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电装置,包括壳体和充电接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支撑件和后支撑件;所述前支撑件和后支撑件前后排列并分别铰接于所述壳体上,且所述前支撑件和所述后支撑件绕所述壳体转动的转轴线相互平行;所述前支撑件包括前档部和与所述前档部固定连接或一体成型的下支撑部,所述充电接口设于所述下支撑部上;
所述前支撑件和后支撑件通过一联动机构连接,用于实现所述前支撑件和后支撑件相对于所述壳体同步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撑件通过前转轴与所述壳体铰接,所述后支撑件通过后转轴与所述壳体铰接,所述前转轴和所述后转轴相互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转动连接于所述下支撑部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通过中转轴铰接于所述下支撑部上,所述中转轴与所述前转轴及所述后转轴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具有用于收纳充电线的收纳仓;所述前支撑件和/或所述后支撑件设于所述收纳仓上以盖合所述收纳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位于所述收纳仓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撑件盖合所述收纳仓时,所述下支撑部位于所述收纳仓内。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动机构为四连杆机构,包括与所述前支撑件固定连接或者一体成型的第一连杆、与所述后支撑件固定连接或者一体成型的第三连杆以及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三连杆铰接的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三连杆相互平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撑件和所述后支撑件为板件,且所述前档部与所述后支撑件平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锁紧装置,用于在充电时锁定所述后支撑件相对于所述壳体的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