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埋式电缆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08663发布日期:2019-05-07 20:55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预埋式电缆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支架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预埋式电缆支架。



背景技术:

电力系统一次设备的机构箱、汇控箱、间隔端子箱以及二次设备的保护屏、测控屏、故障录波屏、电源屏间等均需要经过电缆、光缆或网线实现连接,要实现上述连接,根据建筑物及空间的不同,设计有不同的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等,在这些空间内设计有供电缆敷设用的各种支架。现有的电缆支架分为:埋式电缆支架,螺钉式电缆支架,组合式电缆支架等。

如图1所示,现有控制电缆是延支架主体5上平面逐层敷设,不同起始点的电缆大多是交替敷设的,需要拆除某一起始点的电缆时,相邻其它间隔运行电缆较多,拆除工作量大,容易造成对其它间隔运行电缆的伤害,时常出现由于误拆、误剪及误碰其它间隔运行电缆造成的跳闸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预埋式电缆支架,以缓解了现有的控制电缆敷设混乱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预埋式电缆支架,用于固定支撑电缆,包括:预埋体、主体和U形弹簧,所述主体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预埋体上;

所述U形弹簧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在同一平面上,且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的弯曲方向相反;

所述主体呈“凹”字形,包括支撑平板,以及两个平行设置的侧板,所述主体上设置有插接结构,所述插接结构包括位于所述支撑平板上的两个第一插孔,以及分别位于两个侧板上的第二插孔,以使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分别穿过所述第一插孔后,分别插入到两个所述第二插孔内;

所述插接结构的数量为多个,沿所述主体的长度方向,多个所述插接结构间隔地设置在所述主体上,以使所述U形弹簧将所述主体分隔成多个电缆安置区。

进一步的,所述预埋体的侧壁上设置有凸起用于增加所述预埋体的受力面积。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上设置有电缆固定绑扎孔,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位于所述电缆安置区的下方,将固定线穿过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以将所述电缆捆绑固定在主体上。

进一步的,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的数量为多个,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与所述插接结构对应,每一个所述插接结构下方对应设置有一个电缆固定绑扎孔。

进一步的,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的横截面为椭圆形,且所述椭圆形的长径与所述主体的长度方向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插孔为矩形孔。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与预埋体为焊接,或者所述主体与预埋体为一体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U形弹簧的材质为金属。

进一步的,所述U形弹簧上的各个弯曲位置均为圆滑过渡,防止安装至碰伤施工人员。

进一步的,所述预埋体为长方形筒状结构,所述主体的一端设置有插接部;

所述预埋体的内腔为圆柱状,所述预埋体的内壁中设置有内螺纹,所述插接部的外壁上设置有外螺纹,以使所述预埋体和所述主体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用于固定支撑电缆,包括:预埋体、主体和U形弹簧,所述预埋体用于埋设在墙壁内,所述主体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预埋体上。所述U形弹簧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在同一平面上,且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的弯曲方向相反;所述主体呈“凹”字形,包括支撑平板,以及两个平行设置的侧板,所述主体上设置有插接结构,所述插接结构包括位于所述支撑平板上的两个第一插孔,以及分别位于两个侧板上的第二插孔,以使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分别穿过所述第一插孔后,分别插入到两个所述第二插孔内;所述插接结构的数量为多个,沿所述主体的长度方向,多个所述插接结构间隔地设置在所述主体上,以使所述U形弹簧将所述主体分隔成多个电缆安置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U形弹簧的安装方法如下:挤压U形弹簧的两边,然后将U 形弹簧的两端分别穿过第一插孔后,穿过第一插孔后,U形弹簧的两端向外展开,分别插入到相对的两个第二插孔内,从而可以将U形弹簧固定在主体上,间隔固定的多个U形弹簧可以将主体分隔成多个电缆安置区。与传统的电缆支架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具有多个分隔开的电缆安置区,施工人员可以将不同种类的电缆放置在不同的电缆安置区内,这样,在对电缆安置区内的电缆进行拆除更换时,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电缆。因为U形弹簧与主体是以可拆卸的卡接形式连接的,所以可以通过更换U形弹簧的卡接位置来调整电缆安置区的宽度,适应更多型号的电缆。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电缆支架电缆敷设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的U形弹簧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的主体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的U形弹簧与主体的插接后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去除U形弹簧后的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缆沟中敷设控制电缆的方法的敷设示意图。

图标:1-预埋体;2-电缆固定绑扎孔;3-U形弹簧;31-第一弯折部;32-第二弯折部;4-主体;41-第一插孔;42-第二插孔;51-编号1 的预埋式电缆支架;52-编号2的预埋式电缆支架;53-编号3的预埋式电缆支架;61-编号1的电缆安置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其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2-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用于固定支撑电缆,包括:预埋体1、主体4和U形弹簧3,所述预埋体1用于埋设在墙壁内,所述主体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预埋体1 上。所述U形弹簧3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弯折部31和第二弯折部 32,所述第一弯折部31和第二弯折部32在同一平面上,且所述第一弯折部31和第二弯折部32的弯曲方向相反;所述主体4呈“凹”字形,包括支撑平板,以及两个平行设置的侧板,所述主体4上设置有插接结构,所述插接结构包括位于所述支撑平板上的两个第一插孔 41,以及分别位于两个侧板上的第二插孔42,以使所述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分别穿过所述第一插孔41后,分别插入到两个所述第二插孔42内;所述插接结构的数量为多个,沿所述主体4的长度方向,多个所述插接结构间隔地设置在所述主体4上,以使所述U形弹簧3将所述主体4分隔成多个电缆安置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U形弹簧3的安装方法如下:挤压U形弹簧3 的两边,然后将U形弹簧3的两端分别穿过第一插孔41后,穿过第一插孔41后,U形弹簧3的两端向外展开,分别插入到相对的两个第二插孔42内,从而可以将U形弹簧3固定在主体4上,间隔固定的多个U形弹簧3可以将主体4分隔成多个电缆安置区。与传统的电缆支架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具有多个分隔开的电缆安置区,施工人员可以将不同种类的电缆放置在不同的电缆安置区内,这样,在对电缆安置区内的电缆进行拆除更换时,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电缆。因为U形弹簧3与主体4是以可拆卸的卡接形式连接的,所以可以通过更换U形弹簧3的卡接位置来调整电缆安置区的宽度,适应更多型号的电缆。

所述预埋体1的外壁上设置有多个凸起,优选地,所述凸起的线状可以为棱锥,用于增加预埋体1的受力面积,从而可以使支架的稳定性更好。

所述预埋体1为长方形筒状结构,所述主体4的一端设置有插接部能够插入到所述筒状的预埋体1内;优选的,所述预埋体1的内腔为圆柱状,所述预埋体1的内壁中设置有螺纹,插接部的外壁上设置有外螺纹,以使二者螺纹连接。主体4与预埋体1可拆卸连接,方便预埋体1埋入到水泥墙内,然后再将主体4连接在预埋体1内,防止预埋支架时,主体4对预埋操作产生干扰。

主体4上设置有电缆固定绑扎孔2,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2的数量为多个,所述电缆固定绑扎孔2位于所述电缆安置区的下方,先将固定线穿过电缆固定绑扎孔2后,然后将电缆捆绑固定在主体4上,完成对控制电缆的固定。同时,需要拆除该段电缆时,只需要将固定线剪断即可。

任意相邻两个插接结构对应一个电缆固定绑扎孔2,两个U形弹簧3之间的距离越大,所需要的电缆固定绑扎孔2的数量越多。电缆固定绑扎孔2的横截面可以为椭圆形,且所述椭圆形的长径与所述主体4的长度方向平行。

第一插孔41为矩形孔,矩形孔的长度与U形弹簧3的弯折部的长度对应,宽度与形成U形弹簧3的金属杆的粗细度对应。

主体4与预埋体1为固定连接在一起,可以为焊接,或者所述主体4与预埋体1为一体成型。

所述U形弹簧3上的各个弯曲位置均为圆滑过渡,防止安装至碰伤施工人员。

实用新型人发现控制电缆敷设现状:

施工单位电缆敷设工作的顺序是,先进行长电缆敷设、再进行短电缆敷设,长电缆一般是由一次设备的端子箱、汇控柜或机构箱至保护通信室内的屏柜间的电缆,短电缆一般是一次设备间或二次屏柜间的连接电缆。在进行长电缆敷设时,为了减少更换电缆型号带来时间上的影响,施工单位一般是先将某一种型号的长电缆按本期工程涉及到的一次设备间隔顺序敷设完,再敷设另一种型号的长电缆,以此类推。

以上控制敷设方式的缺点是,同一起始点的电缆不完全相邻布置,需要拆除某一起始点的电缆时,相邻其它间隔运行电缆较多,拆除工作量大,容易造成对其它间隔运行电缆的伤害,时常出现由于误拆、误剪及误碰其它间隔运行电缆造成的跳闸事故。因此,施工单位经常拒绝拆除废旧电缆,致使电缆敷设路径被长期占用,出现备用空间不足,使新增电缆无法正常敷设,给项目推进带来极大困难,时常出现被迫建设新的电缆敷设通道,重复投资增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缆沟中敷设控制电缆的方法,所述电缆沟中设置有多个上述的预埋式电缆支架,包括如下步骤:提供一电缆沟,沿所述电缆沟中控制电缆的敷设方向,控制电缆的安装起点的数量为m个,设m个所述预埋式电缆支架的编号分别为编号1-编号 m;同一个安装起点处,设置有k个预埋式电缆支架,设k个所述预埋式电缆支架的编号分别为编号1-编号k,m和k为大于等于2的整数;自所述主体4与所述预埋体1连接的一端朝所述主体4的另一端所在方向,所述电缆安置区的数量为n个,设n个所述电缆安置区的编号分别为编号1-编号n,n为大于等于2的整数;将安装起点为编号a的同种控制电缆固定安置在编号b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编号c 的电缆安置区内;将安装起点为编号d的同种控制电缆固定安置在编号e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编号c的电缆安置区内,其中,a和d为大于等于1,且小于等于m的整数,且a不等于d;b和e为大于等于1,且小于等于k的整数,且b不等于e,c为大于等于1,且小于等于n的整数。采用上述的预埋式电缆支架,当敷设同一种控制电缆时,不改变原施工习惯,不影响施工顺序;例如,当敷设第一种控制电缆时,可将该种控制电缆按照不同起始点分别敷设至不同编号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同一编号的电缆安置区内,并分别固定;然后敷设另一种控制电缆,也按照起始点分别敷设在不同编号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同一编号的电缆安置区内,并分别固定。某种型号的控制电缆按起始点不同,分别敷设在不同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各自独立的电缆安置区内,并整齐排列,同时,保证同一起始点的不同型号控制电缆均敷设在一个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分隔的电缆安置区内。

采用上述的预埋式电缆支架,当敷设同一种控制电缆时,不改变原施工习惯,不影响施工顺序;例如,当敷设第一种控制电缆时,可将该种控制电缆按照不同起始点分别敷设至不同编号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同一编号的电缆安置区内,并分别固定;然后敷设另一种控制电缆,也按照起始点分别敷设在不同编号的预埋式电缆支架上的同一编号的电缆安置区内,并分别固定。某种型号的控制电缆按起始点不同,分别敷设在不同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各自独立的电缆安置区内,并整齐排列,同时,保证同一起始点的不同型号控制电缆均敷设在一个预埋式电缆支架上分隔的电缆安置区内。

如图7所示,例如,如敷设第一种控制电缆,其中编号1的安装起点、编号2的安装起点和编号3的安装起点均有3根本型号控制电缆;

施工方可以先在编号1的预埋式电缆支架51上的编号1的电缆安置区61的内敷设编号1的安装起点的3根本型号控制电缆;

然后在编号2的预埋式电缆支架52的编号1的电缆安置区61 内敷设编号2的安装起点的3根本型号控制电缆;

然后在编号3的预埋式电缆支架53的编号1的电缆安置区61 内敷设编号3的安装起点的3根本型号控制电缆。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