能够辅助提升工程质量。其次,本发明中的超概预警模型根据概算金额,以及历史数据或经验值提前计算生成了对应的节点预警值和结算预警值,使得对于各个项目节点和结决算阶段的费用管控效
果更好,从而能够提升对工程结决算的管控效果。
37.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在本申请给出的启示下,结合自身能力完善并实施本方案,一些典型的公知结构或者公知方法不应当成为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实施本申请的障碍。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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