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变电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变电站。
背景技术:
变电站,改变电压的场所。为了把发电厂发出来的电能输送到较远的地方,必须把电压升高,变为高压电,到用户附近再按需要把电压降低,这种升降电压的工作靠变电站来完成。变电站的主要设备是开关和变压器。按规模大小不同,小的称为变电所。变电站大于变电所。变电所:一般是电压等级在110KV以下的降压变电站;变电站: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升压、降压”变电站。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变换电压、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电力的流向和调整电压的电力设施,它通过其变压器将各级电压的电网联系起来。箱式变电站是一种将高压受电、变压器降压、低压配电等功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并安装在一个全封闭、可移动的钢结构箱体内的变电站。箱式变电站具有成套性强、送电周期短、环境适应性强、安装方便、运行安全可靠及投资少及见效快等一系列优点,因此箱式变电站现已广泛使用于城网建设与改造中的公共配电。随着市政建设的现代化进程加快,箱式变电站将逐步替代原有的土建配电房,成为新型的成套配电装置。然而现有的变电站大都体积大,价格高,而且不能够很好的散热,所以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变电站来解决上述问题,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变电站,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变电站,包括发电扇、太阳能电池板、警示牌、变电站主体、散热扇,所述太阳能电池板固定在变电站主体的顶端,所述太阳能电池板的上方设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上部左侧设有连接轴,所述发电扇通过连接轴与固定柱固定连接,所述变电站主体的上部设有通气孔,所述警示牌固定在通气孔的下方,所述变电站主体内部的左侧下部设有蓄电池,所述警示牌的右侧设有变电站门,所述变电站门右侧中部的表面设有门把手,所述散热扇固定在变电站主体右侧中部,所述变电站主体的底端设有防潮底座。
优选的,所述固定柱、连接轴和发电扇关于变电站主体中间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发电扇和太阳能电池板均通过电线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防潮底座的内部装有活性炭。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与警示牌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多功能变电站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价低,而且能够很好的散热;发电扇的设置能够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人们使用,合理的使用自然资源,节约了现有的能源;太阳能电池板的添加能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储存在蓄电池中,这样能够使得人们使用起来很方便;警示牌的设置能够告诫人们远离该变电站,减少事故的发生;散热扇的设置能够很好的对该变电站进行散热,使得该变电站使用时间更长;防潮底座的设置能够保持变电站的干燥,防止变电站因为水汽导致线路损坏的事情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发电扇;2、固定柱;3、连接轴;4、太阳能电池板;5、通气孔;6、警示牌;7、蓄电池;8、变电站主体;9、变电站门;10、门把手;11、散热扇;12、防潮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多功能变电站,包括发电扇1、太阳能电池板4、警示牌6、变电站主体8、散热扇11,所述太阳能电池板4固定在变电站主体8的顶端,所述太阳能电池板4的上方设有固定柱2,所述固定柱2的上部左侧设有连接轴3,所述发电扇1通过连接轴3与固定柱2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柱2、连接轴3和发电扇1关于变电站主体8中间对称设置,所述发电扇1和太阳能电池板4均通过电线与蓄电池7电性连接,所述变电站主体8的上部设有通气孔5,所述警示牌6固定在通气孔5的下方,所述变电站主体8内部的左侧下部设有蓄电池7,所述蓄电池7通过电线与警示牌6电性连接,所述警示牌6的右侧设有变电站门9,所述变电站门9右侧中部的表面设有门把手10,所述散热扇11固定在变电站主体8右侧中部,所述变电站主体8的底端设有防潮底座12,所述防潮底座12的内部装有活性炭。
工作原理:该多功能变电站使用时,首先发电扇1和太阳能电池板4分别将风能和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储存在蓄电池7中,然后蓄电池7为警示牌6持续供电,给人们警示的作用,散热扇11和通气孔5能够很好的将变电站内部的热量及时的散发出去,提高该变电站使用寿命,防潮底座12内部的活性炭能够很好的吸收水汽,这样能够保证该变电站内部的干燥,保证该变电站工作的稳定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