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安装领域,特别是涉及电缆安装用拆卸工具。
背景技术:
在电缆安装过程中,需先对电缆的外径进行测量,以选用合适的安装模块,确保电缆与安装模块之间连接的密封性,然后再将安装有电缆的模块一同插入安装孔内,并通过压紧工具将模块压紧,再将剩余模块和压紧件插入安装孔内,最后锁紧压紧件的螺丝,实现密封安装。
电缆安装后,当需要更换新的电缆时,需先拆卸下压紧件,再更换新的电缆,对于压紧件的拆卸,现有技术通常采用手工拆卸,效率低,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省时省力的电缆安装用拆卸工具。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电缆安装用拆卸工具,包括主体和可拆卸的连接于主体的拉拔螺栓、螺接于拉拔螺栓一端的螺母;所述主体围合成口字形,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侧面,连接于两侧面两端的头部和尾部,头部和尾部均开设有用于容纳拉拔螺栓的穿孔,螺母位于拉拨螺栓靠近头部的一端,两侧壁内侧均设有用于卡设压紧件的卡槽。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尾部呈T形状,包括垂直于头部的平直部和垂直于平直部且位于平直部中央的凸台,穿孔开设于凸台上。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为,所述尾部还包括垂直于平直部且位于平直部一端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垂直于两侧面,且限位部上开设有若干个U形限位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一方面,取出压紧件上的螺钉,将主体插入压紧件外侧,使压紧件开设在两侧壁之间,且压紧件卡设在两侧壁内侧的卡槽内,将拉拔螺栓自头部向尾部方向插入主体内并使得拉拨螺栓与压紧件的螺钉孔稳定连接,用工具转动拉拔螺栓使得拉拔螺栓自尾部向头部方向运动,以使得压紧件在拉拔螺栓的拉力下被拉出,从而便于更换电缆,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省时省力。第二方面,由于拉拔螺栓、主体和压紧件共轴,使得拉拔螺栓正好能带动压紧件沿直线运动,保证压紧件被顺利拉出。
2、尾部呈T形状,包括垂直于头部的平直部和垂直于平直部且位于平直部中央的凸台,穿孔开设于凸台上,对拉拔螺栓起到限位作用,保证拉拔螺栓顺利的将压紧件拉出,使用方便,省时省力。
3、尾部还包括垂直于平直部且位于平直部一端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垂直于两侧面,且限位部上开设有若干个U形限位槽。U形限位槽和限位部使得拉拔螺栓稳定的与压紧件连接,且在向外拉压紧件的过程中,保证压紧件沿直线稳定的被拉出,使用方便,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和主视图。
电缆安装用拆卸工具100,包括主体110和可拆卸的连接于主体110的拉拔螺栓120、螺接于拉拔螺栓120一端的螺母130;所述主体110围合成口字形,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侧面111,连接于两侧面111两端的头部112和尾部113,头部112和尾部113均开设有用于容纳拉拔螺栓120的穿孔114,螺母130位于拉拨螺栓靠近头部112的一端,两侧面111内侧均设有用于卡设压紧件的卡槽。
尾部113呈T形状,包括垂直于头部112的平直部113a和垂直于平直部113a且位于平直部113a中央的凸台113b,穿孔114开设于凸台113b上,对拉拔螺栓起到限位作用,保证拉拔螺栓顺利的将压紧件拉出,使用方便,省时省力。
尾部113还包括垂直于平直部113a且位于平直部113a一端的限位部113c,所述限位部113c垂直于两侧面111,且限位部113c上开设有若干个U形限位槽113d。U形限位槽113d和限位部113c使得拉拔螺栓稳定的与压紧件连接,且在向外拉压紧件的过程中,保证压紧件沿直线稳定的被拉出,使用方便,省时省力。
一方面,取出压紧件上的螺钉,将主体110插入压紧件外侧,使压紧件开设在两侧面111之间,且压紧件卡设在两侧面111内侧的卡槽内,将拉拔螺栓自头部112向尾部113方向插入主体110内并使得拉拨螺栓与压紧件的螺钉孔稳定连接,用工具转动拉拔螺栓使得拉拔螺栓自尾部113向头部112方向运动,以使得压紧件在拉拔螺栓的拉力下被拉出,从而便于更换电缆,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省时省力。第二方面,由于拉拔螺栓、主体110和压紧件共轴,使得拉拔螺栓正好能带动压紧件沿直线运动,保证压紧件被顺利拉出。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取出压紧件上的螺钉,将主体110插入压紧件外侧,使压紧件开设在两侧面111之间,且压紧件卡设在两侧面111内侧的卡槽内,将拉拔螺栓自头部112向尾部113方向插入主体110内并使得拉拨螺栓与压紧件的螺钉孔稳定连接,用工具转动拉拔螺栓使得拉拔螺栓自尾部113向头部112方向运动,以使得压紧件在拉拔螺栓的拉力下被拉出。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