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3701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芯片封装结构,尤其是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属于电连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印制电路板(PCB板)的信号传输有多种接触形式,通常在PCB板上设有若干个电镀通孔,通过外部通孔与外部电路接触进行信号传输。一般这种连接结构适合于连接器直接插拔,即由连接器的接触引脚直接与电镀通孔配合,实现系统互联与信号传输。这种连接方式,一般需要对引脚焊接在PCB板上,这就导致这种连接方式具有以下局限:一是装配工艺复杂,需要对每个引脚进行焊接,工作量大,且焊接质量不能完全保证其连接可靠性;二是需要预留足够大的安装空间,否则无法进行作业;三是无法实现无损装卸,多次安装或拆卸,导致其引脚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包括多个芯片体和PCB板,芯片体安装固定在PCB板上,所述PCB板上对称设置有多个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所述芯片体通过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固定安装在PCB板上,所述芯片封装结构还包括多个锁紧螺钉,锁紧螺钉分别与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配合,将芯片体安装锁紧在PCB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对称设置在PCB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螺套为筒装结构,其外侧包括:起到定位和导向作用的弧形面和起到定位和防错插作用的垂直面,弧形面和垂直面包围形成其外表面。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螺套内部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与锁紧螺钉配合并实现锁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锁紧螺钉端部设置有两个垂直交叉的开口槽。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结构完全对称,每一个芯片体至少由一个第一螺套和一个第二螺套固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螺套和第二螺套分布在芯片体中心轴线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实现与PCB板免焊互连的芯片封装结构,该结构直接将芯片体安装固定锁紧在PCB板,不再需要焊接,且从结构上同时实现定位、导向、锁紧与防错插,可以实现多次无损安装与拆卸,安装结构可靠,利于实现小型化、轻质化,符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芯片封装结构安装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第一螺套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与第一螺套配合使用的锁紧螺钉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施例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内容。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所述芯片封装结构安装示意图。本实用新型所述芯片封装结构,包括多个芯片体20和PCB板50,芯片体20安装固定在PCB板50上,所述PCB板50上设置有多个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PCB板50上,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连接或固定;所述芯片体20通过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固定安装在PCB板50上,所述芯片封装结构还包括多个锁紧螺钉10,锁紧螺钉10分别与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配合,将芯片体20安装锁紧在PCB板50上。所述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对称设置在PCB板50上,这样在安装芯片体20时,芯片体20同时与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接触受力,并且作用力相互抵消,消除芯片体20安装时内应力的影响。

如图2所示,为图1中第一螺套30结构示意图,所述第一螺套30为筒装结构,其外侧包括弧形面31和垂直面32,弧形面31和垂直面32包围形成其外表面,所述弧形面31用来与PCB板50进行插合匹配,同时对PCB板50进行插合时起到定位和导向的作用;所述垂直面32用来防止PCB板50误插,起到定位和防错插的作用。

所述第一螺套30内部还设置有螺纹孔33,所述螺纹孔33与锁紧螺钉10配合并实现锁紧。

如图3所示,为图1中与第一螺套30配合使用的锁紧螺钉10结构示意图,所述锁紧螺钉10端部设置有两个垂直交叉的开口槽11,这样便于采用多种工具锁紧,比如采用“一”字起或“十”字起都可以作业。

本实用新型所述芯片封装结构中,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结构完全对称,并对称地安装在PCB板50上,每一个芯片体20至少由一个第一螺套30和一个第二螺套40固定,因此,安装结构非常稳定可靠。

本实用新型所述芯片封装结构中,所述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分布在芯片体20中心轴线上,这样在安装过程中,消除锁紧螺钉10与第一螺套30和第二螺套40配合时的内应力,进一步提高安装结构稳定性。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仅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