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挡墙的光电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基板;
一挡墙膜,层合于该基板的一工作面,该挡墙膜具有至少一开窗以露出该工作面;以及
至少一光电单元,设置于该工作面且位于该至少一开窗内,该光电单元为发光单元及感光单元其中一者,且该挡墙膜高于该光电单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挡墙的光电机构,其特征在于,在该挡墙膜甫层合于该工作面时,该挡墙膜的至少一部份为部分固化态,且该挡墙膜的部分固化态的部分接触该工作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挡墙的光电机构,其特征在于,在该挡墙膜甫层合于该工作面时,该挡墙膜的一部份为完全固化态,且该挡墙膜的完全固化态的部分不接触该工作面。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挡墙的光电机构,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胶体,设于该至少一开窗内并包复该光电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