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雷击保护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为了服务于更多的移动终端用户,移动通信基站被大规模建设。其中,有许多基站建设在民房附近,从而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例如,有些基站建设在郊区乡村的附近,由于基站铁塔的高度较高,易遭受雷击,从而很可能因基站遭受雷击而导致临近基站的民房中的电器设备等被损坏,这样不仅给居民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对基站附近的所有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从而保证了居民的财产安全和人生安全。但不足的是,并不是临近基站的所有民房均有雷击风险,若对临近基站的所有民房均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就会给基站的建设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消耗,使得基站建设的成本太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及系统,以在保护临近基站的民房免受雷击破坏的同时,尽量降低基站的建设成本。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所述雷击保护方法包括: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根据获取的位置信息判断所述民房是否能够排除雷击风险,如果是,则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下一步;获取所述民房的供电信息,根据获取的供电信息判断是否能够确定所述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如果是,则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下一步;获取所述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根据获取的信号线路信息判断所述民房是否存在雷击风险,如果是,则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本发明提供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综合考虑了民房的位置信息、供电信息及信号线路信息三方面因素,从而依次排除这三方面因素是否对民房的雷击风险产生影响,最终评估出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并在民房有雷击风险时,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因此,在利用上述方法对临近基站的所有的民房进行雷击保护时,首先根据位置信息排除一部分没有雷击风险的民房,剩下的是无法确定是否有雷击风险的民房,接着再对这些剩余的民房的供电信息进行分析,若供电信息能够确定民房有雷击风险,则可以确定一部分有雷击风险的民房,对于其它民房,其供电信息是不能够确定民房有雷击风险的,则再考虑这些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是否会使民房存在雷击风险,从而经过对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找到有雷击风险的民房,进而再对有雷击风险的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可见,本方法能够只对有雷击风险的民房进行防雷击损坏的保护,相比于对临近基站的所有民房均采用雷击保护措施,不仅有效避免因基站遭受雷击对临近基站的民房造成的影响,还降低了基站的建设成本。
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系统,所述雷击保护系统包括:位置信息评估模块,所述位置信息评估模块用于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根据获取的位置信息判断所述民房是否能够排除雷击风险,并在所述民房能够排除雷击风险时,确定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供电信息评估模块,所述供电信息评估模块用于在所述民房不能够排除雷击风险时,获取所述民房的供电信息,根据获取的供电信息判断是否能够确定所述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并在能够确定所述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所述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用于在不能够确定所述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获取所述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根据获取的信号线路信息判断所述民房是否存在雷击风险,并在所述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在所述民房不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本发明所提供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系统的有益效果与上述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的有益效果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的第一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的第二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中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位置信息评估模块; 11-位置信息获取单元;
12-第一判断单元; 13-第一确定单元;
20-供电信息评估模块; 21-供电信息获取单元;
22-第二判断单元; 23-第二确定单元;
30-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 31-信号线路信息获取单元;
32-第四判断单元; 33-第四确定单元;
41-第三判断单元; 42-第三确定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方案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所提出的技术方案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均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包括:
步骤S1: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根据获取的位置信息判断民房是否能够排除雷击风险,如果是,则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步骤S2;
步骤S2:获取民房的供电信息,根据获取的供电信息判断是否能够确定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如果是,则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步骤S3;
步骤S3:获取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根据获取的信号线路信息判断民房是否存在雷击风险,如果是,则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本实施例中的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方法中,依次获取了对民房的雷击风险有影响的三方面因素,这三方面因素分别为民房的位置信息、供电信息和信号线路信息,并依次排除这三方面因素对民房的雷击风险的影响,最终评估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并在有雷击风险,对民房采取保护措施。可见,上述雷击保护方法能够在临近基站的所有民房中,评估出有雷击风险的民房,以实现选择性地对临近基站的民房采取保护措施,既避免了因基站遭受雷击对临近基站的民房造成的损坏,又不会给基站的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从而将基站建设的成本尽量降低。
其中,因位置信息是决定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步骤S1中,首先根据民房的位置信息判断民房是否能够排除雷击风险,如果民房的位置信息是安全的,民房就不会有雷击风险。因此位置信息可以首先排除临近基站的一部分不需要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的民房,将需要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的民房的范围缩小;其中,留下的民房可能会有雷击风险,进而再进一步对这些民房的其它因素进行分析,最终结合其它因素来评估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并根据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在步骤S2中,在无法根据位置信息排除民房的雷击风险时,优先考虑民房的供电信息对民房的雷击风险的影响,以确定供电信息是否会使民房存在雷击风险。从而在供电信息确定了民房有雷击风险后,可选择出一部分需要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的民房,经本次选择后再次留下的民房中,其供电信息不能确定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则需要进一步进行评估。
在步骤S3中,在供电信息不能确定有雷击风险的民房中,根据判信号线路信息断民房是否存在雷击风险。从而经过依次判断民房的三方面因素后,最终评估出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并在民房有雷击风险的情况下,对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优选的,民房与其临近的基站之间的距离,对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有较大的作用,因此,在步骤S1中,可优先考虑位置信息中包括的民房与其临近的基站之间的距离。步骤S1可包括:
参见图2,步骤S11: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位置信息包括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
在这一步骤中,获取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的方式可包括:采用现场目测进行测距、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简称GPS)工具进行测距、采用地图等工具进行测距。其中,后两种方式特别适用于即将建设的基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基站可以是已建的基站,也可以是即将建设的基站。
步骤S12:判断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是否大于第一预设距离。
根据一些测试及计算结果表明,在基站遭受雷击时,会在临近的民房的电力线路上产生雷电感应过电压,从而损坏临近民房的用电设备,所产生的雷电感应过电压会随着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的增大而减小,因此民房距基站的距离越远,民房越安全。基于上述原理,本步骤设置了第一预设距离作为民房无雷击风险时与基站相距的最小值。因此步骤S1还可包括步骤S13,该步骤为:
当步骤S12中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步骤S2。
可以想到,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预设距离时,民房无雷击风险,不需要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反之,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小于或者第一预设距离时,就需要进一步考虑其它影响民房雷击风险的因素了。
优选的,第一预设距离可为500m。
参见图2,可选的,步骤S2可包括:
步骤S21:获取民房的供电信息,供电信息包括为民房引电的供电变压器与为基站引电的供电变压器的关系。
在这一步骤中,可参考的,对于已建的基站临近的民房,可通过建设方和供电方等的相关资料来获取供电信息,或者可通过现场勘查来获取供电信息;对于即将建设的基站临近的民房,可通过查询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获取供电信息。
步骤S22:判断民房和基站是否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
步骤S23:当步骤S22中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如果否,则进入步骤S3。
在这一方案中,当民房与基站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时,则民房有雷击风险,需要采取保护措施;当民房与基站不是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时,则不能评估出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需要进一步分析其他因素。
在判断得到民房与基站不是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后要进入步骤S3,在步骤S3中,需要对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进行分析,其中,信号线路信息包括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根据一些测试和计算结果表明,在基站受到雷击时,会在临近的民房的外部引入的信号线路上产生雷电感应过电压,从而损坏民房的电脑、电视等设备,这里所产生的雷电感应电压会随着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的增大而减小,可见,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大于某一限值时,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信息是不会对民房的雷击风险产生影响的。因此,参见图2,当以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作为判断民房是否有雷击风险的依据时,在步骤S3前,可增加一个步骤S4,步骤S4包括:
判断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如果是,则进入步骤S3;如果否,则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这里的第二预设距离也就是上述所指的某一限值,结合上述第一预设距离可以想到,第二预设距离要小于第一预设距离。优选的,第二预设距离可为250m。
参见图2,而在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时,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就有可能对民房的雷击风险造成影响,从而需要详细分析,因此,步骤S3可包括:
步骤S31:获取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信号线路信息包括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
在这一步骤中,可根据现场勘查或者询问等方式来获取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
步骤S32:判断民房是否有外接的信号线路。
步骤S33:当步骤S32中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外接的信号线路会使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则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当步骤S32中的判断结果为否时,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不会使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则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
示例性的,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可以是网络信号线路和电视信号线路中的一种或者两种。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的雷击保护方法中,也可以将步骤S4作为步骤S3中的一部分,而相应的,信号线路信息可包括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和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两个部分。可参考的,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二预设距离时,则信号线路信息不会对民房造成雷击风险;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且民房无外接的信号线路时,则信号线路信息不会对民房造成雷击风险;当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且民房有外接的信号线路时,则信号线路信息会对民房造成雷击风险。
可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位置信息、供电信息和信号线路信息进行分析的顺序。
实施例二
参见图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临近基站的民房的雷击保护系统,该雷击保护系统包括: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供电信息评估模块20、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30。
其中,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用于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根据获取的位置信息判断民房是否能够排除雷击风险,并在民房能够排除雷击风险时,确定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1。
供电信息评估模块20用于用于在民房不能够排除雷击风险时,获取民房的供电信息,根据获取的供电信息判断是否能够确定民房存在雷击风险,并在能够确定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供电信息评估模块20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2。
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30用于在不能够确定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获取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根据获取的信号线路信息判断民房是否存在雷击风险,并在民房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在民房不存在雷击风险时,确定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30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3。
本实施例提供的雷击保护系统中的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能够根据民房的位置信息排除一部分没有雷击风险的民房,经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排除后,供电信息评估模块20能够在剩余的民房中确定一部分有雷击风险的民房,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30再对没有评估出是否有雷击风险的民房进行评估,最终找到临近基站的民房中有雷击风险的民房,并对有雷击风险的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可见上述雷击保护系统能够对临近基站的所有民房有无雷击风险进行评估,以对有雷击风险的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从而既保护了有雷击风险的民房,又避免了无选择性地对所有的民房均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尽量降低了基站建设的成本。
参见图3,可选的,位置信息评估模块10可包括依次连接的位置信息获取单元11、第一判断单元12和第一确定单元13。
其中,位置信息获取单元11用于获取临近基站的民房的位置信息,位置信息包括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特别的,位置信息获取单元11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11。
第一判断单元12用于判断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是否大于第一预设距离。特别的,第一判断单元12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12。
第一确定单元13用于在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一预设距离时,确定不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第一确定单元13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13。
第一预设距离可优选为500m。
参见图3,进一步的,供电信息评估模块20可包括依次连接的供电信息获取单元21、第二判断单元22和第二确定单元23,供电信息获取单元21还与第一判断单元12连接。
其中,供电信息获取单元21用于在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一预设距离时,获取民房的供电信息,供电信息包括为民房引电的供电变压器与为基站引电的供电变压器的关系。特别的,供电信息获取单元21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21。
第二判断单元22用于判断民房与基站是否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特别的,第二判断单元22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22。
第二确定单元23用于在民房与基站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时,确定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第二确定单元23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23。
参见图3,进一步的,雷击保护系统还包括相连的第三判断单元41和第三确定单元42,第三判断单元41还与第二判断单元22和位置信息获取单元11连接,其中,第三判断单元41用于在民房与基站不是由同一个供电变压器引电时,判断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第三确定单元42用于在民房与基站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二预设距离时,确定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第三判断单元41和第三确定单元42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4。
这里的第二预设距离小于第一预设距离,第二预设距离可为250m。
参见图3,进一步的,信号线路信息评估模块30可包括依次连接的信号线路信息获取单元31、第四判断单元32和第四确定单元33,信号线路信息获取单元31还与第三判断单元41连接。
其中,信号线路信息获取单元31用于在民房与临近基站的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距离时,获取民房的信号线路信息,信号线路信息包括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特别的,信号线路信息获取单元31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31。
第四判断单元32用于判断民房是否有外接的信号线路。特别的,第四判断单元32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32。
第四确定单元33用于在民房有外接的信号线路时,确定对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在民房无外接的信号线路时,确定不对所述民房采取雷击保护措施。特别的,第四确定单元33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33。
优选的,民房的外接的信号线路可包括网络信号线路和电视信号线路中的一种或者两种。
值得一提的是,本实施例中的雷击保护系统可用于实现实施例一中的雷击保护方法,因此,实施例一中的雷击保护方法的有益效果均可用于解释实施例二中的雷击保护系统。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