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属于电子约定存证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
背景技术:2.随着近年来电子数据证据在司法案件中出现的频次不断增多,法院、公证处的保全压力陡增,一些民间机构开始加入到第三方电子数据证据保全的实践探索中,区块链技术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共同维护、数据可靠、隐私保护等特性得到了第三方存证机构的关注。
3.在一些甲乙双方进行一项约定时,经常会由于约定被篡改、丢失、遗漏等原因,不能保证约定的公平公正,导致双方遭受损失,因此为针对此类问题,本文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解决了上述技术背景中的问题。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6.本发明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包括dapp模块、智能合约模块、第三方模块和区块链;
7.所述dapp模块包括约定创建单元、邀请加入单元和投票单元;
8.所述约定创建单元用于甲方创建管理约定,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
9.所述邀请加入单元用于将甲方创建的约定发送至乙方;
10.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供所述dapp模块调用,控制链上数据流转,并将所述dapp的数据发送至区块链储存;
11.所述第三方模块用于用户的身份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
12.进一步地,还包括一种电子约定存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3.步骤一:甲方通过dapp模块进入,输入身份信息,通过所述第三方模块进行身份验证,自动为甲方创建数字身份,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后,甲方创建约定内容;
14.步骤二:调用智能合约模块的md5方法,将约定信息进行加密hash封装成一个区块结构后,将区块结构广播至所述区块链的其他节点;
15.步骤三:甲方将创建完成的约定连接发送给乙方,乙方通过链接进入所述dapp模块,输入身份信息,并自动为乙方创建数字身份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乙方确认该约定权利和义务是否无误,确认完毕后进行加入约定;
16.步骤四:若在约定到期前乙方已履行该约定,则由公证人对乙方提交的履约证据进行检阅,确认无误后并选择开启约定,由甲乙双方同时确认约定是否无误,此时将约定信息状态标记为已履行,开启完毕后将履约证据hash后,通过智能合模块约将信息组装成区
块并广播到其他节;
17.步骤五:若在约定到期后乙方未履行约定,则约定状态变更为“已变更为“已过期”,并由公证人与甲方商议后,通过所述投票单元进行投票,决定是否需要将双方实名认证信息以及约定信息上传至司法局,投票选项为“是”与“否”,投票时间为30分钟;
18.若“是”选项数大于“否”选项数,则将约定内容以及个人信息hash后,通过所述智能合约模块将信息发送至区块链储存;
19.若“否”选项数大于“是”选项数,则选项结果需在七日内由甲乙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共识;
20.若达成协议,则由第三方公证人进行约定关闭;
21.若未达成协议,则继续将约定信息以及个人信息hash后,通过所述智能合约模块将信息发送至区块链储存。
22.进一步地,所述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23.进一步地,所述公钥为用户在区块链上的账户地址,所述私钥为操作该账户的唯一钥匙。
24.进一步地,所述步骤三中,加入约定完成后,自动执行智能合约,记录乙方信息和结果,智能合约模块将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中。
25.进一步地,所述步骤四中,其他节点收到区块对约定信息进行验证并确认,将约定信息状态修改为已履行,并选择是否关闭当前约定,或到期时间已至,将会自动关闭约定,并将约定状态修改为“已关闭”。
26.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7.本发明通过将约定内容信息进行链上存证,区块链数据可信且不可篡改,可以保证在约定时间到期之前,不论是约定双方还是平台或者第三方公证人,都无法进行修改约定内容,若约定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时间已到期或未履约导致有争议将由约定公证人以少数服从多数进行投票判定该约定信息是否进行上传至司法局,并由司法局介入。有效的保证了约定的信息透明,公平公正,消除信任危机。
28.当然,实施本发明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2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0.图1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的架构图;
31.图2为本发明的电子约定存证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
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3.请参阅图1,本发明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约定存证系统,包括dapp模块、智能合约模块、第三方模块和区块链。
34.所述dapp模块包括约定创建单元、邀请加入单元和投票单元,dapp模块供用户自主操作约定的生命流程及流向。
35.所述约定创建单元用于甲方创建管理约定,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
36.所述邀请加入单元用于将甲方创建的约定发送至乙方。
37.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供所述dapp模块调用,控制链上数据流转,并将所述dapp的数据发送至区块链储存,使得区块链约定数据无法修改保证信息可信,约定数据生命周期全程可追溯,有效的保证了约定公平公正性。
38.所述第三方模块用于用户的身份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同时接入接入公安局认证服务。
39.区块链用于数据存证,通过智能合约将操作过的数据进行hash并链上存证,为用户提供可信数据。
40.其中如图2所示,还包括一种电子约定存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41.步骤一:甲方进入dapp模块,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信息,智能合约模块调用公安局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身份认证。并自动为甲方创建数字身份,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后,甲方进入约定管理创建约定,其中约定内容包含约定标题、约定双方、约定到期时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地点以及双方的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其中约定内容可以是契约、誓言、承诺、图片、文字等内容,应用软件可以是qq、微信、也可以是天猫、淘宝等软件。
42.步骤二:调用智能合约模块的md5方法,将约定信息进行加密hash封装成一个区块结构后,将区块结构广播至所述区块链的其他节点;其他节点收到这个区块结构后,对约定信息进行验证,并对合约进行确认以达成一致。
43.步骤三:创建完成后,甲方将约定的短链接发送给乙方,乙方通过链接进入dapp模块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信息系统调用公安局等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身份认证,并自动为乙方创建数字身份并返回一对公钥和私钥,乙方确认该约定权利和义务是否无误,确认完毕后进行加入约定。加入约定完成后,自动执行智能合约,记录乙方信息和结果,智能合约模块将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中。此时将约定信息状态修改为“已开启”。其中,为了避免因约定内容条款产生分歧,导致双方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进行邀请第三方公证人加入该约定,第三方公证人由公安、工信、司法等机构成员产生,公证人个数须限制为奇数,同时自动为第三方权威机构创建数字身份。dapp模块可访问合约执行结果并查看该约定的区块链上的信息。
44.步骤四:若在约定到期前乙方已履行该约定,则由公证人对乙方提交的履约证据进行检阅,确认无误后并选择开启约定,由甲乙双方同时确认约定是否无误,此时将约定信息状态标记为已履行,开启完毕后将履约证据hash后,通过智能合模块约将信息组装成区块并广播到其他节点,以供其他节点收到区块对约定信息进行验证并确认,将约定信息状态修改为已履行,并选择是否关闭当前约定,或到期时间已至将会自动关闭约定,并将约定状态修改为“已关闭”。
45.步骤五:若在约定到期后乙方未履行约定,则约定状态变更为“已过期”,并由公证人与甲方商议后,通过所述投票单元进行投票,决定是否需要将双方实名认证信息以及约定信息上传至司法局,投票选项为“是”与“否”,投票时间为30分钟。
46.若“是”选项数大于“否”选项数,则选项结果将约定内容以及个人信息hash后,通过所述智能合约模块将信息发送至区块链储存。
47.若“否”选项数大于“是”选项数,则选项结果需在七日内由甲乙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共识。
48.若达成协议,则由第三方公证人进行约定关闭。
49.若未达成协议,则继续将约定信息以及个人信息hash后,通过所述智能合约模块将信息发送至区块链储存。
50.其中,所述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进行实名认证的方式,从源头保证用户的身份是真实的。
51.其中,所述公钥为用户在区块链上的账户地址,所述私钥为操作该账户的唯一钥匙。
52.其中,所述步骤三中,加入约定完成后,自动执行智能合约,记录乙方信息和结果,智能合约模块将执行结果写入区块链中。
53.其中,所述步骤四中,其他节点收到区块对约定信息进行验证并确认,将约定信息状态修改为已履行,并选择是否关闭当前约定,或到期时间已至,将会自动关闭约定,并将约定状态修改为“已关闭”。
54.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55.以上公开的本发明优选实施例只是用于帮助阐述本发明。优选实施例并没有详尽叙述所有的细节,也不限制该发明仅为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显然,根据本说明书的内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变化。本说明书选取并具体描述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和实际应用,从而使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发明。本发明仅受权利要求书及其全部范围和等效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