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6704阅读:572来源:国知局
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插头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



背景技术:

当手机、IPAD等电子产品在电量耗尽时,我们可以使用充电宝对其进行供电,充电宝是一种移动充电设备,能过及时地对电子产品进行供电,同理,在一些大型的电子设备,如:电池,航模,无人飞机,智能应急汽车等,都是大功率的,在需要使用应急电源时,充电宝根本无法对其进行供电,原因并非是充电宝的电容量少,主要原因是充电宝或者其它的供电设备其输出的电流一般都是1A和2.1A的,但是,一般电器在启动的时候的瞬时电流都会比正常工作电流大很多,汽车在启动的时候瞬时电流会达到100A以上,一般的充电宝和供电设备是不能输出如此大的电流,并且充电宝和供电设备一般都是采用USB接头连接的,其输出输入的功率比较低。

因此,本人提出一种启动电源插头,并且对启动电源插头的结构进行改进,使其结构更加坚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下述技术方案: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包括:一公座以及与之配合的母座,公座和母座上均成型有套筒,套筒内设置有端子,公座插嵌安装于母座上,所述的公座上成型有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母座上成型有第三套筒和第四套筒,其中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间形成有嵌入间隙,第三套筒和第四套筒相邻的一侧通过连接板相接,增强母座的坚固性。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公座的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内部安装有第一端子,第一端子呈空心柱状,第一端子紧贴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的内壁安装。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母座的第三套筒和第四套筒内安装有第二端子,第二端子为剖沟型端子。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第二端子与第三套筒、第四套筒的内壁之间留有安装间隙,供公座的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插入。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第二端子的前端插入于第一端子的空心处。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第一套筒和第三套筒为矩形,第二套筒和第四套筒为圆形。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公座和母座上设置有正负极指示标识。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于母座的第三套体和第四套体的外壁上设置有一连接板,由于公座是插嵌安装于母座内的,通过连接板使母座更加坚固,能够接受多次不断的插拔,增强使用寿命;

2、本使用新型中第一套筒和第三套筒设计为方形、第二套筒和第四套筒设计为圆形,能够防止两者间错误组装,并且于公座和母座上还设置有正负极指示标识;

3、本实用新型安全可靠性高,过电流大,电阻值低,使用寿命长;同时,此种三插启动电源插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公座的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母座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见图2-3所示,改良型启动电源插头,包括:一公座1以及与之配合的母座2,公座1和母座2上均成型有套筒,套筒内设置有端子,公座1插嵌安装于母座2上。

具体地,所述的公座1上成型有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母座上成型有第三套筒21和第四套筒22,其中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间形成有嵌入间隙,第三套筒21和第四套筒22相邻的一侧通过连接板20相接,增强母座2的坚固性。

所述的公座1的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内部安装有第一端子13,第一端子13呈空心柱状,第一端子13紧贴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的内壁安装。母座2的第三套筒21和第四套筒22内安装有第二端子23,第二端子23为剖沟型端子,第二端子23与第三套筒21、第四套筒22的内壁之间留有安装间隙24,供公座1的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插入。

见图1所示,在组装时,公座1插入安装于母座2上,公座1的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对应插入于母座2的第三套筒21和第四套筒22中,且第一套筒11和第二套筒12的筒壁嵌入于安装间隙24内,第二端子23的前端插入于第一端子13的空心处。

为了能够使公座1和母座2之间快速、正确地安装,第一套筒11和第三套筒21为矩形,第二套筒12和第四套筒22为圆形。并且于公座1和母座2上设置有正负极指示标识3。

由于公座1是插入安装于母座2内的,在不断插拔的过程中,母座2的两套筒容易收到损坏,那么在第三套筒21和第四套筒22之间增加连接板20,使母座2的建构更加坚固,增加母座2的使用寿命。

使用时,将公座1和母座2对应连接,公座1与汽车电瓶通过电瓶夹连接,母座2与供电设备的输出线连接。连接后,按下供电设备的开关,接通后启动汽车即可,启动完成后电瓶夹从电瓶上取下,以防对供电设备本体造成不利影响。

当然,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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