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食品安全智能监控及追溯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新一代食品安全智能监控及追溯系统。
[0002]
【背景技术】
[0003]随着交通运输技术的不断革新,各地区之间的食品交易也较为频繁,现有技术中的食品只有在生产成包装品后的产品上,才能追溯到原厂家和中间厂家,同时也通过在包装袋上的联系方式和网站方便购买者进行信息查询。
[0004]但是在肉类和蔬菜交易中,没有较好的追溯办法,这直接导致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大批量含有有害物质的食物混入市场,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程度上的破坏。
[0005]基于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畜禽疾病以及严重农产品残药、进口食品材料激增等)危机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对食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追溯,从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极为迫切的全球性课题。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一代食品安全智能监控及追溯系统,通过本系统所建立质量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追溯和监控;加强食品安全。本系统可以通过RFID访问全球任何一种食品的全程数据记录,确保到达消费者口中的食品来源清晰,同时,可以追溯到该食品及其生产原料来自某个具体的动物个体或农场,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人员、储藏、运输过程等中间环节信息。可实时监控市场的宏观调控及个体的追溯状况,从而保障全社会食品安全。
[0007]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一代食品安全智能监控及追溯系统,包括市级数据库中心、防火墙、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零售市场追溯子系统、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和团体采购追溯子系统,所述市级数据库中心通过防火墙分别与所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零售市场追溯子系统、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和团体采购追溯子系统相连接,所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零售市场追溯子系统、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和团体采购追溯子系统均包括管理员和操作员。
[0008]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包括以下功能:各节点经营主体备案、对流通节点监管考核、综合信息服务、应急事件处理、追溯信息综合利用和追溯信息各节点汇总;所述综合信息服务包括执法查询、RFID终端查询、手机终端查询、二维码查询。
[0009](1)、各节点经营主体备案
对纳入追溯体系试点范围的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主体进行实名注册备案,与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为直接从事肉类蔬菜经营的主体配发农产品流通服务卡。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对进场交易的经营者进行备案,配发农产品流通服务卡。建立专门的档案库,归集经营主体备案信肩、Ο
[0010](2)追溯信息各节点汇总
汇总各流通节点肉类蔬菜流通信息,包括肉类蔬菜源头信息、检测信息、交易信息、流向信息等(具体内容按商务部统一标准执行),运用数据清洗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合成本城市范围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实现按产地、流通节点、经营主体、追溯码、品种等项目进行存储和检索。
[0011](3)对流通节点监管考核
根据主要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发现模型库,形成对问题的筛选、定性与程度评价的统一方法,对各流通节点信息报送进行实时监控,提示问题高发企业和产品,对地区重大疑点事件进行预警和上报。建立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工作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智能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流通节点信息上传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等进行考核。
[0012](4)追溯信息综合利用
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适应当地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设定肉类蔬菜各品种进货量、成交量、成交价等地方性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期限,进行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同时,通过专门的信息发布窗口,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0013](5)应急事件处理
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为基础,快速明确应急事件产生的上下游环节,锁定质量问题产生源头,追踪产品流向,向问题产品流向经营主体发布预警信息,并反馈供应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产品下架与退市、产品应急召回等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向中央管理平台报告应急处置信息。
[0014](6)综合信息服务
通过平台用户权限管理方式,为各政府监管部门提供肉类蔬菜经营主体信息及流通全过程信息的综合查询服务,为供应地主管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依托“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设立服务窗口,通过网络、12312热线、短信、一体化查询终端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0015]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零售市场追溯子系统包括以下功能:入场摊户备案、肉类蔬菜交易打单、肉类蔬菜检测登记、肉类蔬菜入场确认和信息上传。
[0016]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包括以下功能:进场交易主体备案、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肉品出场登记、生猪进场登记和宰前检疫登记。
[0017](1)、进场交易主体备案
进场经营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并提供对应复印件,指纹识别记录到屠宰厂进行备案。由屠宰厂登记经营者基本信息,并写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发放给经营者。实行持卡经营,无卡者不得参与生猪屠宰加工及肉品交易。
[0018](2)、生猪进场登记
在生猪进厂处设置登记窗口,由屠宰厂管理人员验证(生猪产地检疫证)收货,货证相符后按要求划分批次,并将信息输入追溯子系统,生成电子台账,保存原始单证2年以上。实际进猪数不得超出检疫证的生猪数量,超出部分拒收。
[0019](3)、屠宰批次管理以生猪产地检疫证明为批次管理依据,同一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为同一批次。不同批次生猪需分别屠宰,分清每一批次。
[0020](4)、宰前检疫登记
在生猪屠宰前需进行宰前检疫,经“尿样瘦肉精”抽检后,将检测结果输入追溯子系统,方可进行屠宰。
[0021](5)、宰后检疫检验登记
经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后,将检测结果输入追溯子系统。
[0022](6)、肉品出场登记
设置专用登记窗口,登记肉品交易(出厂)相关信息。由货主开具成交单,买主凭成交单到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将生猪来源信息与肉品流向信息关联,并将有关信息写入买主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打印交易凭证。登记窗口可同时承担资金结算功能,代为收付货款。
[0023](7)、信息上传
将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生猪进场信息、检疫检验信息、肉品交易信息上传至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0024]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包括以下功能:肉类蔬菜交易登记、进场交易主体备案、肉类蔬菜检测登记、肉类蔬菜入场确认和信息上传。
[0025](1)、进场交易主体备案
登记经营者基本信息,指纹识别记录,并写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发放给经营者。实行持卡交易,无卡者不得参与交易。
[0026](2)、肉类蔬菜入场确认
在蔬菜进场处设置登记窗口,由批发市场管理员验证(产地证明或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