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单元,为单根光纤或多根光纤绞合形成的光纤束;
内护套层,截面为等边三角形,中心设有轴向的通孔,光单元设置于通孔中,内护套层相邻两条侧边的相接处形成轴向的空腔,空腔中设置有加强件;
缓冲层,挤塑在内护套层外表面,缓冲层内侧沿轴向均匀设置六个首尾相接的弧形凸起,内护套层的三条侧边将六个弧形凸起均分成三组,加强件的外表面与弧形凸起的相接处抵接,每组弧形凸起与对应侧边之间的空隙内设置有导电线;
外护套层,挤塑在缓冲层外表面,外护套层内沿圆周方向均匀设置有多个工字形气囊,所述工字形气囊的横部与外护套层的圆弧边平行,靠近内护套层的为短横部,远离内护套层的为长横部,短横部与长横部之间通过竖部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内填充有油膏或阻水纱。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线的外表面与内护套层的侧边、相邻的两个弧形凸起的外表面相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凸起内设置有多个沿轴向的气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孔的截面积占弧形凸起截面积的18%-28%。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气囊长横部与短横部的比值为(1.2-2):1。
7.如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气囊的截面积占外护套层截面积的9%-15%。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气囊内填充有1.2-1.6atm的空气或氮气。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气囊短横部与外护套层内壁的距离占外护套层厚度的1/12-1/10。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压光电混合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气囊沿外护套层圆周方向错位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