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器天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0782发布日期:2019-04-05 20:00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追踪器天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天线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追踪器天线。



背景技术:

作为移动电话、便携式信息终端,乃至无线局域网设备等所用的小型天线,值得注意的是具有可设计性、接收性能优良的片状天线。片状天线通常可以根据设备的外壳形状或内部结构自由设计,铺设在设备内部。在铺设过程中通常需要具有折弯等结构设计,由于片状天线厚度较薄,直接固定时容易使片状天线固定接触处发生断裂,产生接触不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为提供一种追踪器天线,通过接触天线末端的通孔套接在馈电点实现定位、固定和信号传递,不仅方便拆装,同时还可以避免接触天线由于太薄在固定时发生断裂的弊端,具有优秀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追踪器天线,包括片状天线主体和馈电点,所述片状天线主体外侧边设有豁槽;所述豁槽之间形成有接触天线;所述接触天线末端设置有通孔;所述接触天线通过所述通孔套接在所述馈电点固定;所述馈电点长度大于所述接触天线的厚度,所述馈电点的自由端高于所述接触天线。

进一步的,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设置在内部电路板上方,所述片状天线主体贴覆在所述支撑架上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片状天线主体由铜制成,厚度为0.5mm。

进一步的,所述片状天线主体包括第一段主体和第二段主体,所述第一段主体和所述第二段主体间的夹角为90度,所述天线主体与所述夹角相对的外侧为弧形。

进一步的,所述接触天线包括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所述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间夹角为90度,所述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夹角处呈圆角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通孔为圆形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馈电点由半球体、第一圆柱体、第二圆柱体和第三圆柱体依次堆叠组成,所述半球体的直径与第一圆柱体的直径大小相同,所述第二圆柱体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圆柱体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圆柱体的直径小于所述圆形通孔的直径,所述第二圆柱体的直径大于所述圆形通孔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接触天线末端下表面与所述第二圆柱体上表面平行,所述接触天线与所述第二圆柱体的上表面接触。

进一步的,所述片状天线主体的弧形侧边设有多个缺口。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追踪器天线,通过接触天线末端的通孔套接在馈电点实现定位、固定和信号传递,不仅方便拆装,同时还可以避免接触天线由于太薄在固定时发生断裂的弊端,具有优秀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追踪器天线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追踪器天线的整体结构后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片状天线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馈电点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追踪器天线,包括片状天线主体1和馈电点2,片状天线主体1外侧边设有豁槽3;豁槽3之间形成有接触天线101;接触天线101末端设置有通孔102;接触天线101通过接触天线101套接在馈电点2固定;馈电点2长度大于接触天线101的厚度,馈电点2的自由端高于接触天线101。

本实施例中,追踪器天线为了得到最大程度的信号接收能力,采用片状天线主体1。片状天线主体1表面积大,信号接收能力强;且本身厚度薄,可以配合追踪器的外壳或内部结构进行铺设。片状天线主体1外侧边的豁槽3之间形成的接触天线101,用以与馈电点2接触,将片状天线主体1接收到的信号通过馈电点2传输到内部信号处理器。接触天线101末端设置有通孔102,通孔102形状可以为圆形、菱形或矩形等等。馈电点2形状与通孔102形状相对应,片状天线主体1铺设在追踪器内部时,接触天线101通过末端的通孔102套接在馈电点2上。由于馈电点2的自由端高于接触天线101,两者具有一定的高度差,因此接触天线101在套入馈电后不会轻易脱落,实现固定和定位的功能。同时,因为接触天线101与馈电点2之间的连接是通过活动套接来实现,而不是传统的通过螺丝进行固定,在固定过程中不会因为片状天线的厚度较薄发生断裂的弊端,也方便以后进行拆装。

进一步的,追踪器天线包括支撑架5,支撑架5设置在内部电路板上方,片状天线主体1贴覆在支撑架5上表面。

参照图2,本实施例中,支撑架5架设在追踪器内部电路板上方作为片状天线主体1的支撑。片状天线主体1贴覆在支撑架5上表面以避免与内部电路板接触,导致内部短路。

进一步的,片状天线主体1由铜制成,厚度为0.5mm。

本实施例中,片状天线主体1由铜制造而成,具有优秀的信号接收能力。现有的追踪器为了便于携带,一般外形较为迷你,大小约有成人手掌1/3,厚度为10mm左右。片状天线主体1厚度为0.5mm便于铺设在追踪器内部,不会影响追踪器的结构设计,使得追踪器显得臃肿。

进一步的,片状天线主体1包括第一段主体和第二段主体,第一段主体和第二段主体间的夹角为90度,天线主体与夹角相对的外侧为弧形。

本实施例中,追踪器天线设置在扬声器周边,为了配合其结构设计,同时尽可能地增加片状天线主体1的表面积,片状天线主体1形状设计为L型,夹角处为扬声器的避空处,片状天线主体1既能避开扬声器的位置,又能保持较大的表面积。追踪器外壳边缘具有圆角设置,片状天线主体1外侧边沿呈弧形,可以贴覆在外壳内表面,配合外壳形状增大表面积。片状天线主体1表面积越大,信号接收能力越强。

进一步的,接触天线101包括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间夹角为90度,第一段接触天线和第二段接触天线夹角处呈圆角设置。

本实施例中,片状天线主体1与馈电点2之间的固定是通过两者之间接触处的高度差来实现的。接触天线101向下折弯设置,接触天线101与馈电点2之间具有更大的高度差,使得接触天线101套在馈电点2后不易脱落,进一步增强稳固性。接触天线101可以折弯成L型或其他节省空间的形状,由于天线厚度较薄,为了避免折弯处发生断裂,折弯处,即夹角处经过圆角处理,以保证其耐用性。

进一步的,通孔102为圆形通孔。

本实施例中,接触天线101末端通孔102采用圆形通孔。由于圆形通孔没有棱角,便于快速套入馈电点2。

进一步的,馈电点2由半球体201、第一圆柱体202、第二圆柱体203和第三圆柱体204依次堆叠组成,半球体201的直径与第一圆柱体202的直径大小相同,第二圆柱体203的直径大于第一圆柱体202的直径。

参照图3,本实施例中,馈电点2顶端为半球体201,具有一定的弧度。接触天线101固定时,接触天线101能够轻易通过半球体201顶端套入馈电点2。第二圆柱体203的直径大于第一圆柱体202的直径,对套入第一圆柱体202的接触天线101具有一个限位的作用。

进一步的,第一圆柱体202的直径小于接触天线101的直径,第二圆柱体203的直径大于接触天线101的直径。

本实施例中,第一圆柱体202的直径小于接触天线101的直径,因此接触天线101可以顺利套入馈电点2,起到定位固定的作用。接触天线101在套入第一圆柱体202后,由于第二圆柱体203的直径大于接触天线101的直径,因此接触天线101无法继续往下运动,即第二圆柱体203起到一个对接触天线101的限位作用。

进一步的,接触天线101末端下表面与第二圆柱体203上表面平行,接触天线101与所述第二圆柱体203的上表面接触。

参照图4,本实施例中,第二圆柱体203上表面与接触天线101末端下表面平行,接触天线101在套入馈电点2时,馈电点2是垂直穿过接触天线101,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接触天线1011在套入过程中不会卡住,还能使得接触天线101可以与馈电点2接触全面。接触天线101套接在馈电点2时,会与第二圆柱体203的上表面接触,保证信号的传输稳定。

进一步的,片状天线主体1的弧形侧边设有多个缺口4。

本实施例中,片状天线主体1的弧形侧边的缺口4为追踪器上下外壳的连接机构的避空处,使得片状天线主体1既能避开连接机构的位置,又能保持较大的表面积。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追踪器天线,通过接触天线101末端的通孔102套接在馈电点2实现定位、固定和信号传递,不仅方便拆装,同时还可以避免接触天线101由于太薄在固定时发生断裂的弊端,具有优秀的实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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