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耐磨电缆。
背景技术:
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常只含有一条缆芯且直径较细的电缆被称为电线,没有绝缘护套的电线被称为裸线,除此之外的都被称为电缆。
目前,电线电缆用于各种需求中,为满足各行业的特殊功能需求,需要对现有电线电缆进行改进,制备出具有相应功能的电缆,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要。特别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磨损破裂,使用寿命不长,综合成本升高,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耐磨电缆,该耐磨电缆具有较强的耐磨能力,切实解决电缆在使用过程中的磨损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耐磨电缆,包括交联聚烯烃护套层,交联聚烯烃护套层内设置有导体,导体和交联聚烯烃护套层之间填充有填充层,交联聚烯烃护套层沿其长径方向上设置有n个条形的凸起层,且n满足3≤n≤6,n个所述凸起层均匀环绕分布在交联聚烯烃护套层的外表面上,且n个所述凸起层的顶部均为光滑平面。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交联聚烯烃护套层设置成具有n个条形凸起层的结构,能够帮助电缆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受到过多的摩擦损伤,而由凸起层分担摩擦,并且将凸起层的顶部设置为光滑平面,能够减少凸起层和外界接触时的摩擦,从而减少损伤,增加交联聚烯烃护套层的耐用性,提高电缆的使用寿命。另外n的个数并不是越多越好,发明人在实践中发现,随着n的个数的增加,耐磨性逐渐增大,但是到了一定个数之后,耐磨性增加的不显著,反而随着n个数的增加,生产工艺变得很复杂,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不利于规模化生产。本实用新型的交联聚烯烃护套层可以为交联聚乙烯护套层。
凸起层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橡胶颗粒或者碳化硅颗粒。在凸起层的顶部适当设置耐磨的颗粒,有助于增加凸起层和外界接触时的摩擦。
交联聚烯烃护套层和填充层之间还设置有第二橡皮层,第二橡皮层内填充有碳化硅颗粒。这种设置可以给电缆增加适当的强度,从而增加耐磨性。
第二橡皮层和填充层之间还设置有成缆绕包包带。
导体外还包覆有橡皮绝缘层。
所述凸起层外还设置有耐磨涂层。在凸起层外部设置一层耐磨涂层,当与外界接触摩擦时,首先由耐磨涂层和外界接触,从而增加了耐磨的时效,延长了电缆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交联聚烯烃护套层设置成具有n个条形凸起层的结构,能够帮助电缆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受到过多的摩擦损伤,而由凸起层分担摩擦,并且将凸起层的顶部设置为光滑平面,能够减少凸起层和外界接触时的摩擦,从而减少损伤,增加交联聚烯烃护套层的耐用性,提高电缆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凸起层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1-凸起层,12-光滑平面,2-填充层,3-导体,4-橡皮绝缘层,5-第二橡皮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耐磨电缆,包括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内设置有导体3,导体3和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之间填充有填充层2,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沿其长径方向上设置有n个条形的凸起层11,且n满足3≤n≤6,n个所述凸起层11均匀环绕分布在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的外表面上,且n个所述凸起层11的顶部均为光滑平面12。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设置成具有n个条形凸起层11的结构,能够帮助电缆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受到过多的摩擦损伤,而由凸起层11分担摩擦,并且将凸起层11的顶部设置为光滑平面12,能够减少凸起层11和外界接触时的摩擦,从而减少损伤,增加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的耐用性,提高电缆的使用寿命。
凸起层11的顶部设置有多个橡胶颗粒或者碳化硅颗粒。在凸起层11的顶部适当设置耐磨的颗粒,有助于增加凸起层11和外界接触时的摩擦。
交联聚烯烃护套层1和填充层2之间还设置有第二橡皮层5,第二橡皮层5内填充有碳化硅颗粒。这种社会可以给电缆增加适当的强度,从而增加耐磨性。
第二橡皮层5和填充层2之间还设置有成缆绕包包带。
导体3外还包覆有橡皮绝缘层4。
所述凸起层11外还设置有耐磨涂层。在凸起层11外部设置一层耐磨涂层,当与外界接触摩擦时,首先由耐磨涂层和外界接触,从而增加了耐磨的时效,延长了电缆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