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3096阅读:9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



背景技术:

移动电源是用于电子设备充电用的一种装置,现有的移动电源大多配合一个充电接口和多个供电接口,可以同时给多种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但是现有的移动电源,大多需要使用者自备数据线进行电量传输,而数据线大多较长,随身携带较为不便,而使用者如果忘记携带数据线,则无法给电子设备进行充电,造成较大的不便,因此现有技术中的移动电源较为不实用。

目前的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自身防护等级很低,不能对内部电池组合电路形成有效保护。而日常中几乎所有移动电源的壳体多采用较硬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有从高处跌落的风险,而由于没有缓冲,其壳体易于损坏,更甚者,会造成内部元器件或者焊盘脱落,导致产品没法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首先通过在保护外壳的上表壁固定有吸盘,将移动电源吸附在手机的背面,方便使用者将手机和移动电源同时拿起放下,轻松便捷更实用;其次,通过设置有热塑性橡胶外壳,热塑性橡胶层在移动电源从高处跌落的时候能有效保护内部电路,以实现防摔保护,保障移动电源安全可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包括保护外壳和卷绳器,所述保护外壳的上表壁固定有吸盘,且保护外壳的内部通过缓冲垫设置有内壳,所述内壳前表壁固定有保护外罩的内部设置有电量显示LED灯,所述保护外罩的右侧安装有按键开关,且保护外罩的下方自左向右依次设置有充电数据线头和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数据线头的下方安装有三个LED照明灯,所述内壳内部设置的三组电池组通过接线柱与电源管理集成板之间固定连接,所述卷绳器通过卷绳器固定转子与内壳固定连接,且卷绳器设置在内壳的内部,所述电源管理集成板通过供电数据线与卷绳器固定连接,所述卷绳器与充电数据线头之间通过充电数据线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保护外壳为热塑性橡胶材质构件。

优选的,所述内壳为长方体状中空的ABS塑料或亚克力材料的内壳。

优选的,所述电池组为18650锂电池组。

优选的,所述电源管理集成板为PCB电路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首先通过在保护外壳的上表壁固定有吸盘,将移动电源吸附在手机的背面,方便使用者将手机和移动电源同时拿起放下,轻松便捷更实用;其次,通过设置有热塑性橡胶外壳,热塑性橡胶层在移动电源从高处跌落的时候能有效保护内部电路,以实现防摔保护,保障移动电源安全可靠;最后,通过在内壳的内部设置有卷绳器,对充电数据线进行卷绳收起,使用者可无需携带数据线,节省大量空间,使用更省心,操作更简便,更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壳的剖视图。

图中:1-保护外壳;2-吸盘;3-电量显示LED灯;4-保护外罩;5-内壳; 6-按键开关;7-充电接口;8-充电数据线头;9-LED照明灯;10-电源管理集成板;11-电池组;12-充电数据线;13-供电数据线;14-卷绳器;15-卷绳器固定转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锂电池移动电源,包括保护外壳1和卷绳器14,保护外壳1的上表壁固定有吸盘2,且保护外壳1的内部通过缓冲垫设置有内壳5,内壳5前表壁固定有保护外罩4的内部设置有电量显示LED灯3,保护外罩4的右侧安装有按键开关6,且保护外罩4的下方自左向右依次设置有充电数据线头8和充电接口7,充电数据线头8的下方安装有三个LED照明灯9,内壳5内部设置的三组电池组11通过接线柱与电源管理集成板10之间固定连接,卷绳器14通过卷绳器固定转子 15与内壳5固定连接,且卷绳器14设置在内壳5的内部,电源管理集成板 10通过供电数据线13与卷绳器14固定连接,卷绳器14与充电数据线头8之间通过充电数据线12固定连接,保护外壳1为热塑性橡胶材质构件,内壳5 为长方体状中空的ABS塑料或亚克力材料的内壳,电池组11为18650锂电池组,电源管理集成板10为PCB电路板。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吸盘2吸附在手机的背部,使用者通过充电数据线头8拉出充电数据线12,将充电数据线头8对手机充电口进行插牢,按下按键开关6,电量显示LED灯3显示电量,同时电源管理集成板10控制电池组11进行供电;当需要充电时,将充电线插入充电接口7即可充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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