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取药及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568341发布日期:2021-06-22 15:35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取药及回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取药及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常会遭遇一些突发的病症,赶去医院、药店购药往往受到时间、路程、排队的困扰,自动售药机就解决了这一难题,24小时都可以买到需要的药品,便于设置安装可安放的地点广泛,操作便捷使用方便有效分流患者购药需求,更好的方便老百姓,成为了一个便民的项目。

本申请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1、现有售药机的取药口位置低,不便于消费者取药;

2、现有售药机容易发生药品遗漏的问题;

3、现有售药机没有对出错药的情况进行监控,存在较大危险隐患;3

4、现有售药机机构复杂成产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取药及回收装置,以解决现有售药机使用不方便、安全隐患较高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取药装置,包括底座、升降组件、出药盒和检测组件;

所述升降组件设置在所述底座与所述出药盒之间,调节所述出药盒的高度,所述检测组件核对所述出药盒内的药品与所需药品是否一致;

所述出药盒包括小型电插锁、围板和底板,所述围板上下通透,所述底板封堵所述围板的下口,所述底板的一侧与所述围板铰接,所述底板的另一侧通过所述小型电插锁与所述围板相互锁定。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升降组件包括下导轨、剪叉架、上导轨和驱动器;

所述下导轨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所述上导轨与所述围板固定连接,所述上导轨、下导轨水平设置,所述剪叉架的下端一侧与所述下导轨滑动连接另一侧与所述下导轨铰接,所述剪叉架的上端一侧与所述上导轨滑动连接另一侧与所述上导轨铰接,所述驱动器驱动所述剪叉架进行收缩运动。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驱动器包括拉杆、联轴器和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固定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拉杆的一端与通过所述联轴器与所述步进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拉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剪叉架铰接。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还竖直设置有出药滑轨,所述出药盒的侧固定设置有相匹配的滑块。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围板与所述底板的铰接处设置有合页。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称重传感器和称重托板,所述称重传感器固定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方,所述称重托板设置在所述称重传感器上方。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检测组件包括对射光栅或对射光电或漫反射光电,检测药品是否全部取出。

一种回收装置,包括上述的取药装置和回收药盒,所述回收药盒设置在所述出药盒的下方,靠近所述底板翻开的一侧。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回收药盒与所述剪叉架之间设置有联动杆,所述联动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回收药盒和所述剪叉架铰接;所述回收药盒的下方水平设置有回收滑道,所述回收药盒与所述回收滑道滑动连接;所述联动杆的延长方向与所述回收滑道的延长方向位于同一铅垂面内。

在优选或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底板的下侧还固定设置有减震块。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取药装置,包括底座、升降组件、出药盒和检测组件;所述升降组件设置在所述底座与所述出药盒之间,调节所述出药盒的高度,所述检测组件核对所述出药盒内的药品与所需药品是否一致;所述出药盒包括小型电插锁、围板和底板,所述围板上下通透,所述底板封堵所述围板的下口,所述底板的一侧与所述围板铰接,所述底板的另一侧通过所述小型电插锁与所述围板相互锁定。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回收装置,包括上述的取药装置和回收药盒,所述回收药盒设置在所述出药盒的下方,靠近所述底板翻开的一侧。本实用新型设计的升降组件将出药盒抬升到适当高度,便于消费者取药;本实用新利用检测装置,核实出药情况是否有误,并及时回收错误的药品,此外检测装置对出药盒内是否有药品未取尽进行检测,避免消费者漏拿,与现有售药机相比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产品安全稳定性更高,更便于消费者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取药及回收装置于升降组件处于收缩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取药及回收装置于升降组件处于收抬升态下,底板被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出药盒;3、小型电插锁;4、围板;5、底板;6、下导轨;7、剪叉架;8、上导轨;9、步进电机;10、出药滑轨;11、合页;12、称重传感器;13、称重托板;14、对射光栅;15、回收药盒;16、导流挡边;17联动杆;18、回收滑道;19、减震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取药装置,包括底座1、升降组件、出药盒2和检测组件;

升降组件设置在底座1与出药盒2之间,调节出药盒2的高度,检测组件核对出药盒2内的药品与所需药品是否一致;

出药盒2包括小型电插锁3、围板4和底板5,围板4上下通透,底板5封堵围板4的下口,底板5的一侧与围板4铰接,底板5的另一侧通过小型电插锁3与围板4相互锁定。

具体的,小型电插锁3可替换为电磁吸合锁等。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升降组件包括下导轨6、剪叉架7、上导轨8和驱动器;

下导轨6与底座1固定连接,上导轨8与围板4固定连接,上导轨8、下导轨6水平设置,剪叉架7的下端一侧与下导轨6滑动连接另一侧与下导轨6铰接,剪叉架7的上端一侧与上导轨8滑动连接另一侧与上导轨8铰接,驱动器驱动剪叉架7进行收缩运动。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驱动器包括拉杆、联轴器和步进电机9,步进电机9固定设置在底座1上,拉杆的一端与通过联轴器与步进电机9的输出端连接,拉杆的另一端与剪叉架7铰接。

具体的,步进电机9可替换为其他类型的电机或采用电推杆、气缸、液压缸等动力源;剪叉架7可替换为直线模组、多组电缸等。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底座1上还竖直设置有出药滑轨10,出药盒2的侧固定设置有相匹配的滑块。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围板4与底板5的铰接处设置有合页11。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检测组件包括称重传感器12和称重托板13,称重传感器12固定设置在底板5上方,称重托板13设置在称重传感器12上方。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检测组件包括对射光栅14或对射光电或漫反射光电,检测药品是否全部取出,消费者取药过程中,如出药盒2内药品未被取尽,售药机持续进行语音或光电提示,避免消费者将选购药品遗漏。

具体的,还可以采用视觉识别的方式采集数据与正确药品信息进行对比(视觉识别、称重传感器12两者可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此外视觉识别、称重传感器12还可用于检测药品是否被消费者全部取出。

一种回收装置,包括上述的取药装置和回收药盒15,回收药盒15设置在出药盒2的下方,靠近底板5翻开的一侧。出药盒2的围板4的上方设置有护板,由下至上护板的开口逐渐增大,呈喇叭口状保障药品能够落入出药盒2;出药盒2的底板5(翻转方向的)两侧设置有导流挡边16,避免药品由边侧滑落。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回收药盒15与升降组件之间设置有联动杆17,联动杆17的两端分别与回收药盒15和升降组件铰接;回收药盒15的下方水平设置有回收滑道18,回收药盒15与回收滑道18滑动连接;联动杆17的延长方向与回收滑道18的延长方向位于同一铅垂面内。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底板5的下侧还固定设置有减震块19。

具体的,初始状态下升降组件处于收缩状态,出药盒2位于低位,药品被传送到出药盒2后,检测组件采集药品数据与正确药品信息进行对比,信息无误升降组件抬升出药盒2至取药口由消费者将药品取出,信息有误时,升降组件将出药盒2抬升至高位后,小型电插锁3打开,底板5翻转打开,药品滑落至回收药盒15。此外收缩组件上设置有档杆,小型电插锁3打开后当升降组件回落的过程中,档杆与出药盒2之间的距离逐渐缩小,直至底板5完全闭合,底板5闭合后小型电插锁3重新锁定,回复到初始状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1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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