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背景技术:
电子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日益繁忙庞杂的事务通过高速电脑,自动化设备得以井然有序,而这些敏感电子设备的工作电压却在不断降低,其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因而受到过电压特别是雷电袭击而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这就可能使整个系统的运行中断,并造成经济损失;所以急需一种机房防雷接地系统以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机房防雷接地系统,该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机房防雷接地系统,该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包括中空的密封外壳;所述密封外壳内部设置有主导电线,所述密封外壳内部填充有软木,所述密封外壳底部设置有木质地板层,所述木质地板层下方设置有信号发送装置、报警装置及接地部件,所述信号发送装置和所述报警装置及接地部件电连接,所述木质地板层下方设置有信号发送装置、报警装置及接地部件底部设置有底部滑轨,所述接地部件底部接有伸出所述密封外壳的接地杆,所述密封外壳下方顶角处设置有底部转轴,所述底部转轴与转板相连接,所述密封外壳的上方顶角处插有第一导电杆和第二导电杆,所述第一导电杆和第二导电杆均与所述主导电线连接,所述密封外壳内部设置有与所述主导电线连接的窗户导电外框和门导电外框。
该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具有的优点如下:
(1)通过在方形的密封外壳的定角处设置第一导电杆和第二导电杆,并将第一导电杆和第二导电杆与主导电线相连接,可以对机房内部或外部起到很好的导电排电作用。
(2)通过设置窗户导电外框和门导电外框并将窗户导电外框和门导电外框与主导电线相连接可以防止门窗上产生积电。
(3)通过设置转板、底部转轴、底部滑轨、木质地板层、信号发送装置、报警装置、接地部件、门导电外框及接地杆可以在出现漏电或电击是进行报警并向相关负责人发送信号。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第一导电杆;2、密封外壳;3、主导电线;4、第二导电杆;5、窗户导电外框;6、转板;7、底部转轴;8、底部滑轨;9、木质地板层;10、信号发送装置;11、报警装置;12、接地部件;13、门导电外框;14、接地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为简单起见,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某些技术特征。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中空的密封外壳2;所述密封外壳2内部设置有主导电线3,所述密封外壳2内部填充有软木,所述密封外壳2底部设置有木质地板层9,所述木质地板层9下方设置有信号发送装置10、报警装置11及接地部件12,所述信号发送装置10和所述报警装置11及接地部件12电连接,所述木质地板层9下方设置有信号发送装置10、报警装置11及接地部件12底部设置有底部滑轨8,所述接地部件12底部接有伸出所述密封外壳2的接地杆14,所述密封外壳2下方顶角处设置有底部转轴7,所述底部转轴7与转板6相连接,所述密封外壳2的上方顶角处插有第一导电杆1和第二导电杆4,所述第一导电杆1和第二导电杆4均与所述主导电线3连接,所述密封外壳2内部设置有与所述主导电线3连接的窗户导电外框5和门导电外框13;信号发送装置10和所述报警装置11及接地部件12内部均设置有微处理器或单片机,信号发送装置10上设置有信号发送天线。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的信号发送装置10、报警装置11及接地部件12底部均设置有底轮。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机房防雷接地系统通过在方形的密封外壳2的定角处设置第一导电杆1和第二导电杆4,并将第一导电杆1和第二导电杆4与主导电线3相连接,可以对机房内部或外部起到很好的导电排电作用;通过设置窗户导电外框5和门导电外框13并将窗户导电外框5和门导电外框13与主导电线3相连接可以防止门窗上产生积电;通过设置转板6、底部转轴7、底部滑轨8、木质地板层9、信号发送装置10、报警装置11、接地部件12、门导电外框13及接地杆14可以在出现漏电或电击是进行报警并向相关负责人发送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