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蓄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电动车电池。
背景技术:
中国电动车1985年诞生,2003年开始快速发展,经过五年的提速,产业规模和产销量每年均保持50%以上的增长,特别是2005年、2006年两年间,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井喷时期。
铅酸电池是将正、负极板交错叠放排列在电池盒内,正、负极板之间用绝缘隔板进行隔离。当电解液充入电池盒内,电解液与正、负极板上的铅膏进行化学反应,当电池充电时,正板铅膏转化成二氧化铅,负板上的铅膏转化成海绵状铅,铅膏中的硫酸成分释放到电解液中,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不断增加,电池电压上升,积蓄能量;当电池放电时,正板活性物质转化成硫酸铅,负板活性物质也转化成硫酸铅,并吸收电解液中的硫酸,电解液中的硫酸浓度不断降低,电池电压下降,电池对外输出能量。故电池的循环充放电是电能与化学能不断转换的一个过程,最终实现能量的存储和释放。
目前市场上6-DZM-20电池的使用量比较大,工艺成熟,性能稳定,很好的推动了电动车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6-DZM-20电池高宽比比较大,电池底部酸量少,极板活性物质利用率低,活性物质得不到合理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性能好的新型电动车电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新型电动车电池,所述电池的外形尺寸为:长188.7mm、宽100mm、高130.1mm、总高130.1mm。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外形尺寸为181*77*169mm,总高175mm。它与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相比,其高度降低了44.9mm,宽度增加了23mm;在不改变电池的体积的前提下,新制作电池壳、电池中盖和盖片,合理改变电池的外形尺寸,使电池扁平化。其放电性能得到了提高,电池的容量达到了21AH。
所述电池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有电池中盖,所述壳体内分为若干个单元格,在所述单元格内设置有正极板和负极板,正极板和负极板交错叠放,且通过隔板进行隔离,所述正极板和负极板之间通过汇流排连接。
所述正极板的尺寸为:宽56mm;高98mm;厚2.7mm。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所用正极板尺寸为66*138*2.65mm。组装电池的极板高于宽的比值越接近于1,电池的放电性能越好。
所述负极板的尺寸为:宽56mm;高99.2mm;厚1.8mm。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所用负极板尺寸为66*139*1.8mm。
每个单格编组为7片正板和8片负板,正负极板间用AGM隔板隔开。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每个单格编组为4片正板5片负板。
所述板栅的高宽比为1.75,提高了极板活性物质的利用率,提高了电池的放电性能,电池容量达到了21AH。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板栅的高宽比为2.09。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合理的极板高宽比,在不改变电池体积的前提下增加电池的宽度,降低电池的高度,提高电池的极板活性物质的利用率,从而达到延长电池的使用周期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外形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部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新型电动车电池,所述电池的外形尺寸为:长188.7mm、宽100mm、高130.1mm、总高130.1mm。
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外形尺寸为181*77*169mm,总高175mm。它与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相比,其高度降低了44.9mm,宽度增加了23mm;在不改变电池的体积的前提下,新制作电池壳、电池中盖和盖片,合理改变电池的外形尺寸,使电池扁平化。其放电性能得到了提高,电池的容量达到了21AH。
所述电池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上设有电池中盖2,所述壳体1内分为若干个单元格,在所述单元格内设置有正极板和负极板,正极板和负极板交错叠放,且通过隔板进行隔离,所述正极板和负极板之间通过汇流排3连接。
所述正极板的尺寸为:宽56mm;高98mm;厚2.7mm。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所用正极板尺寸为66*138*2.65mm。组装电池的极板高于宽的比值越接近于1,电池的放电性能越好。所述负极板的尺寸为:宽56mm;高99.2mm;厚1.8mm。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所用负极板尺寸为66*139*1.8mm。每个单格编组为7片正板和8片负板,正负极板间用AGM隔板隔开。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每个单格编组为4片正板5片负板。所述板栅的高宽比为1.75,传统电动车电池6-DZM-20板栅的高宽比为2.09。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