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保温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
背景技术:
现有的无人飞机普遍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但由于无人飞机一般工作在室外比较恶劣的环境下,冬、夏季受气温影响比较大,如高温容易导致鼓泡、报废甚至爆炸;低温容易导致电能下降等,这给无人机的动力预算和使用都带来了不确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结构上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确保电池的工作温度比较恒定,进而输出稳定的电能。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所述无人飞机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具有可供散热的散热窗,所述电池保温盒包括保温壳体和导热管道,所述保温壳体和所述导热管道相互连通;其中,所述保温壳体的内部放置有电池,所述保温壳体的表面上开设有散热窗;所述导热管道为三通管,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和第三端,其中,第一端为所述保温壳体和所述导热管道的连通端,第二端连接至电动机的散热窗,第三端悬空、与大气连通;所述导热管道的第一端和第三端分别设有开闭阀。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地,所述保温壳体上嵌设有感温显示单元。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所述无人飞机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具有可供散热的散热窗,所述电池保温盒包括保温壳体和导热管道,所述保温壳体和所述导热管道相互连通;其中,所述保温壳体的内部放置有电池,所述保温壳体的表面上开设有散热窗;所述导热管道为三通管,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和第三端,其中,第一端为所述保温壳体和所述导热管道的连通端,第二端连接至电动机的散热窗,第三端连接至一延长管的一端,所述延长管的另一端悬空、与大气连通;所述导热管道的第一端和第三端分别设有开闭阀。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地,所述保温壳体上嵌设有感温显示单元。
需要进行说明的是——以上两个技术方案的主要区别在于延长管的设置,这是因为:若导热管道设置得比较靠近外侧,那么其第三端只需悬空即可确保热量导出至大气中;而若是导热管道设置得比较靠近内侧,则需加设延长管来确保热量的有效导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效果显著,仅在现有结构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个带有开闭阀的三通管,便可有效利用原有直接排出的热量,保障了电池的工作温度在合理范围内,进而确保了电能提供的稳定性,使无人飞机稳定高效地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的结构示意图;
在图1中,各标号所表示的部件名称列表如下:
100 保温壳体
101 电池
102 保温壳体散热窗
200 导热管道
300 电动机
301 电动机散热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请参照图1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电池保温盒包括:保温壳体100和导热管道200,所述保温壳体100和所述导热管道200相互连通,其中,
所述保温壳体100的内部放置有电池101,所述保温壳体100的表面上开设有保温壳体散热窗102;
所述导热管道200为三通管,该三通管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和第三端,其中,第一端为所述保温壳体100和所述导热管道200的连通端;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无人飞机设有电动机300,所述电动机300具有可供散热的电动机散热窗301;所述电动机散热窗301连接至所述导热管道200的第二端;
所述导热管道200的第一端和第三端分别设有开闭阀;
所述导热管道200的第三端悬空、与大气连通。
由此,当无人飞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较低的时候,可打开导热管道第一端的开闭阀,关闭第三端的开闭阀,这样一来,电动机产生的热量被导至电池附近,提高电池附近的温度,而后自保温壳体散热窗排出至大气中;当无人飞机的工作环境温度较高的时候,可关闭导热管道第一端的开闭阀,打开第三端的开闭阀,这样一来,电动机产生的热量通过导热管道第三端被直接排至大气中,而电池产生的热量则自保温壳体散热窗排出至大气中。
此外,若三通管的位置位于无人飞机的内部,则可将一延长管连接至所述导热管道200的第三端,该延长管一端接至第三端,另一端悬空、与大气连通,以确保热量导出至大气中。
优选地,所述保温壳体100上嵌设有感温显示单元,所述感温显示单元例如可为一温度计,或为相互电连接的温度传感器和温度显示器,或为相互电连接的感温探测器和LED显示屏等,但不以此为限。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无人飞机的电池保温盒结构简单、效果显著,仅在现有结构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个带有开闭阀的三通管,便可有效利用原有直接排出的热量,保障了电池的工作温度在合理范围内,进而确保了电能提供的稳定性,使无人飞机稳定高效地工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