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力电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地铁、隧道、发电厂、核电站等重要工程设施及大型超市、会展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越来越多,由于负载对电力的要求而采用中压供电系统,对6 ~35kV 电缆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能提出了要求,要求电缆在火焰情况下仍能维持一段时间正常供电,以便于逃生和救援,所以急需一种中压耐火电缆。由于电压较高,所以对电缆内部的绝缘性要求较为严格,以防止发生短路击穿电缆的事故,现有的耐火中压电缆还存在着绝缘性差,重量高、不便于安装的问题。
因此,发明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以解决现有的耐火中压电缆还绝缘性差,重量高、不便于安装的问题。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包括内芯和外包层,所述的内芯被外包层在外部包裹;所述的内芯包括导体,屏蔽层和第一绝缘层,所述的导体由屏蔽层包裹并在外部设置第一绝缘层;所述的外包层包括绕包层,第二绝缘层,挤出隔离层,耐火层,铠装层和护套层,所述的绕包层设置在第一绝缘层的外部;所述的第二绝缘层,耐火层,铠装层和护套层依次包裹在绕包层的外部;所述的挤出隔离层设置在第二绝缘层和耐火层之间。
所述的第一绝缘层采用阻燃硅烷交联聚乙烯材质层,耐热、绝缘性佳,有利于防止导体输电过程热量积聚损耗第一绝缘层造成短路。
所述的第二绝缘层采用XLPE注塑成型,介质损耗小,抗老化、耐高温,进一步有利于提高绝缘和安全效果。
所述的导体采用铝线,传导性好,重量轻,便于安装使用。
所述的挤出隔离层采用玻璃纤维带绕包;所述的挤出隔离层的厚度在0.4mm至0.8mm,有利于将内部空气挤压,使得电缆整体的密闭性和包裹性更好。
所述的耐火层的材质为陶瓷化硅橡胶,在350℃以上的无焰高温和600℃以上的火焰烧蚀下,可形成坚硬的陶瓷化硬壳保护层,阻挡火焰进入电缆内层导致短路。
所述的铠装层采用钢线铠装层,质量轻,便于铺设、安装且具有较高的结构强度。
所述的护套层采用低烟无卤交联聚烯烃护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缆技术领域。同时,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第一绝缘层和第二绝缘层设置,有利于提供更佳的绝缘效果,防止线路短路击穿电缆造成的损害。
2.本实用新型铝制导体和钢线铠装层的设置,有利于降低整体线缆的重量,铺设安装更方便。
3.本实用新型陶瓷化硅胶耐火层的设置,在350℃以上的无焰高温和600℃以上的火焰烧蚀下,可形成坚硬的陶瓷化硬壳保护层,阻挡火焰进入电缆内层导致短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内芯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内芯,11-导体,12-屏蔽层,13-第一绝缘层,2-外包层,21-绕包层,22-第二绝缘层,23-挤出隔离层,24-耐火层,25-铠装层,26-护套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如附图1和附图2所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陶瓷化耐火中压电缆,包括内芯1和外包层2,所述的内芯1被外包层2在外部包裹;所述的内芯1包括导体11,屏蔽层12和第一绝缘层13,所述的导体11由屏蔽层12包裹并在外部设置第一绝缘层13;所述的外包层2包括绕包层21,第二绝缘层22,挤出隔离层23,耐火层24,铠装层25和护套层26,所述的绕包层21设置在第一绝缘层13的外部;所述的第二绝缘层22,耐火层24,铠装层25和护套层26依次包裹在绕包层21的外部;所述的挤出隔离层23设置在第二绝缘层22和耐火层24之间。
所述的第一绝缘层13采用阻燃硅烷交联聚乙烯材质层,耐热、绝缘性佳,有利于防止导体11输电过程热量积聚损耗第一绝缘层13造成短路。
所述的第二绝缘层22采用XLPE注塑成型,介质损耗小,抗老化、耐高温,进一步有利于提高绝缘和安全效果。
所述的导体11采用铝线,传导性好,重量轻,便于安装使用。
所述的挤出隔离层23采用玻璃纤维带绕包;所述的挤出隔离层23的厚度在0.4mm至0.8mm,有利于将内部空气挤压,使得电缆整体的密闭性和包裹性更好。
所述的耐火层24的材质为陶瓷化硅橡胶,在350℃以上的无焰高温和600℃以上的火焰烧蚀下,可形成坚硬的陶瓷化硬壳保护层,阻挡火焰进入电缆内层导致短路。
所述的铠装层25采用钢线铠装层,质量轻,便于铺设、安装且具有较高的结构强度。
所述的护套层26采用低烟无卤交联聚烯烃护套。
工作原理
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绝缘层13和第二绝缘层22将导体11由内而外进行双层防护,一方面防止导体11输电过程持续发热磨损第一绝缘层13导致的短路,另一方面防止外部起火后燃烧到导体11处造成短路,同时耐火层24在高温状态下形成坚硬的陶瓷化硬壳保护层,可阻挡火焰进一步深入。
利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启发下,设计出类似的技术方案,而达到上述技术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