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72127发布日期:2019-11-19 21:26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放电灯电极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大功率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



背景技术:

传统气体放电灯最关键的部分就是电弧管,电弧管最关键的部分就是电极。电极一般由芯棒、弹簧组成。

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电流密度高,带电粒子对电极的轰击较强,电极的工作温度很高,弹簧的作用就是散发芯棒上多余的热量,维持温度平衡。

所以说,一款好的电极,弹簧的设计也是重要部分。一般电极弹簧的结构有单丝单层绕制、单丝双层绕制、复绕丝单层绕制、复绕丝双层绕制四种结构。但随着大功率电极的应用范围扩大,新款电极不断推出,传统的四种弹簧结构已不能满足新的设计要求了。

中国专利cn203250718u公开了一种用于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电极,由芯棒及连接在芯棒上的弹簧组成,芯棒自前至后为伸头部分、固定弹簧部分及焊接部分,弹簧包括依次连接的弹簧翻头、弹簧疏绕内层、弹簧头颈以及设置在弹簧翻头及弹簧疏绕内层外侧的弹簧外层组成。该专利公开的电极的结构就是单丝双层绕制的结构,其无法承载负荷高的热量流经,因此使用范围受到了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大功率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大功率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由内层弹簧及套设在内层弹簧外的外层弹簧组成,构成外层弹簧的弹簧圈上套设有小弹簧。

所述小弹簧沿外层弹簧的弹簧圈的径向方向绕制在弹簧圈上。可以在外层弹簧的弹簧圈上全部套设有小弹簧,或者在外层弹簧的弹簧圈上部分套设小弹簧。

所述小弹簧的弹簧圈的直径为0.1-0.5mm的钨丝或钍钨丝。

所述外层弹簧的弹簧圈的直径为0.5-1.5mm的钨丝或钍钨丝。

所述内层弹簧的弹簧圈的直径为0.5-1.5mm的钨丝或钍钨丝。

所述外层弹簧的轴向长度与内层弹簧的轴向长度相等,也可以小于内层弹簧的轴向长度。

电极工作时芯棒伸头端面与电弧接触,此时离子轰击以及气体热导所施于它的热量通过芯棒能很快地传导到电极后部,弹簧将电极上多余的热量辐射出去。这样,发射层的温度就不会过高,发射物质就不会过快地消耗掉,使电极维持在正确的工作温度。

所以弹簧需要有足够的表面积来散发热量以及高承载性来负荷高热量的流经。本方案的弹簧就是兼具这两种功能的改进型结构,通过在外层弹簧上再绕制小弹簧,进一步增加弹簧的表面积,有利于电极工作时的散热,改善电弧管的光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灵活性强:通过调节加工尺寸,可设计成不同的规格。

2、可靠性强:通过粗钨丝+小弹簧部分的使用,提高了灯的性能参数,也延长了灯的寿命。

3、适用性强:适用于大功率的高压气体放电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外层弹簧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层弹簧、2-小弹簧、3-内层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大功率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其结构如图1所示,由内层弹簧3以及套设在内层弹簧3外的外层弹簧1组成。其中,内层弹簧3的弹簧圈的直径为0.5mm,由纯钨丝绕制得到。外层弹簧1的弹簧圈的直径也为0.5mm,由纯钨丝绕制得到。在外层弹簧1的弹簧圈的径向方向绕制有小弹簧2,如图2所示,该种小弹簧由直径为0.1mm的钨丝绕制得到。这样通过在外层弹簧1上再绕制小弹簧2,进一步增加弹簧的表面积,方便散热。本实施例中,外层弹簧1的轴向长度小于内层弹簧3的轴向长度,这样外层弹簧1套设在部分内层弹簧3的外表面,并且并不是全部的外层弹簧1的弹簧圈上都套设有小弹簧,本实施例中只在靠近下方的大概4/5的外层弹簧1的弹簧圈上套设有小弹簧。

实施例2

一种大功率高压气体放电灯电极弹簧,其结构与实施例1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使用的内层弹簧以及外层弹簧由直径为1.5mm的钍钨丝绕制得到。套设在外层弹簧表面的小弹簧由直径为0.5mm的钍钨丝绕制得到,并且外层弹簧的轴向长度与内层弹簧的轴向长度相等,从而完全套设在内层弹簧外。除此之外,本实施例中外层弹簧的弹簧圈上全部套设有小弹簧。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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