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4660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属于光伏组件生产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串焊机是传统光伏组件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之一,其是将单个电池片通过互联条连接成电池串的设备。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对串焊机的生产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各个动作环节的生产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出料装置是串焊机的最后一个动作环节,其是串焊机生产效率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予以重新设计,从而提升电池串出料环节的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其可提升电池串出料环节的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包括机架,机架上安装有两个吸取机构,每个吸取机构包括上吸取装置及对应设置于下方的下吸取装置;下吸取装置用于吸取来自前道的电池串,并将电池串交接至上吸取装置,上吸取装置用于接受来自下吸取装置的电池串并搬运转移。

进一步地,上吸取装置包括升降横移动力组,升降横移动力组连接带动上吸取组,用以作升降横移动作;上吸取组包括上吸取架,上吸取架上设有第一旋转横梁及带动第一旋转横梁转动的第一旋转气缸,第一旋转横梁上安装有多个上吸附块,用以吸附电池串。

进一步地,下吸取装置包括升降动力组,升降动力组连接带动下吸取组,用以作升降动作;下吸取组包括下吸取架,下吸取架上设有第二旋转横梁及带动第二旋转横梁转动的第二旋转气缸,第二旋转横梁上安装有多个下吸附块,用以吸附电池串。

进一步地,吸取装置对称设置在机架上,用于分别吸附位于机架两侧的电池串。

进一步地,上吸附块与下吸附块上设有吸附孔。

进一步地,上吸附块活动安装在第一旋转横梁上,下吸附块活动安装在第二旋转横梁上,通过旋紧螺母进行固定。

进一步地,第一旋转气缸为90°旋转气缸,第二旋转气缸为180°旋转气缸。

进一步地,上吸附块与下吸附块吸附端采用的是柔性材料。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通过采用两个吸取机构,每个吸取机构包括上吸取装置及对应设置于下方的下吸取装置;下吸取装置用于吸取来自前道的电池串,并将电池串交接至上吸取装置,上吸取装置用于接受来自下吸取装置的电池串并搬运转移,从而实现了两边同时出料,从而提升了电池串出料环节的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的上吸取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上吸取横移动力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中的上吸取升降动力装置的主视图;

图5为图2中的上吸取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的下吸取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池串出料装置的上吸附块的主视图;

图8为图7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电池串出料装置,包括机架1,机架1上安装有两个吸取机构2,每个吸取机构2包括上吸取装置3及对应设置于下方的下吸取装置4,吸取装置对称设置在机架1上,用于分别吸附位于机架1两侧的电池串。下吸取装置用于吸取来自前道的电池串,并将电池串交接至上吸取装置,上吸取装置用于接受来自下吸取装置的电池串并搬运转移。

如图2、图3、图4、图5所示,上吸取装置3包括升降横移动力组31,升降横移动力组31连接带动上吸取组32,用以作升降横移动作;上吸取组32包括上吸取架321,上吸取架321上设有第一旋转横梁322及带动第一旋转横梁322转动的第一旋转气缸233,第一旋转横梁322上安装有多个上吸附块324,用以吸附电池串;升降横移动力组31包括上吸取横移动力装置325,设有伺服电机及同步带326,同步带326上设有同步带压块327,同步带压块327连接于上吸取架321上,伺服电机带动同步带326,进而带动同步带压块327,进一步带动上吸取组32做横移动作。

如图6所示,下吸取装置4包括升降动力组41,升降动力组41连接带动下吸取组42,用以作升降动作;下吸取组42包括下吸取架421,下吸取架421上设有第二旋转横梁422及带动第二旋转横梁422转动的第二旋转气缸423,第二旋转横梁422上安装有多个下吸附块424,用以吸附电池串。

如图2、图5、图6、图7、图8所示,上吸附块324与下吸附块424上设有吸附孔。上吸附块324与下吸附块424活动安装在第一旋转横梁322与第二旋转横梁422上,通过旋紧螺母43进行固定。第一旋转气缸232为90°旋转气缸,第二旋转气缸423为180°旋转气缸。上吸附块324与下吸附块424吸附端采用的是柔性材料329,在本实施例中,柔性材料329采用了海绵。

以上所述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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