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终端、充电桩、电动自行车以及其租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3509阅读:800来源:国知局
车载终端、充电桩、电动自行车以及其租用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交通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车载终端、充电桩、电动自行车以及其租用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同城短区间载人交通设备,自行车廉价、便捷、健身、环保、节能的特点尤为突出,是当今乃至今后更长时间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和替代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随着全社会对低碳、环保的愈加重视,公共自行车租赁成为各国推广自行车的一种选择。

公共自行车通过与停车桩通信的后台管理系统来管理公共自行车租赁事宜。一般,每辆自行车都单独设置一个可以锁自行车的装置和读卡租车、还车的读卡器(设置在固定在地上不能移动的停车桩或租车桩上)。租车时,通过读卡器读取租车卡信息,将自行车与租车桩解锁。自行车就可以由租赁人骑行。后台管理系统与每个租车桩都是连网的,因此,租赁人骑行到任何一个其它租赁点都可以还车。还车时把自行车放到锁的位置,通过读卡器再次读取租车卡信息将自行车与租车桩锁定,还车成功。

然而,目前的租车系统,如扣费等使用者信息是通过租车桩与后台对接。使用者租车后,后台无法实时了解使用者借出的车的租车的状态,也无法实现控制。

针对上述问题,现有技术中尚无良好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设备,该设备能够向后台管理系统提供租赁车辆的使用状态。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车载终端,该车载终端包括:接收器,被配置成接收租用请求;以及

控制器,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租用请求,获取所述租用请求所针对的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当所获取的所述性能状态满足预设租用要求时,与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以及当从服务器接收到合法性验证通过消息时,发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以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所获取的所述性能状态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时,提供租用者信息获取手段;以及根据通过所述获取手段获取的租用者信息与所述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

进一步地,所述租用者信息获取手段包括二维码和/或刷卡码;以及所述租用者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之一者:身份信息、账户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在发所述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充电桩后,响应于所述充电桩的解锁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上电。

进一步地,所述性能状态包括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量,以及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量大于第一预设值时,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

进一步地,所述车载终端包括定位装置,被配置成向所述控制器提供所述电动自行车的位置信息;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与所述服务器通信所述位置信息,并根据所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预定地理范围内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上电,或者根据所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超出所述预定地理范围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响应于从所述充电桩接收的锁车信号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在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后当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量小于第二预设值时,发充电指令信号到所述充电桩以使所述充电桩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

进一步地,所述接收器还被配置成接收临时停车请求;以及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临时停车请求,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自锁装置锁定所述电动自行车。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包括车体、电池以及上述的车载终端。

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上述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所述充电桩包括锁车装置和充电控制装置,其中所述锁车装置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解锁指令信号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桩还包括传感器,所述传感器被配置成检测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锁车位置;以及所述锁车装置还被配置成根据所述传感器的检测结果执行锁车动作并输出锁车信号。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控制装置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充电指令信号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控制装置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解锁指令信号停止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

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自行车租用系统,该系统包括服务器、上述的充电桩以及上述的电动自行车。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桩包括传感器和锁车装置,其中,所述传感器被配置成检测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锁车位置;以及所述锁车装置被配置成根据所述传感器的检测结果执行锁车动作。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用车载终端与服务器通信能够使后台服务器实时获得租用车辆的使用情况,从而便于对租用车辆的监管。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组成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组成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组成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系统组成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方法流程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IC卡租车流程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用户App租车流程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还车流程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临时停车及续用流程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状态信息读取流程图;

图1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档位控制流程图;

图1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维护流程图;以及

图13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服务器后台强制控制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组成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车载终端可以包括相通信的接收器101和控制器102。其中,接收器101,可以被配置成接收租用请求;以及控制器102可以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租用请求,获取所述租用请求所针对的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当所获取的所述性能状态满足预设租用要求时,与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以及当从服务器接收到合法性验证通过消息时,发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以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用车载终端与服务器通信能够使后台服务器实时获得租用车辆的使用情况,从而便于对租用车辆的监管。

在实施方式中,接收器101还可以被配置成接收临时停车请求;以及控制器102,可以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临时停车请求,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自锁装置锁定所述电动自行车。

在实施方式中,接收器101可以是具有实体结构的触发器。举例的触发器可以是接收使用者请求的按钮,例如,“租车”按钮、“还车”按钮、“停车”(或“临时停车”)按钮等,以及用于接收使用者的请求向控制器发送请求信号的其他按钮,例如“档位”按钮等。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接收器101可以是具有信号接收功能的模块,可以与使用者的手持终端(例如,智能手机)进行通信,获取租用请求、还车请求、临时停车请求、以及档位变换请求等信号。接收器101在接收到来自使用者的请求信号后,可以将请求信号转发给控制器102,后者将根据请求型号的类型进行相应操作。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组成示意图。如图2所示,在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具有有线和/或无线通信能力,以实现与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以及电动自行车租用管理后台服务器进行通信。在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响应于接收器101接收的例如,租用请求,获取所述租用请求所针对的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例如,控制器102可以从电池控制电路(或电池控制器)103获取当前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的电量。控制器102还可以从电机控制器104获取当前电动自行车的电机状态(例如,是否存在故障)。当所获取的所述性能状态满足预设租用要求时,例如,电池的电量充足以及电机状态正常,控制器102可以与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

租用者的合法性验证可以包括验证与租用者相关的多种信息,例如,租用者的身份信息、租用者的账户信息等。在实施方式中,可以将租用者的身份信息在服务器存储的已注册的身份信息库中进行核对,当身份信息匹配时可以确定租用者的身份信息合法。对于未匹配的身份信息,可以根据租用者意愿在服务器中进行新用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实现身份信息匹配。相应地,可以在服务器中对租用者的账户信息进行操作。例如,账户名核对、账户名绑定到当前电动自行车、账户余额查询、以及扣除预付款(或押金)等。服务器执行过上述操作之后,可以判断租用者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并可以向控制器102返回通知消息。

当控制器102从服务器接收到合法性验证通过消息时,可以发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以使所述充电桩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

在实施方式中,充电桩可以具有控制器,用于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以及锁定解锁进行控制。充电桩控制器接收到来自控制器102的解锁指令信号后,充电桩控制器检测充电电路的状态。若充电电路处于充电状态,则充电桩控制器切断充电电路,之后,关闭锁车电路,从而将自行车解锁;若充电电路并非处于充电状态,充电桩控制器可以直接关闭锁车电路,从而将电动自行车解锁。在充电桩控制器关闭锁车电路的同时,可以发送解锁成功信息或上电信息给车载终端控制器102,控制器102收到来自充电桩的解锁成功信息或上电信息后,可以控制电机控制器104使其控制上电电路接通电池上电。

在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充电桩可以包括锁车装置和充电控制装置,其中锁车装置可以被配置成响应于所述解锁指令信号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还可以包括传感器,被配置成检测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锁车位置。锁车装置可以根据传感器的检测结果执行锁车动作并输出锁车信号。在实施方式中,充电控制装置可以响应于所述充电指令信号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也可以响应于解锁指令信号停止向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被配置成,当所获取的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时(例如,电池电量大于一预设值、电机状态正常),提供租用者信息获取手段。示例的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量大于总电量60%且电机状态正常。在另一个示例中,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压大于35V且电机状态正常。在其他示例中,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量大于1.5kW且电机状态正常。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电机故障情况很少,因此,可以简化上述判断要素,仅当电池的电量鳗鱼预设租用要求即可确定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

举例的获取手段可以是在显示器(未示出)上显示用于提供租用者信息输入接口的二维码和/或刷卡码。租用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使用集成电路(IC)卡(例如,通过无线方式)刷卡来使控制器102获取其信息,进而控制器102能够根据通过上述获取手段获取的租用者信息与所述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在控制器102获取到租用者信息之后,可以首先将所获取的租用者信息存储在车载设备的存储器(未示出)中。

在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在发所述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充电桩后,可以响应于所述充电桩的解锁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上电。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对电动自行车上电控制可以由控制器102进行,也可以由控制器102使能专用的电机控制器104或电池控制器103进行,实现电动车的电池向电机供电。

在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通过有线接口(例如,在电动自行车锁定时)与充电桩进行通信,并通过充电桩与后台服务器进行通信。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通过无线方式直接与后台服务器进行通信。在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控制器102可以具有无线通信模块,例如,客户识别模块(SIM)卡模块,以通过通信网络(例如,2G、3G、4G网络)与后台服务器进行通信。同时通过与通信网络通信,利用基于通信网络的三角定位原理,也可以实现对装载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定位的功能。

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为了实现更精准的定位,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终端可以包括定位装置105。该定位装置105可以是被配置成向所述控制器102提供电动自行车的位置信息的GPS定位装置(或北斗定位装置)。相应地,控制器102可以被配置成,与所述服务器通信电动自行车的位置信息。

利用位置信息,可以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例如,可以通过位置信息获得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轨迹、行驶速度。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可以利用位置信息实现电子围栏功能。例如,控制器102可以根据后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预定地理范围内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上电或保持上电状态;而根据所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超出所述预定地理范围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在实施方式中,地理范围的设定可以根据电动自行车的可行驶范围(例如,考虑电动自行车电量或交通管制因素),以及电动自行车租用网点密度进行设置。

除了电动自行车超出预定地理范围时控制其下电之外,控制器102还可以被配置成响应于从充电桩接收的锁车信号控制电动自行车下电。在此实施方式中,租用者可能需要将电动自行车归还。当电动自行车被停到充电桩附近的预定位置(例如,可锁车的位置)时,充电桩可以通过设置的传感器(例如,压力传感器或位置传感器)检测电动自行车已停进充电桩,以自动完成锁车动作。充电桩可以包括锁车装置,以根据所述传感器的检测结果执行锁车动作。上述过程中,传感器可以在检测到电动自行车已停进充电桩后发送信息给充电桩(充电桩控制器),充电桩控制器可以激活锁车电路进行锁车。充电桩控制器将锁车成功信息(以及充电桩编号信息)传输到车载终端控制器102后(例如,通过相接触的电动自行车上的端子(例如,充电端子)与充电桩的端子),车载终端控制器102可以控制电机控制器控制上电电路切断电池上电并向后台服务器发送还车成功信息。后台服务器可以执行还车流程(例如,账户扣款、删除还车记录、存储充电桩编号信息等),之后向车载终端接收器102发送还车成功信息。同时,车载终端控制器102可以通过电池的电量检测电路检测电池电量,如果需要充电(例如,当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的电量小于一预设值时),则可以(例如,通过电动自行车上设有的与充电桩对接的充电端子)向充电桩控制器发送充电指令,充电桩控制器收到充电指令后,激活充电电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在实施方式中,可以根据电量百分比、电量以及电压判断电池是否需要充电。例如,在电量百分比小于30%、电量小于0.5kW、或电压小于30V(满电电压36V)时,控制器102向充电桩控制器发送充电指令。与锁车动作完成之后就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方式相比,上述实施方式能够有效提高电池寿命。当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也可以采用与锁车动作完成之后就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方式,以保证待租用的电动自行车电量充足。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组成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包括车体、电池以及上述的车载终端。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系统组成示意图。如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系统,可以包括服务器、充电桩以及图3所示的电动自行车。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自行车租用方法。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方法流程图。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租用方法可以包括:

S501,响应于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租用请求,获取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

S502,当所获取的性能状态满足预设租用要求时,与服务器通信验证租用者的合法性;以及

S503,当从服务器接收到合法性验证通过消息时,发解锁指令信号到所述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以解锁所述电动自行车。

在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激活位于电动自行车上述触发器按钮(例如,“租车”按钮)来开启上述过程。

在实施方式中上述方法可以包括:当所获取的所述性能状态满足预设租用要求时,提供租用者信息获取手段;以及通过所述获取手段获取租用者信息,以及与所述服务器验证所述租用者的合法性。租用者的合法性验证可以包括验证与租用者相关的多种信息,例如,租用者的身份信息、租用者的账户信息等。在实施方式中,可以将租用者的身份信息在服务器存储的已注册的身份信息库中进行核对,当身份信息匹配时可以确定租用者的身份信息合法。对于未匹配的身份信息,可以根据租用者意愿在服务器中进行新用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实现身份信息匹配。相应地,可以在服务器中对租用者的账户信息进行操作。例如,账户名核对、账户名绑定到当前电动自行车、账户余额查询、以及扣除预付款(或押金)等。

在实施方式中,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可以包括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的电量,上述方法可以包括:当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量大于第一预定值时,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

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电动自行车的性能状态可以包括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的电量和电机状态二者,上述方法可以包括:电池电量大于第一预设值、电机状态正常时,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满足所述预设租用要求。

示例的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量大于总电量60%且电机状态正常。在另一个示例中,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压大于35V且电机状态正常。在其他示例中,预设租用要求可以是,当前电池电量大于1.5kW且电机状态正常。

在实施方式中,为了对租用的电动自行车的状态进行监控。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获取所述电动车的位置信息;以及与所述服务器通信所述位置信息,并根据所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预定地理范围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上电,或者根据所述服务器确定所述电动自行车超出所述预定地理范围的反馈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利用位置信息,可以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例如,可以通过位置信息获得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轨迹、行驶速度。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可以利用位置信息实现电子围栏功能。在实施方式中,地理范围的设定可以根据电动自行车的可行驶范围(例如,考虑电动自行车电量或交通管制因素),以及电动自行车租用网点密度进行设置。

对应于租用方法中的解锁过程,可以执行以下电动自行车归还过程:判断所述电动自行车位于充电桩附近的锁车位置;将所述电动自行车锁车;以及响应于从所述充电桩接收的锁车信号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在实施方式中,在控制所述电动自行车下电后当所述电动自行车的电量小于第二预设值时,发充电指令信号到所述充电桩以使所述充电桩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例如,在电量百分比小于30%、电量小于0.5kW、或电压小于42V(例如,满电电压48V)时,向充电桩发送充电指令信号以使所述充电桩向所述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实施方式中,上述方法还可以包括临时停车过程:首先,接收临时停车请求;然后,响应于所述临时停车请求,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自锁装置(例如,车头锁)锁定所述电动自行车。相应地,当临时停车之后需要再次使用该电动自行车时,可以执行上述租用方法流程,只是当从服务器接收到合法性验证通过消息时,发解锁指令信号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的车载终端)以使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自锁装置解锁。

以下,结合更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方法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图6和图7示分别出了通过IC卡和手机App实现的租车过程。其中,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IC卡租车流程图。如图6所示,当用户按“租车”按钮时,流程开始。车载显示屏显示租车信息(二维码或提示刷卡)。在本实施方式中,车载智能终端可以保持对电池当前容量信息的获取状态,如容量低于某个值(如30%)时,当用户按“租车”按钮时,车载显示屏显示“电量不足,不能租用”。车载智能终端上送IC卡信息(例如,用户身份信息、用户账户信息)到后台服务器。由后台处理(例如,查找账户、判断押金等)完成后,推送信息到车载智能终端。在实施方式中,当IC卡(或非接卡)在车载智能终端上刷卡时,可以根据IC卡号查询账户,如找不到账户,则自动新增账户并绑定IC卡。如没有押金或押金不足,则电子钱包扣款或小额免密免签扣款。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租车成功”的反馈后,通知充电桩解锁;否则显示无法租车原因,退出。租车完成。租车成功后,车载智能设备可以记录后台返回的绑定的IC卡卡号信息,可以用于临时停车后的续用开锁。例如,在没有网络信号的情况下,使用这个用户绑定的所有IC卡都可以开锁。

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用户App租车流程图。如图7所示,当用户按“租车”按钮时,流程开始。车载智能终端显示屏显示租车信息。车载智能终端可以保持对电池当前容量信息的获取状态,如容量低于某个值(如30%)时,当用户按“租车”按钮时,车载智能终端显示屏可以显示“电量不足,不能租用”。用户通过手机App扫描显示屏二维码获取车辆信息,如没有押金或押金不足,则可以提示使用IC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充值。如使用IC卡充值,则用户App通过后台要求车载智能终端开启IC卡刷卡设备,同时在车载显示屏显示“请刷IC卡”,完成电子钱包扣款或小额免密免签扣款,并账户与IC卡自动绑定。App前置(后台)处理完成后,推送信息到车载智能终端。当车载智能终端接收到“租车成功”的反馈后,通知充电桩解锁;否则显示无法租车原因,退出。租车完成。

图8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还车流程图。如图8所示,用户将车辆停入充电桩,充电桩完成锁车动作。智能终端收到充电桩的锁车成功信息后,向后台服务器发送还车成功信息。后台服务器可以向车载智能终端反馈本次租用信息,例如,智能终端可以在车载智能终端显示屏上显示“本次租用时长:xx小时xx分钟,需支付租金:xx.xx元,账户余额:xx.xx元。还车成功。”信息。在还车成功后,车载智能终端可以从存储器中删除记录的卡号等用户相关信息以复位。

图9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临时停车及续用流程图。如图9所示,用户可以在车辆静止情况下,按“停车”按钮,由车载智能终端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自锁装置,例如“车头锁”,到锁车状态,完成锁车后,可以提交信息到后台服务器,同时在车载智能终端显示屏上显示“车辆锁定成功”。当用户希望继续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可以根据图6或图7所示的租车流程解锁锁定的车辆以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是车辆在运行状态下,按“停车”、“租车”按钮都不起作用。尤其是在运行状态下,不能锁定电动自行车以避免危险。

图10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状态信息读取流程图。其中示出了示例的车载智能终端向后台服务器报告电动自行车的状态信息。在实施方式中,举例的车辆状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如状态正常、已刹车、转把没有归位(停在高位处)、转把故障、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电机霍尔信号线故障、电机相线故障、控制器温度高已达到保护点、控制器温度传感器故障、电流传感器故障、电池内温度故障、电机内温度传感器故障、速度传感器故障、电池管理系统(BMS)通讯故障、大灯故障、大灯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等。

图1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档位控制流程图。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具有多个速度“档位”,可以通过设置于车身上的“档位”按钮通过图11所示的档位控制流程对速度档位进行控制。

图12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维护流程图。如图1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中,还提供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的解锁(或开锁)过程。通过该过程维护人员可以控制待维护的电动自行车解锁。

图13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提供的服务器后台强制控制流程图。图13所示的过程可以用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远程控制,例如,通过设置电子围栏,当电动自行车超出电子围栏的范围时,后台服务器向车载智能终端发送强制断电指令,以使电机控制器断电。相应地,当电动自行车回到电子围栏的范围时,后台服务器可以向车载智能终端发送强制上电指令,以使电机控制器恢复供电。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例如,可以将车载终端改变为车载智能终端,再如,将服务器改变为后台或后台服务器。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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