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报警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无线通信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无线通信主要包括微波通信和卫星通信,微波是一种无线电波,它传送的距离一般只有几十千米,但微波的频带很宽,通信容量很大,微波通信每隔几十千米要建一个微波中继站,卫星通信是利用通信卫星作为中继站在地面上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或移动体之间建立微波通信联系。
在日常生活中,报警装置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种类也比较多,但是现有的一些报警装置警示效果不是很好,使用者使用起来不是很方便,在长时间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外,从而给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具备警示效果好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无线通信报警装置警示效果不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报警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包括信号处理模块一,所述信号处理模块一的输入端电连接有电源模块一,所述信号处理模块一的输出端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一,所述反馈模块一的输出端电连接有信号收发模块一,所述信号收发模块一的输入端与电源模块一电连接,所述报警模块包括信号收发模块二,所述信号收发模块二的输入端与信号收发模块一电连接,所述信号收发模块二的输出端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二,所述反馈模块二的输出端电连接有信号处理模块二,所述信号处理模块二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三,所述反馈模块三的输出端分别双向电连接有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所述显示模块的输出端分别与指示灯模块和音频模块电连接,所述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的输入端电连接有电源模块二,所述电源模块二的输出端分别与信号处理模块二和信号收发模块二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指示灯模块包括红灯、绿灯和黄灯。
优选的,所述电源模块一和电源模块二均包括蓄电池。
优选的,所述显示模块包括显示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无线通信模块、报警模块、信号处理模块一、反馈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二、反馈模块二、信号处理模块二、反馈模块三、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解决了现有的无线通信报警装置警示效果不好的问题,该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具备警示效果好的优点,方便了使用者的使用,值得推广。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电源模块一,方便向信号处理模块一和信号收发模块一供电,通过设置电源模块二,方便向信号处理模块二、信号收发模块二、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供电,通过设置红灯、绿灯和黄灯,可以代表警示等级,方便使用者进行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无线通信报警装置,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报警模块,无线通信模块包括信号处理模块一,信号处理模块一的输入端电连接有电源模块一,通过设置电源模块一,方便向信号处理模块一和信号收发模块一供电,信号处理模块一的输出端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一,反馈模块一的输出端电连接有信号收发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一的输入端与电源模块一电连接,报警模块包括信号收发模块二,信号收发模块二的输入端与信号收发模块一电连接,信号收发模块二的输出端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二,反馈模块二的输出端电连接有信号处理模块二,信号处理模块二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反馈模块三,反馈模块三的输出端分别双向电连接有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显示模块包括显示屏,指示灯模块包括红灯、绿灯和黄灯,通过设置红灯、绿灯和黄灯,可以代表警示等级,方便使用者进行了解,显示模块的输出端分别与指示灯模块和音频模块电连接,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的输入端电连接有电源模块二,电源模块一和电源模块二均包括蓄电池,通过设置电源模块二,方便向信号处理模块二、信号收发模块二、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供电,电源模块二的输出端分别与信号处理模块二和信号收发模块二电连接。
使用时,信号处理模块一通过反馈模块一将信号反馈给信号收发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一将信号传送给信号收发模块二,信号收发模块二通过反馈模块二将信号反馈至信号处理模块二,信号处理模块二通过反馈模块三将信号分别反馈至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音频模块和指示灯模块可以配合显示模块进行报警。
综上所述:该无线通信报警装置,通过设置无线通信模块、报警模块、信号处理模块一、反馈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一、信号收发模块二、反馈模块二、信号处理模块二、反馈模块三、指示灯模块、显示模块和音频模块,解决了现有的无线通信报警装置警示效果不好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