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安防警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很多道路在维修或整修时,都会搭建简易防线,然而这种简易防线经常会有擅闯人员为了走捷径而进入施工路段,十分危险。而如果在防线外侧设置声光报警器,声音较小,有时会没有效果,声音过大会严重影响到施工人员或附近居民,不实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包括设置在施工防线外侧路段的第一红外传感器、第二红外传感器和第三红外传感器,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第二红外传感器和第三红外传感器分别通过PLC控制器电性控制连接有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
优选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的上部均安装有闪烁警示灯。
优选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上安装闪烁警示灯的数量分别为一只、两只和三只。
优选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的语音提示声音的大小范围分别为50-55分贝、70-75分贝和90-110分贝。
优选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距离施工防线外侧路段边侧的距离分别为0-1米、1-2米和2-3米。
优选的,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第二红外传感器和第三红外传感器的一侧均设置有警示板。
优选的,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第二红外传感器和第三红外传感器的信号输出端均电性连接于PLC控制器,所述PLC控制器的控制输出端分别电性连接于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通过第一红外传感器、第二红外传感器和第三红外传感器分别电性控制连接有第一语音警示器、第二语音警示器和第三语音警示器,通过多重警示并逐步提升警示力度,给进入警示区的擅闯人员以压迫感,迫使擅闯人员远离危险区域,同时第一重警示声音较小,不会影响其他施工人员工作,当擅闯人员进入到第三重警示区时,声音较大,工作人员也能听到并及时阻止擅闯人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电性控制系统结构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语音警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红外传感器、2第二红外传感器、3第三红外传感器、4第一语音警示器、5第二语音警示器、6第三语音警示器、7警示板、8施工防线、9 PLC控制器、10闪烁警示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包括设置在施工防线8外侧路段的第一红外传感器1、第二红外传感器2和第三红外传感器3,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1、第二红外传感器2和第三红外传感器3分别通过PLC控制器9电性控制连接有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
具体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的上部均安装有闪烁警示灯10。
具体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上安装闪烁警示灯10的数量分别为一只、两只和三只。
具体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的语音提示声音的大小范围分别为50-55分贝、70-75分贝和90-110分贝。
具体的,所述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距离施工防线8外侧路段边侧的距离分别为0-1米、1-2米和2-3米。通过设置与路段的距离差,避免由于声音突然过大,震聋擅闯人员的耳朵。
具体的,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1、第二红外传感器2和第三红外传感器3的一侧均设置有警示板7。
具体的,所述第一红外传感器1、第二红外传感器2和第三红外传感器3的信号输出端均电性连接于PLC控制器9,所述PLC控制器9的控制输出端分别电性连接于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
具体的,该智能安防宣传警示装置,通过第一红外传感器1、第二红外传感器2和第三红外传感器3分别电性控制连接有第一语音警示器4、第二语音警示器5和第三语音警示器6,通过多重警示并逐步提升警示力度,给进入警示区的擅闯人员以压迫感,迫使擅闯人员远离危险区域,同时第一重警示声音较小,不会影响其他施工人员工作,当擅闯人员进入到第三重警示区时,声音较大,工作人员也能听到并及时阻止擅闯人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