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37541发布日期:2019-12-17 21:15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连接器领域,尤其是一种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



背景技术:

市面上存在的手动维护开关主要由插头总成和插座总成构成,插头总成与插座总成的连接和断开分别实现高压线路的开和闭。插头总成上的母端结构与插座总成上的公端结构的配合情况是关键。母端结构和公端结构配合的好坏直接影响高压线的电流导通情况,从而影响各元器件的温升。所以母端组件和公端组件的结构显得尤为重要。

市面上现有的母端组件的结构和工艺复杂,导致自身零件精度不足,在组装时,会出现配合偏差,当一定的配合偏差存时,母端组件与公端组件的配合也会存在偏差,这种由于设计制造偏差导致的组装偏差会导致配合不良,从而直接影响了整个连接器的使用性能,比如插拔力过大,温升过高,本申请人曾在申请号为2018204730168的专利中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过相关解决的技术方案,但是,经实践发现,此类端子接触弹片在当温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接触弹片由于疲劳过度弹开,会导致与公端接触不良或不接触,进而导致器件烧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解决现有端子在高温或插拔过度出现的疲软松弛、接触不良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包括固定部和连接部,所述的固定部和连接部一体连续冲压成形,所述的固定部用于母端结构的固定,所述的连接部用于母端结构与公端结构连接;所述的连接部包括两片相对设置的弹片,每个所述的弹片包括若干并列设置的弹条,相邻的两所述弹条之间设有间隔,在所述间隔内设有相匹配连接的夹套。

优选的,所述夹套上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设置在所述夹套的端部。

优选的,在单个所述夹套上的所述限位块至少设有一对。

优选的,所述夹套和所述限位块一体成型。

优选的,所述限位块呈圆形或矩形。

优选的,所述夹套呈倒“v”字形。

优选的,所述夹套为金属材质。

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相对传统的端子结构,本实用新型的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增设了套夹,通过套夹一方面可以增强母端在和公端连接的时容错性,减少容差;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母端弹片的刚性,避免在高温或插拔过度出现的疲软松弛、接触不良的现象。同时,本实用新型的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设置的套夹和母端结构是卡接,拆卸非常方便。不仅如此,设置了套夹后还可以减少母端结构的弹片材料面积,更加节省原料,因为相对弹片采用昂贵的金属材料,套夹可以采用价格更低廉的金属,同时,也更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的立体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夹套的立体图一。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的立体图二。

图4为本实用新型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夹套的立体图二。

图中的数字或字母代表的相应部件的名称或流程名称:1.固定部;2.连接部;3.弹片;4.弹条;5.间隔;6.夹套;7.限位块。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具体如下:

具体实施方式一

大电流连接母端结构,包括固定部1和连接部2,的固定部1和连接部2一体连续冲压成形,的固定部1用于母端结构的固定,的连接部2用于母端结构与公端结构连接;的连接部2包括两片相对设置的弹片3,每个的弹片包括若干并列设置的弹条4,相邻的两弹条4之间设有间隔5,在间隔5内设有相匹配连接的夹套6。

具体的,夹套6上设有限位块7,限位块设置在夹套的端部。在单个夹套6上的限位块7至少设有一对。如图1、2,本实施例中限位块设置一对,限位块设置在夹套的前端。

具体的,夹套6和限位块7一体成型。

具体的,限位块7呈圆形或矩形。本实施例中限位块7采用矩形设计。

具体的,夹套6呈倒“v”字形。

具体的,夹套6为金属材质。本实施中夹套采用钢材制作。

具体实施方式二

具体实施方式二和具体实施方式一基本设置一样,主要区别是具体实施方式二在单个夹套6上的限位块7设有两对,限位块设置在夹套的前端和后端,如图3、4。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