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07986阅读:1757来源:国知局
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力系统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



背景技术:

在我国电网气象灾害中,架空导线覆冰舞动是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大的一种自然灾害形式。随着我国电网规模的快速发展和恶劣气象的频繁出现,进入新世纪以来,电网发生舞动事故的频率明显增加,危害程度明显增大,几乎每年都发生大范围的舞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目前,我国输电线路中主要采用间隔棒支撑各子导线,使用时,将间隔棒安装在各输电线子导线之间,通过间隔棒的作用防止子导线之间发生碰撞。参见图1,普通间隔棒包括框体1'和与框体1'相连接的线夹2',线夹2'还用于与输电线路相连接。一般而言,线夹2'与输电线之间采用直接夹持等方式,可以看出,该种连接方式中,线夹2'直接夹持在输电线路上,对输电线路绝缘层的磨损较大,在受到向下的拉力时,易导致局部应力集中,而输电线路传输的电压都比较高,若输电线受到较大局部应力,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旨在解决由于间隔棒在受到拉力时,现有线夹易对输电线造成较大局部应力而造成的安全问题。

一个方面,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该装置包括:框体、至少两个连接板和线夹;其中,所述线夹与所述连接板一一对应设置;每个所述线夹均包括缓冲机构和夹持机构,其中,所述缓冲机构套设于所述输电线的外部,所述夹持机构套设于所述缓冲机构的外部,并且,所述夹持机构还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框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缓冲机构为绕设于所述输电线外部的预绞丝、护线条或铝包带。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套壳和抱箍;其中,所述套壳套设于所述缓冲机构的外部,所述抱箍套设于所述套壳的外部,并且,所述抱箍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框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套壳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其中,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扣合于所述缓冲机构的外部;所述抱箍套设于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以使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夹紧所述缓冲机构。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均为半圆环体,并且,所述半圆环体的内径由中间向两端逐渐增大。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抱箍包括:螺栓和U型板;其中,所述U型板的开口端相对的两个侧面对应开设有螺纹孔;所述U型板的封闭端套设于所述套壳的外部,开口端两个侧面上的螺纹孔通过所述螺栓相连接;所述U型板还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框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连接板的一端夹设于所述U型板的开口端的两个侧面之间,并且,所述螺栓还穿设于所述连接板以将所述连接板与所述U型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预绞丝、护线条或铝包带沿所述输电线的轴向具有预设长度。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所述缓冲机构与所述输电线之间且对应于所述套壳的位置还夹设有弹性垫片。

进一步地,上述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还包括:加强筋;其中,所述加强筋连接于所述框体的内部。

本发明在夹持机构和输电线之间设置了缓冲机构,由于缓冲机构具有吸能作用,所以大大地减小了夹持机构对输电线的磨损;当输电线受到向下的拉力时,缓冲机构还可以减小输电线的局部应力,提高输电线路的安全性能。此外,当缓冲机构为绕设在输电线外部的预绞丝时,预绞丝对输电线还具有一定的握持力,增加了连接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相关技术中间隔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抱箍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连接板的又一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中,框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又一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参见图2至图4,图中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输电线路用防舞动装置的优选结构。如图所示,该装置包括:框体1、至少两个连接板2和线夹3。

其中,线夹3和连接板2的数量相同,并一一对应设置。每个线夹3均包括缓冲机构32和夹持机构。其中,缓冲机构32套设于输电线4的外部,夹持机构套设于缓冲机构32的外部,并且,夹持机构还通过连接板2与框体1相连接。缓冲机构32的作用是包设在输电线4的外部,具有吸能作用,具体实施时,缓冲机构32可以为绕设于输电线4外部的预绞丝、护线条、铝包带等。

夹持机构的一端包设在缓冲机构32的外部,用于夹紧缓冲机构32,夹持机构的另一端通过连接板与框体1相连接。具体实施时,框体1可以为环形框体。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实施时,线夹3和连接板2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实施例对其不做任何限定。

本发明实施例在夹持机构和输电线4之间设置了缓冲机构32,由于缓冲机构32具有吸能作用,所以大大地减小了夹持机构对输电线4的磨损;当输电线4受到向下的拉力时,缓冲机构32还可以减小输电线4的局部应力,提高输电线路的安全性能。此外,当缓冲机构32为绕设在输电线4外部的预绞丝时,预绞丝对输电线4还具有一定的握持力,增加了连接的可靠性。

继续参见图2至图4,夹持机构还可以包括:套壳34和抱箍31。其中,套壳34套设于缓冲机构32的外部,抱箍31套设于套壳34的外部,并且,抱箍31通过连接板2与框体1相连接。下面以缓冲机构32为绕设在输电线4外部的预绞丝为例,对本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具体地,套壳34可以包括: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其中,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扣合在预绞丝的外部,用于包裹预绞丝。抱箍31套设于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的外部,以对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施加作用力,以使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夹紧预绞丝。抱箍31可以包括:第一螺栓312和U型板311;其中,U型板的开口端相对的两个侧面对应开设有螺纹孔;U型板的封闭端套设于套壳34的外部,开口端相对两侧面上的螺纹孔通过第一螺栓312相连接,通过旋拧第一螺栓312可以调节U型板的封闭端对套壳34施加的作用力。此外,U型板还通过连接板与框体1相连接。

可以看出,本实施例中的夹持机构结构较为简单,易于安装和拆卸。

参见图5和图6,上述实施例中,连接板2可以为直角挂板。具体地,连接板的一端(图5、图6所示的下端)夹设于U型板开口端的两个侧面之间,并且,连接板2也开设有螺栓孔,第一螺栓312还穿设于连接板2上的螺栓孔,以将连接板2与U型板311相连接。连接板2的另一端(图5、图6所示的上端)开设有卡槽21,框体1卡接在卡槽21内,并且,连接板2和框体1与卡槽21相对应的部分均开设有螺栓孔,框体1和连接板2通过穿过该连接孔的第二螺栓314相连接。该种连接结构比较简单,易于实现。具体实施时,为了对第一螺栓312和第二螺栓314进行锁紧,还可以在第一螺栓312和第二螺栓314上设置锁紧销313。

参见图3和图8,上述各实施例中,绕设的预绞丝、护线条或铝包带沿输电线4的轴向具有预设长度,由于预绞丝32、护线条或铝包带具有预设长度,这便增加了预绞丝32、护线条或铝包带与输电线4的接触面积,进而减小了抱箍31施加于输电线4上的压力,降低了抱箍31对输电线4产生的磨损和局部应力。需要说明的是,预绞丝32的预设长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实施例在此不做任何限定。

进一步地,预绞丝32、护线条或铝包带与输电线4之间在对应于套壳34的位置还夹设有弹性垫片33。具体地,弹性垫片33可以为胶瓦。本实施例中,预绞丝32、护线条或铝包带和抱箍31之间增设弹性垫片33,可以进一步起到缓冲抱箍31对输电线4的压力,进而进一步减小对输电线4的磨损和降低局部应力。

更进一步地,套壳34由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扣合而成。由于在输电线4的外部设置有弹性垫片33后,绕设在弹性垫片33外部的预绞丝32会呈中间细两边粗的扩散状,为了使套壳34与该形状相适配,所以本实施例中,套壳34的第一壳体341和第二壳体342均可以为半圆环体,并且,半圆环体的内径由中间向两端逐渐变大。

参见图7,为了加强框体1的强度,上述各实施例中,还可以包括:加强筋11。其中,加强筋11连接于框体1的内部,具体实施时,加强筋11可以为一根,也可以为多根,每根加强筋11的两端均与框体1的内壁相连接。

综上,本发明实施例在抱箍31和输电线4之间增设了缓冲机构32,由于缓冲机构32对输电线4具有一定的抱持力,并且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所以大大地较小了抱箍31对输电线4的磨损,提高了输电线路的安全性能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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