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穿戴部;
主体,所述穿戴部与所述主体相连接,所述主体具有显示组件和与所述显示组件电连接的信号收发组件;
天线,所述天线装设于所述穿戴部或所述主体上,所述天线与所述信号收发组件电连接,用于接收电视信号,所述信号收发组件用于接收所述电视信号并将电视信号发送至所述显示组件,以使所述显示组件显示电视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为柔性天线。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
底壳;
边框,所述边框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边框围合形成中空的框架结构,所述底壳和所述显示组件分别所述框架结构两端,以使所述底壳、所述框架结构以及所述显示组件围合形成容纳部,所述信号收发组件装设于所述容纳部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装设于所述主体上;
所述天线贴合所述边框的内壁或外壁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贴合在所述边框的内壁与所述显示组件的侧壁之间。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框上设有缝隙,所述天线贯穿所述缝隙并贴合在所述边框的外壁上。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装设于所述穿戴部上;
所述穿戴部上具有柔性基板,所述柔性基板沿所述穿戴部的表面设置,所述天线装设于所述柔性基板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线通过所述柔性基板与所述信号收发组件电连接。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戴部上设有封装部,所述柔性基板装设于所述封装部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穿戴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装部设有缝隙,所述天线伸出所述缝隙并贴合在所述封装部的外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